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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实施生态赋能行动、建立“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部署要求,动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助推全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据代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3月26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向污染宣战”行动的决议。全市各级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全员参与、积极行动,带头向污染宣战,争做“向污染宣战”行动的宣讲员、先行者、捍卫者、推动者。本栏目将陆续推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向污染宣战行动的工作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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