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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一、关于《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


   网友评论
   
本站网友 匿名 ip:27.195.37.*
2022-04-05 14:21:35 发表
遛狗不拴绳,狗咬伤人或吓到人,狗主人和狗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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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ip:10.128.212.*
2022-01-22 09:17:16 发表
关于狗叫的问题,要详细说怎么处理,对于多次派出所调解后,养狗人还不整改的要进行严肃处理,让养狗人自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然派出所调解后,养狗人觉得反正也无法处罚他,然后毅然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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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ip:222.134.154.*
2021-10-08 11:01:02 发表
1、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2、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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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ip:117.136.94.*
2021-10-07 16:50:46 发表
社区内为何不能养狗?我国还未有一条法律规定社区内不能养狗。应该让住户养在自己的住所内,社区或者政府划定遛狗区域,并且拴绳进行遛狗,养狗人能自觉遵守这些条例,为什么就得一刀割不让社区养狗?难道以后孩子们在城市里连只动物也见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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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ip:202.110.209.*
2021-09-30 16:08:32 发表
上述条款要充分考虑动物福利保护、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传统文化及习惯等因素,综合考虑加以细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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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ip:117.136.94.*
2021-09-30 15:40:19 发表
文明养犬不仅体现个人素质,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的重要体现。在条文中应当加大处罚的篇幅和力度,加大影响文明单位评选的比重,严格落实有关部门责任,使这一条例能够瞄准当前民生领域的痛点和文明卫生城市建设的难点,既考虑生物安全,又考虑传染病防治,既尊重养犬人的权利,更要尊重不养犬人的权利,使条例实施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使淄博社会更加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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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ip:223.96.71.*
2021-09-29 22:11:51 发表
建议城市社区储藏室和车库不能养犬,一是扰民,而是环境保护,再就是城市社区不能养大型犬,不在于烈性不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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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ip:60.210.40.*
2021-09-29 14:56:12 发表
前期犬只已经注射国产疫苗,但是没有疫苗登记本,这个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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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ip:112.227.244.*
2021-09-28 09:01:51 发表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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