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议案(第43号、第31号)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议案办理工作,议案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进一步推动议案的办理工作,更好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特作如下决议:
一、进一步提高发展金融业重要性的认识。加快金融改革发展,对于更好地发挥金融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的作用,促进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金融业作为重要产业统筹规划,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部署和研究,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发挥金融产业对加减乘促转调的支持带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发展金融产业的强大合力,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快制定金融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省金融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及金融业面对的新形势和机遇,制定我市金融业发展规划,明确我市金融发展的指导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从完善金融体系、推动金融业务创新、优化金融机构布局、规划金融商务区建设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划,引领我市金融业发展。
三、完善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快我市金融发展地方立法,为金融发展改革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完善促进金融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地方发展的积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抵质押登记政策措施,简化程序,降低费用,破除企业抵押贷款“瓶颈”制约。整合各类产业扶持资金,建立政府引导基金,集中使用,重点投放。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风险评估、投资决策、绩效考核。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实现经济与金融发展良性互动。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多措并举推动加减乘促转调,争取更多的金融支持。支持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市场空间大的好项目、大项目,支持以较少的资源消耗产出更多经济社会效益的好企业,不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运用政策、市场倒逼机制,加快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开拓市场,实施多元经营,提高竞争力。分门别类、因企制宜防范、处理、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为新兴产业腾出发展空间。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拓展林权、生物资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及股权、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金融组织。积极争取银行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发挥信贷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倾斜,加大对小微企业、农业、民生等领域支持,促进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
五、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覆盖政府、企业、银行和个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人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整合政府有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构建政府企业公共信用平台。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执结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协同推进打击恶意骗贷、逃废银行债务、高利贷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为维护良好的区域金融秩序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保障。加大对评估、会计事务、审计事务等中介机构行业的整顿规范,严格行业准入和行业监管,确保从业的公正性。大力普及金融知识,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