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亚宁辞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8-21 11:24:4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zbrd
(2015年8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亚宁辞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15年8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亚宁辞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