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3月2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2-03-04 12:15:10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zbrd
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侯法生第一副主任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在过去的四年中,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淄博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一个坚持、三个突出”工作大局,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在地方立法、监督、代表等各方面工作中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开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的目标,依法履职,不断加强对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的监督,积极推动淄博老工业城市科学发展。要坚持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努力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充满激情、科学创业,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全面完成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