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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2月24日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1-02-28 09:27:02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池水第一副主任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一年中,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淄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地方立法、监督、代表等各方面工作中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党委重要决策的、政府着力推进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全面落实常委会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采取多种渠道,搞好民意调查,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把有效监督与倾力支持融为一体,推动“一府两院”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坚持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要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充满激情、科学创业,为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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