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马爱国辞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1年12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1-12-31 16:05:40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马爱国辞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