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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1年12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1-12-31 16:08:30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淄博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26日在张店召开。建议淄博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淄博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2年计划;三、审查淄博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2年预算草案;批准淄博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2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八、选举淄博市市长、副市长;九、选举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通过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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