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在市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卜德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淄博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4年市级和全市汇总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受市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顺利实现全年主要预期目标。在此基础上,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和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市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18亿元,汇总市级和各区县决算,实际完成292.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3%,比2013年(下同)增长7.13%。市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42亿元,汇总市级和各区县决算,实际完成342.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3%,增长5.5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423.0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422.25亿元。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7981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9%,增长8.79%。其中,税收收入29.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2%,增长11.16%。主要收入项目是:增值税2.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4%,增长19.63%;营业税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14.68%;企业所得税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3%,下降6.2%;个人所得税0.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4%,增长5.89%;房产税1.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1%,增长17.07%;城镇土地使用税1.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4%,增长15.24%;其他税收12.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2%,增长43.4%,主要是一次性清欠土地增值税较多所致。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1%,增长6.2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区县上解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239.7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对区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239.44亿元。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3211万元。重点支出项目为:农林水事务支出3.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2%,增长7.13%;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1.92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4.9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1%,增长8.04%;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8.67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6.13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8亿元,完成预算的97.71%,增长5.95%;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6.43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9.81亿元。教育支出12.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7.75%;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2.9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5.3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2.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3%,增长52.06%;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77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96亿元。科技支出0.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3%,增长6.96%;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2.96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7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4.61%;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22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6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6.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5.31%;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3.83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0.09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9%,增长6.09%;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0.9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9.99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2%,增长3.27%;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3.43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7.67亿元。
2014年市级预备费为1.2亿元,当年安排新增民生提标扩面等不可预见支出0.96亿元,并均已反映在市级相关支出科目或对下转移支付科目中;其余当年没有动用部分,作为结余资金用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0.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1%,增长11.5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6.1亿元,完成预算的98.05%,增长0.6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233.1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233.15亿元。收支当年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亿元,完成预算的83.08%,下降16.4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大所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88亿元,完成预算的63.93%,下降35.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区县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72.9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区县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72.94亿元。收支当年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我市仅市级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县层面尚未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收支当年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4.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2%,增长1.8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8.06亿元,完成预算的110.06%,增长15.94%。当年收支缺口3.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8.55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0.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增长2.67%。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8.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72%,增长0.67%。当年收支缺口8.3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8.49亿元。
(五)市级结余结转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截至2014年底,市级结余结转资金共计38.6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17.1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结转资金21.48亿元。
2014年,市级设立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基金余额17亿元。今年安排调入5亿元用于弥补2015年预算缺口,其余部分将按程序向市人大汇报后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支出。
(六)市级对区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4年,结合中央和省支持,市级对下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72.9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1.76亿元,占57.23%;专项转移支付31.21亿元,占42.77%。
市级对下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6.11亿元,均为专项转移支付。
上述决算数字,与年初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略有变化。主要是决算期间,由于资金在途、上下级结算补助变动等原因,导致部分数字有所增减。
二、2014年决算反映的特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总的看,2014年全市和市级财政运行情况较好。各级着力强化财政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导向作用,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一是财政实力进一步壮大。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基本同步,收入规模超过29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9.81亿元,增长4.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72%,收入质量稳定。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各项民生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5.45%,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10.99个百分点。对上争取实现新突破,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4.66亿元,增长15.94%,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8.81个百分点,博山区列入中央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外部支撑。
二是财政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执行清费减税政策,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共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8.11亿元。积极构建与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紧密衔接的财政政策激励机制,着力加大融资服务体系、创业创新平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薄弱领域和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的财政聚焦支持力度,增强了政策实施效果。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减少对企业的直接补助,变直接投入为间接撬动、变无偿拨款为股权投资,积极通过以存引贷、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放大了财政资金杠杆效能。认真落实“三最城市”部署要求,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建设项目收费“一费制”改革,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维护了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市预算内“三农”支出88.66亿元,增长10.03%,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扶贫工作,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坚持民生政策导向,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196.9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57.5%,比上年提高0.49个百分点,确保了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开工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项目109个,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3处,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资助学生19万人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30元和2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和320元,支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受益群众18万人。巩固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果,按10%比例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水平,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75元,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政府补助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3800元和2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00元和3400元,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惠及12.79万人。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筹建创业梦工场,增加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支持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3%,保持了就业形势稳定。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筹集各类资金43.26亿元,支持完成10000套(户)棚户区改造任务,购建公共租赁住房2740套,改造农村危房1259户,为5697户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高了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水平。
四是财税改革进一步深化。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全市试点企业达到1.02万户,减负覆盖面97.83%,有力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深化税式支出管理改革试点,税制改革扎实推进。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力度,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19.14%,在教育、低保、公共卫生等领域建立了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提升了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探索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大各类预算统筹力度,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市级和4个区县首次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教育、医疗卫生、市政设施维护等领域开展试点,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激发了社会资本活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启动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扎实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建立健全债务归口管理、审批备案和指标考核预警机制,有效防范了政府债务风险。
五是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定额体系,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差旅等制度办法,以制度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3.5亿元,下降19.2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健全预算执行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公务卡、国库集中支付、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等制度规定,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市、区县、镇办三级全覆盖,全市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占集中支付资金的比例达到82.9%。启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市级对财政拨款达到一定额度的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试点,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制定出台预算单位收支管理、财政支出管理、资金管理等制度规范,先后开展了涉农和民生资金专项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维护了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从财政决算和审计情况看,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财政收入质量还不够好,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各级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有待进一步理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纪律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上述问题既是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财政工作的重点,我们将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扎实做好2015年各项财政工作
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和改革发展任务,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聚焦聚力稳增长培财源。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强市三十条政策,围绕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优质工业园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现代企业能力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工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推进措施,确保资金筹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服务措施跟进到位,努力建设工业强市,重塑淄博竞争新优势。以推动工业由大到强跨越为导向,加快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步伐,尽快在吸引社会资本稳增长促转调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能。切实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抓住国家和省利好政策陆续出台、扩大投资的有利时机,通过争取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加大市场化融资力度、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加快资金落实和拨付进度,加快推进淄博新区、济青高铁淄博段、黄土崖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拉动经济增长。着力促进社会投资增长,发挥好财政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妥善处理好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和稳增长的关系,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围绕打造“三最城市”,严格落实正税清费相关政策,不断深化建设项目收费“一费制”改革,积极推进前置审批区域化评估评审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严厉查处、遏制“任性”收费,挖掉乱收费的“病根”,努力营造有利于项目建设和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
二是聚焦聚力严征管促增收。强化区县组织收入的主体地位,推动建立与保基本财力、保基本运转、保收入总量扩张、保收入质量提升相结合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落实完善收入考核通报制度,激励区县加快发展促增收、强化管理促征收。强化镇办组织收入的基础支撑作用,完善镇办服务企业机制、财源培植税源管控机制,推动征管力量下沉,充实协税护税力量,激发基层培植财源、管控税源的内生动力。强化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的主体责任,研究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用好涉税信息管理平台和财源网格化管理两个工具,加强涉税信息数据分析汇总利用,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征管潜力,严厉打击偷逃骗漏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努力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
三是聚焦聚力压一般保重点。突出公共财政导向,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搞好资金的统筹调度,优先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生态环保、基本住房保障等民生性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制度落实等改革性支出,以及其他事关全局的重大公共项目等支出,发挥好财政资金在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等方面的保障作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差旅、培训等公务支出制度办法,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化解收支矛盾。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研究用好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省政府近期出台的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20条财政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策划、申报和政策资金争取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和政策资金落户我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动力、注入活力。
四是聚焦聚力推改革强管理。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纳入试点范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探索建立区县域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激励机制、财力缺口补助机制、收入征管奖补机制,加大对财政困难区县的帮扶力度,增强财政转移支付导向作用,推动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前谋划、尽早启动201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在细编实编上狠下功夫,提升预算编制绩效。继续深化预算公开,做好2014年度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严格预算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减轻财政支出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加强预算监督,建立健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收支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加强债务管理,制定政府债券使用方案,完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建立绩效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试点,推进“投入型”预算向“绩效型”预算转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财政收支压力异常突出,改革发展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本次会议决议,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