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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06-30 11:14:5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淄博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4年6月26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卜德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财政决算
   (一)公共财政决算
    1. 收入决算情况。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306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0%,增长7.11%。其中,税收收入20070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9%,增长11.02%,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50%,比上年提高2.59个百分点。分税种决算情况是:增值税283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5%,下降1.13%;营业税503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7%,增长13.96%;企业所得税202178万元,完成预算的97.73%,下降8.99%;个人所得税62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8.68%,增长11.40%;城镇土地使用税128133万元,完成预算的97.71%,增长17.25%;房产税552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95%,增长8.22%;其他税收7718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8%,增长20.5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比上年下降,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企业效益和纳税能力下降以及国家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所致。非税收入723665万元,完成预算的94.74%,下降2.43%,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6.50%。主要收入项目决算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8036万元,完成预算的77.23%,下降14.9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50230万元,完成预算的94.65%,下降8.97%;排污费、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974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0%,增长2.6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是由于上年一次性收入较多、收入基数较高以及为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对财政收入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所致。
    2.支出决算情况。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829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9%,增长6.20%。主要支出项目决算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8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5%,增长4.70%;公共安全支出143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5%,增长5.85%;教育支出6896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9%,增长8.10%;科学技术支出522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3%,增长7.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7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0%,增长6.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0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1%,增长7.70%;医疗卫生支出1257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3%,增长7.45%;节能环保支出32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5%,增长6.9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2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1%,增长4.00%;农林水事务支出1536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6%,增长8.06%;交通运输支出36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4%,增长2.35%;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1375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3%,增长1.13%。
    3.平衡情况。当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及上年结转等转移性收入,扣除上解及结转下年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共计3245438万元,增长11.57%;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791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84856万元,完成预算的134.89%,增长82.9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48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37.17%,增长93.48%。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幅较高主要是重点项目集中落地开工及房地产市场较为活跃,土地出让收支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二、市级财政决算
    (一) 公共财政决算
    1.收入决算情况。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7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3%,增长9.59%。其中,税收收入2609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7%,增长6.49%。分税种决算情况是:增值税19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4%,增长2.02%;营业税96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7%,增长31.75%;企业所得税288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2%,增长9.00%;个人所得税76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2%,增长9.75%;城镇土地使用税118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增长52.55%;房产税116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8%,增长46.17%;其他税收849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9%,下降17.86%。非税收入216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11.01%,增长13.58%。主要收入项目决算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29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7%,增长7.2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621万元,完成预算的118.11%,增长2.92%;排污费、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28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1%,下降11.56%,主要是上年水资源费有一次性入库因素,上年基数较高所致。
    2.支出决算情况。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57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3%,增长6.31%。主要支出项目决算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5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1%,增长5.51%;公共安全支出66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3%,增长6.23%;教育支出115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4%,增长7.41%;科学技术支出160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1%,增长6.8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3%,增长6.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4%,增长7.91%;医疗卫生支出35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6%,增长7.21%;节能环保支出22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0%,增长6.4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2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2%,增长3.09%;农林水事务支出37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3%,增长7.30%;交通运输支出166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0%,增长2.23%;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22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8%,增长3.29%;住房保障支出10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5%,增长5.49%。
    3.平衡情况。当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区县上解及上年结转等转移性收入,扣除上解省、补助区县及结转下年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共计754733万元,增长12.70%;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321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6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20.89%,增长51.4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6227万元,完成预算的115.04%,增长55.73%。与全市情况一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幅较高主要是重点项目集中落地开工及房地产市场较为活跃,土地出让收支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三、扎实做好2014年各项财政工作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综合分析当前的经济和财政形势,矛盾和困难较多,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压力较大。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本次常委会议部署,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化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导向,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制定出台加强收入预算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严格依法公平治税管费,确保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深化财源网格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财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充分发挥市级的统筹指导作用、区县的实施主体作用、镇办的基础支撑作用,突出加强基层财政所建设,设立基层财源网格化专管员,建立协税护税员队伍,努力形成上下联动、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财源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财源掌控能力。深化涉税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控,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为科学治税、公平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综合考虑税源分布、税收征管现状、财税改革动态等因素,加强对房地产、建筑、电力、通信、金融等行业,化工产品交易、煤炭交易、专业物流市场等领域,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税种征管的监督检查,加大征管力度,强化征管措施,努力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强化区县政府组织税收的主体地位和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的主体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针对性地调动区县和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的积极性,实现依法征管、依率计税,努力创造公平治税环境。
    (二)支持做好“加减乘”三篇文章。加快构建与“加减乘”三篇文章紧密衔接的财政政策激励机制、财政资金统筹机制、财源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出台财政服务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传统产业内涵发展、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倍增发展,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巩固壮大财政增收基础。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办法,认真落实正税清费相关规定,全面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深入推进建设项目收费“一费制”改革,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维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健全财政服务机制,建立“双500强”企业分析评价制度,完善涉企服务平台,优化涉企服务环境,提升服务企业发展的效能和水平。改进财政扶持方式,发挥好财政杠杆作用,完善“以存引贷”机制、财政贴息与银行信贷联动机制,健全政策性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抓好产业基金运作管理,制定基金运作计划,通过阶段性股权投资、过桥还贷等形式,加大对成长型、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健全基金运作制度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实现基金良性滚动发展。
    (三)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落实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实施“一创四化”工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认真落实“三个导向”的要求,加大对粮食增产科技集成推广工程、生态友好型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园区化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创新资金分配模式和使用方式,深入推进“十万农户脱贫奔康工程”实施。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乡村治理机制等创新,为农村发展注入新动力。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探索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入机制,促进产城融合,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和服务功能。推动建立适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趋势的公共财政分担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四)扎实推进民生财政建设。继续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健全和完善保障民生的财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落实好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各项民生政策,推进民生持续改善。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体系,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激励机制,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伍军人就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区分教育的公共性层次,健全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办好文化惠民实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支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工作开展,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健全民生资金监管机制,加大对民生政策资金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民生资金被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管好用好各项民生资金,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五)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政府资源运营。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市场化手段运营国有资本,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加快国有资本从产能过剩行业和劣势企业中有序退出,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公益性领域跟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和控制力的大企业集团。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建立分类监管机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办法,指导市级国家出资企业加强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监管,健全从预算立项、资产配置、资产登记、资产管理到资产处置、收益收缴的链条式管理模式,完善公物仓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提高资产配置效能和使用水平。
    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路径,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推进政府资源运营,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益性资产运营机制,分类有序探索运营新模式,提升资产价值和使用效益,多渠道增加运营收益。
    (六)深化财税改革。按照“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二十四字方针,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工作。搞好国家和省财政体制改革的政策预研和调查摸底,逐步明确市以下各级事权,加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探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及时兑现落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确保企业不因改革增加税负。加强对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资源税等改革的前瞻性研究,认真谋划应对措施,努力维护好地方利益。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健全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支出范围和重点,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断提升财政调控能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强化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建立规范的集中支付管理体系、有效的国库现金管理体系、完善的国库信息管理体系和严密的资金运行监管体系为抓手,加快构建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更加高效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事务性管理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抓住我市作为全国、全省税式支出改革试点市的有利机遇,做好财税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工作,发挥好财税优惠政策在转型发展、财政增收方面的正向激励导向作用。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探索采取竞争性分配办法,通过公开招标、专家评审等手段,做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
    (七)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加强财政基础管理,进一步摸清预算单位人员、资产、负债等基础信息,推动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确保基础信息准确并动态更新调整,为预算编制执行提供有力支撑。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有保有压、节俭办事的原则,根据定员定额标准精确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制度规定,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把闲置沉淀的资金用好用活。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追加管理,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对财政拨款达到一定额度的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支出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实现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举、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同步,着力形成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大监督”体系,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逐步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体系,探索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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