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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23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教育局局长 赵新法
发布时间:2013-10-28 14:35:22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汇报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以推进《淄博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任务落实为主线,集中做好学前教育专项督导与整改,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办园质量和办园水平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向着规范、优质、普惠性发展。全市现有幼儿园802处,在园幼儿l2.22万人,教职工l3132人,其中专任教师9321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8%,学前一年毛入园率l00%。目前,全市有省级学前教育先进区l个,省十佳幼儿园7处,省级示范(实验)幼儿园114处,市级十佳幼儿园59处,市级示范幼儿园214处。
    (一)科学编制并落实《淄博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2011—2013年)》等文件精神,制定下发《淄博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淄政办发[2011]32号),并配套下发了《(淄博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任务分解》(淄政办发[2011]132号),各区县政府也制定下发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加强工作调度,充实完善了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的落实力度。
    (二)集中做好学前教育专项督导与整改工作
    2012年,省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此前,市政府召开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对学前教育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迎检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在省政府学前教育专项督导中,我市居第五名,取得了突出成绩。为认真抓好督导问题整改,市政府下发了《关于2012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情况的通报》、《关于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了《2012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整改任务分解意见》,对各区县督导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创新机制,实现四项工作重点突破
    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为加大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力度,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市委、市政府从2011年开始把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工程年度任务完成率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淄政办发[2011]137号),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了全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动态管理平台,以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居民小区幼儿园、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等新建改扩建项目调度为主要内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3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l83处。目前已完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18处;已完成8处贫困村幼儿园改扩建任务,对111个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工程项目和91个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实施奖补,财政奖补资金7475万元;全市有45处镇中心园通过了省级认定;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437处,占幼儿园总数的54%,比2011年提高13个百分点;达到省标准化的幼儿园259处,占幼儿园总数的32%,提前完成学前三年任务目标。
    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年提高。全市2012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为33968.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例为4.39%,比上年提高2.31%。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淄博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2012年,全市共安排专项经费1200余万元,惠及困难儿童1.6万人,占在园幼儿的13.1%。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下发《淄博市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规定(试行)》,对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任职基本条件、准入程序、职前培训和档案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幼儿教师的配备、聘用、流动调配等各项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淄博市幼儿教师培训规划(2011—2013年)》,目前已组织5283名专任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其中1981人参加了省级培训,219人参加了全国培训。组织了幼儿教师师德培训、幼儿教师远程研修、幼儿教师专业综合素质比赛等培训活动,促进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全面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2011年,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52号),各区县成立清理整顿无证办园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小组,加大力度,集中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截止2011年8月,全市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完成,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422处,其中取缔360处,整改后注册62处。为建立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幼儿园年度登记注册、幼儿园准入、幼儿园动态监管等制度措施,做到发现一处,及时查处一处。
    (四)强化管理,落实五项保障措施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县域学前教育网格化管理创新项目实施方案》,对学前教育实行网格化管理。市政府下发了《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市教育局下发了《淄博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含幼儿园)、《淄博市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2011—2013年)》、《淄博市学前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中心教研组暨学科骨干教师团队工作机制》、《淄博市学前教研共研共享机制管理办法》、《淄博市、区县、镇、幼儿园四级教研网络工作职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常规管理。
    实施幼儿园分类管理。对全市幼儿园按照公办、公办性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分类界定,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加强对省十佳、省示范、市十佳、市示范及各类幼儿园的动态管理,组织省十佳幼儿园进行了全省开放活动。实行幼儿园晋类升级储备管理,确保幼儿园办园水平逐年提升。
    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建立省十佳幼儿园与区县实验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幼儿园之间的办园差距。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化学前教育教研。我市申报的全国“十一五”课题获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在全国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实践评优比赛中,我市代表队获得6个特等奖;2013年在省幼儿园特色教育活动评选中,获得2个一等奖;省学前教育优质课评选4人获一等奖;4人被评为省教育管理创新园长。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中国教育报》多次在头版头条报道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市教育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淄博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调研报告》获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协调推进学前教育区域管理。各区县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发展力度,临淄区和高新区建立了生均拨款机制,临淄区筹措资金1360万元补贴幼儿园及安保人员工资,将幼儿园园舍安全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高新区投入资金1735.996万元,对在本区注册幼儿园入学的本区幼儿实行财政统一补贴;沂源县和周村区把幼儿园提升工程作为政府实事,确定镇中心幼儿园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淄川区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新建幼儿园12处,改扩建56处,并将镇(街道)中心园建设列入2013年全区项目建设中6个教育重点项目之一,纳入区财政扶持计划;张店区、博山区政府分别下发了加强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意见;桓台县政府与镇政府签订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目标责任书,对每处通过省级认定的镇中心幼儿园奖励30万,各项举措有力推进了区域学前教育发展。
    完善幼儿园安全卫生防护体系。幼儿园安全工作必须长抓不懈、形成常态,必须时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工作首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大对幼儿园校车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目前全市幼儿园自有校车76辆,其中城市21辆,农村55辆,均纳入区县校车管理体系。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和疾病防控工作,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市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卫生管理的检查、指导力度,幼儿园安全卫生防护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存在问题和重点工作
    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学前教育投入。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奖代补政策尚未制定。幼儿园收费。国家和省关于幼儿园新的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济南、烟台、临沂、潍坊等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已相继出台。我市还未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幼儿园仍执行2004年的收费标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一是所有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要在2013年通过省级达标认定,我市具有教育行政职能的镇(街道)有70处,目前已有45处通过省级认定,2013年还有25处要达到省级认定标准,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二是农村幼儿园发展相对滞后,管理薄弱。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公办幼儿教师配备不足;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比例较低;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偏低。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目前我市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的幼儿园259处,占32%,省厅要求2015年达到70%以上,需要进一步加快建设速度;居民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民办幼儿园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按规定减免建设规费、派驻公办幼儿教师和园长等方式,积极鼓励和扶持优质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还需要进一步落实。
    2013年是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最后一年,时间紧、任务重,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目标为主线,突出深化学前教育督导整改,突出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突出深化学前教育督导整改
    进一步认真对照省、市督导整改未到位问题,明确责任分工,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实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项目化管理平台,对区县项目进度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落实。
    (二)突出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完善以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等为主要指标的幼儿园标准化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国家和省项目按照《淄博市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建设规划(2011--2013年)》、《淄博市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建设规划(2011—2013年)》需全面完成。加快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确保年底至少有25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通过省级认定;加快公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年底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比例达到60%以上。
    (三)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落实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按照“预算有单列,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要求,落实各级财政支持实现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逐年提高。研究制定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学前教育奖补措施。推进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出台,继续落实好学前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
    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落实镇政府建设镇中心幼儿园的责任,在教师配备、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把镇中心幼儿园办成农村学前教育的教育科研中心、教师培训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研究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明确民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等级认定、评估指导、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地位。加大对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和指导力度,积极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
    推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深入开展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进一步深化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加大调度力度,做好省学前教育先进区县、省十佳、省示范评选及省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认定迎检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依法落实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加强幼儿教师师德教育和保教活动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
    完善幼儿园管理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卫生等保障工作,构建无缝隙、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卫生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准入、年检、动态监管、园籍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一日常规等制度,健全幼儿园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好学前教育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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