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着力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纳入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轨道,畅通了监督渠道,增进了理解支持,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提质增效。2016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集体”。
接受专项评议:司法监督“新探索”
2019年3月6日,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票决确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今年的被评议单位和部门。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第一次将法院作为被评议单位,主要包括征求意见、反馈整改、询问测评、跟踪问效等环节。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既是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监督权力的一项创新探索,也是推动法院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公正司法的有利契机。
活动开展以来,淄博两级法院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协调联动,一盘棋推进,以“党委放心、人大满意、群众信任”为标尺,通过点燃“真抓实干、真听细照、真改笃行”三昧真火,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了动员准备和自查自纠、征求意见、反馈整改等环节工作,让群众在一开始就看到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带来的作风转变等可喜变化。“市法院对评议工作重视、到位;请加大整改力度,取信于人民群众,取信于人大代表,取信于三级人大机关。”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尚龙江专门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以专项评议为契机,淄博中院坚持主动开门纳谏,组织全市法院向社会发布公告,依托法院“两微一端”及各大媒体,通过走访住地人大代表、组织代表活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真正做到让群众“挑毛病”零门槛。截至4月30日,共向住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以及广大群众征集意见建议1720条,梳理排查重点信访案件132件,廉政回访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50件。
6月4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专项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会议在淄博中院召开,集中反馈了群众代表普遍关心且内能见效的10项重点评议内容和经过汇总整理的82条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涵盖服务民营经济、司法便民利民、涉民生案件审判、切实解决“执行难”、纪律作风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6月—9月,在全市法院开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犯罪四个专项行动,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批典型案件……。”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内部查摆出的问题,淄博中院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牵头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为确保评议整改真正落实见效,淄博中院专门出台《2019年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倡导‘四不两直’,每名院领导申报1项调研课题,联系1个基层法院,挂包3~5家重点企业,走访10名人大代表,集中开展千企大走访、法院开放日、文明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了“廉洁司法、担当作为”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对窗口单位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明察暗访,清理整治了让当事人提供文书生效证明等一批增加当事人诉累的“土办法”。
接受专项评议以来,淄博中院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各大网站等新媒体,在内网网站和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主动公布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让社会监督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评议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以工作成效检验评议效果。
据了解,除今年的专项工作评议外,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与淄博中院积极探索创新司法体制改革后的司法监督新模式,2016年、2018年开展了“员额法官履职评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2018年4月—10月,按照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履职评议工作的部署,淄博中院6名员额法官集中接受评议评价,通过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走访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征询其他政法部门及纪检部门意见、旁听案件庭审、专题谈话等形式,从政治素养、业务素质、接受监督、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接受评议监督。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和专项工作评议,为展现法院良好形象、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和纽带。
完善制度机制:建议办理规范化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给法院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们一定认真研究,及时答复,并借办理答复代表们意见建议的契机,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更好地司法为民。”在淄博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听会现场,淄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玮现场向各位代表表态。
“代表建议无小事,代表满意是大事”,为了更好地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淄博中院专门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推动建议办理规范化。一是实行登记管理制。由专人负责收集人大代表建议或来信,归类整理并登记在案,待院长和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庭室办理,及时办理答复。二是重大案件严格“把关”。对于代表提及的矛盾突出、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力争依法处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让人大代表满意。三是坚持依法独立原则。在办理过程中,将人大监督与审判权的依法独立行使统一起来,对于疑难复杂问题要耐心细致的释明法律,实现情理法的统一,努力做到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针对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僵尸企业处置和破产企业重组等方面工作的建议,该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专业化破产与金融审判团队,强化人员配置,并在实地调研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度发掘高青县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机制方面的成功经验,认真研究破产程序在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积极作用。该院服务“担保圈”风险化解和“处置僵尸企业高青模式”被列入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典型经验。
针对部分人大代表反映的律师调查令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该院专门制定《关于在执行程序中施行律师调查令实施办法(试行)》,对律师调查令的申请期限和适用条件、适用的证据材料范围、审查规则等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完善律师调查令的运行程序,并积极探索开发网上在线律师调查令系统。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签发律师调查令247份,律师调查令完成调查219份,调取成功率为88.66%。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的邵红梅律师说:“法院最近刚推出了措施,我4月30号拿着律师调查令去银行调查取证,一路绿灯,非常顺利,当事人和律师真真正正成了该制度的第一受益人。这次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进行评议,让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得到真真切切地落实,更加坚定了我们对法院的信赖和法治的信仰。”
近年来,淄博中院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来信及关注案件的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了100%,多次被淄博市人大、淄博市政协联合表彰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请进来走出去:联络沟通“零距离”
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广泛听取民意、接受监督、获得支持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淄博中院积极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开展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在办理好代表建议的同时,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不断推动联络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2018年9月,淄博中院建立主动向人大代表报告法院重要工作信息机制,先后两次向住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寄送法院重点工作信息882份。同时,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淄博中院连续13年在市两会期间由院领导带领中层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分别到各团组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参观法院,近距离感受法院工作。为此,淄博中院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方案》,按照“五步实施法”精心组织旁听庭审实施,各业务庭室每年至少邀请2次人大代表走入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公开审理和执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时,提前向人大代表发函,邀请人大代表旁听。
2018年10月22日—23日,按照山东省高院统一安排,淄博中院组织省人大代表20余人,走进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寨里法庭,与驻寨里法庭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伟,就基层群众打官司关心关切的问题进行了亲切交谈。
2018年以来,淄博中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观法院、见证执行153人次。其中,针对新配备的远程视频提讯系统,专门邀请代表委员9人次,旁听由院长亲自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共10件次。同时,聘请5名住淄省人大代表担任淄博中院邀监督员,通过定期组织座谈会听取意见、邀请参加全市性重要会议等形式,主动接受监督。
定期组织法院开放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5月10日—20日,淄博中院组织全市法院集中开展“向人民报告——法院开放日”活动,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各界群众共计616人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法院诉讼服务和审判工作,超过10万网民在线观看了全程直播。有市民留言:通过参观,真切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法院理念,特别是通过智慧法院建设,真正实现了司法公正的审判目标,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走出去”主动接受监督。淄博中院建立了院领导“点”对“点”沟通联络机制,采取集中走访和定向联络等形式,与人大代表保持常态化联络,促进互动交流。同时,在面对面联络交流的基础上,不断丰富代表联络方法,通过开展法律“六进”、寄送征求意见函、一对一走访等多种途径,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提升联络工作温度。2018年以来,淄博中院院领导共带头面对面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75人次,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等活动40余次。
专项评议、建议办理、代表联络等一个个缩影,描绘了淄博中院以接受人大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一体画卷。“人民法院的发展离不开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帮助,我们要重视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诚恳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真正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内化为法院发展的强劲动力。”淄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玮对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出郑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