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淄博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着力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6月份,全市法院共收案50952件,结案45206件,收案增幅下降13.6个百分点,结收比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13个百分点。沂源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淄川区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司法责任制改革创新点。
一、打造“135N”工作布局,构建党政主导、多元共治纠纷化解大格局。一是“一个中心”转型升级。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功能,打造集案件分流、多元调解、司法确认、纠纷速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博山区法院引入“24小时法院”自助服务终端,提供线上线下全时空、立体化诉讼服务。淄川区法院建设智能“云柜”系统,实现材料流转实时交互、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流转过程动态跟踪。二是“三级网格”全域覆盖。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财政预算。将“诉源治理”融入“三级网格”,横向整合政法、综治等部门力量,纵向依托网格内调解组织,推动形成全域覆盖的矛盾纠纷化解一体化格局。张店区法院自主研发系统,对接全区网格化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查人找物、诉讼保全快速反应、精准高效。三是“五种力量”多元参与。市县两级全覆盖建设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引入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仲裁调解、公证调解,实现法官与驻庭各类调解人员联动、调解与裁判联用。目前,全市法院共设置驻院(庭)调解室30个,对接各类调解组织74个,特邀人民调解员154人。四是“N个专门工作室”特色解纷。1—6月份,全市基层法院共诉前分流一审民商事案件7938件,占收案总数的37.23%。临淄区法院设立“郑爱村知名法官工作室”,对全区交通事故案件实行“专案专审”,2018年成立以来,共审结相关案件1255件。淄川区法院设立“热心大妈”刘伟(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调解室,推行“六心”调解法,在全国“枫桥经验”基层治理研讨会上作经验发言。高新区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16名值班律师共参与调解案件100余件。
二、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一是构建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制定《关于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实现甄别分流制度化、规范化。截至6月底,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0.36%,平均办案期限65.67天。二是推行“多元化解+速裁”模式。组建民事速裁团队,实现简单民事案件快速化解。截至6月底,全市基层法院速裁团队成功分流民商事案件2453件,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占62.2%。组建劳事医患、环境污染以及破产、金融等专业团队,实现审有所专、审有所精。三是实行要素式审判和表格式文书。制定《诉调对接工作细则》《司法调解中心管理规程》等配套制度,建立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探索“简捷送达、联动调解、模板审判”工作方式,对民商事、行政等简单案件推行要素式审判。2018年,审结二审行政案件205件,通过要素审查有169件未开庭作出裁判,占比82.4%。
三、建设“三化驱动”智慧法院,引领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数据化、集约化。一是解纷资源集约化。采取中院建服务端、基层法院建接入端的模式,在全市法院整建制建设智能语音法庭、司法为民手机APP、擎盾舆情监测等22个系统平台。在全国智慧法院应用成效评估中,淄博中院获得全省中院第一名,所辖基层法院全部进入全省前42名。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整合微博微信、院长信箱、手机APP、纪检投诉等系统资源,建成“一站进出、一揽子解决”诉讼服务平台。截至6月底,平台共接收群众咨询2900余次,平均答复时间0.5天。二是运行过程数据化。自主研发诉讼风险指数平台,对接全市法院已生效裁判文书、数字图书馆等大数据资源,为当事人提供要素化、结构化纠纷处理模式。截至6月底,平台共提供风险评估超过8万人次,提供类案查询超过4万件次。率先建立信访网上督办制度,实现网上批办、全程留痕,推动信访化解法治化、规范化。2017年以来,共网上督办信访案件1100余件,通过网上督办提起再审案件1件,出台内部管理制度20余份。三是解纷途径在线化。全面上线网上立案、网上缴退费、网上阅卷平台,真正方便当事人“一网解纷”。截至6月底,全市法院网上立案率为97.45%,为当事人提供阅卷服务52次2000余页。淄川区法院研发建设“智慧送达平台”,依托三大运营商海量实名数据,实现当事人精准定位、一键送达。2018年以来,共查询失联当事人115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