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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3年6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卜德兰
发布时间:2013-06-30 16:26:28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2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财政决算
    (一)收入决算。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62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2%,增长16.06%。其中,税收收入1621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9%,增长17.98%,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61%。分税种决算情况是:增值税254062万元,完成预算的91.97%,增长3.01%;营业税353355万元,完成预算的99.34%,增长18.22%;企业所得税177727万元,完成预算的79.92%,下降8.09%;个人所得税3523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7%,下降3.79%;城镇土地使用税1092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9%,增长19.53%;房产税51040万元,完成预算的121.98%,增长43.93%;其他税收640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16.35%,增长35.79%。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企业效益和纳税能力下降以及国家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所致。非税收入7416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25%,增长12.07%,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1.39%。主要收入项目决算情况是:国有资产收益437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15.55%,增长25.9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0425万元,完成预算的71.08%,下降19.68%;排污费、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94983万元,完成预算的92.46%,增长6.33%。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是由于上年一次性收入较多、收入基数较高以及为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对财政收入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所致。
    (二)支出决算。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496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3%,增长13.27%。主要支出项目决算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6%,增长8.61%;公共安全支出135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5%,增长11.16%;教育支出638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7%,增长18.88%;科学技术支出48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1%,增长13.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45%,增长14.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8%,增长14.18%;医疗卫生支出117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增长14.41%;节能环保支出299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7%,增长14.2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5400万元,完成预算的88.22%,下降5.61%,主要是受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建设性资金短收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暂缓执行;农林水事务支出142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1%,增长16.17%;交通运输支出35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8%,增长5.02%;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136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4%,增长12.61%。
    (三)平衡情况。当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及上年结转等转移性收入,扣除上解及结转下年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共计2908832万元,增长14.98%;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7850万元。
    二、市级财政决算
    (一)收入决算。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3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3%,增长15.15%。其中,税收收入222567万元,完成预算的161.97%,增长86.83%。分税种决算情况是:增值税19591万元,完成预算的83.18%,下降8.5%;营业税58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1%,增长23.06%;企业所得税21144万元,完成预算的89.26%,增长2.65%;个人所得税43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09%,下降9.35%;房产税7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40.44%,增长65.68%;其他税收111151万元,完成预算的464.59%,增长453.65%。与全市情况一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企业效益和纳税能力下降以及国家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所致;其他税收增幅较高,主要是2012年将部分市属企业缴纳的地方税收由区级上划为市级所致。非税收入190594万元,完成预算的69.25%,下降20.48%。主要收入项目决算情况是:国有资产收益72348万元,完成预算的53.58%,下降43.7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3521万元,完成预算的81.53%,下降7.87%;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专项收入32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18.82%,增长30.71%。非税收入未完成预算,增幅下降,主要是受上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比较集中、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等因素影响,市级一次性非税收入较多、收入基数较高。
    (二)支出决算。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24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1%,增长13.01%。主要支出项目决算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8%,增长7.84%;公共安全支出6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增长15.76%;教育支出107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4%,增长18.52%;科学技术支出1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3%,增长12.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5%,增长12.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1%,增长15.57%;医疗卫生支出32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09%,增长16.58%;节能环保支出20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3%,增长18.6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75.87%,下降21.1%,主要是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建设性资金短收,部分项目暂缓执行;农林水事务支出3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增长16.17%;交通运输支出163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6%,增长2.07%;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21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10.22%。
    (三)平衡情况。当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区县上解及上年结转等转移性收入,扣除上解省、补助区县及结转下年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共计669676万元,增长10.25%;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3211万元。
    三、扎实做好2013年各项财政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省市党代会、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本次常委会议部署,牢牢把握发展实干和以项目为纲的工作总要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推进转调创,培植壮大优质高效财源。把推进转调创和培植壮大财源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完善财政政策激励机制、财政资金统筹机制、财源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全力支持转调创重点项目建设,巩固壮大财政增收基础。一是培植壮大以纳税500强企业为主体的骨干财源。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财税、土地、金融、环保、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优质要素资源向骨干企业集聚,促进骨干企业总量做大、产品品质做优、市场竞争力更强,使其真正成为淄博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主力军。二是加快形成以创新发展500强企业为支撑的新兴财源。加强财政政策扶持引导,设立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创新发展型企业快速发展,培植推进我市产业转型结构升级的生力军。三是着力培育以小微企业为基础的后续财源。全面落实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无偿补助、担保补助、创业投资等形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小微企业投入,凝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打造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四是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深入推进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大力支持发展现代物流、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总部经济,通过实施落户补助、办公场所补助、税收扶持、融资支持等激励政策,吸引更多总部企业落户淄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政增收点。支持金融服务业跨越发展,鼓励发展银行、保险、证券期货、股权投资、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各类金融业态,提升金融业的整体实力。五是健全财源建设服务体系。实施重大财源建设项目“绿色通道"服务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费减免政策,着力打造政策洼地、服务高地,切实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搞好产业发展基金市场化运营管理,通过阶段性股权投资、过桥还贷等方式,重点支持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发展,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能。推动财政金融政策有机融合,健全完善政府性存款业务资源配置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挂钩机制,通过财政奖励、贴息、风险补偿、完善担保体系等手段,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二)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组织税收工作的意见》,强化征管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平稳增长、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强化区县政府在组织税收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政策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对区县地方税收增幅和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指标进行考核,调动各级发展增收的积极性。强化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税务部门的职责和目标任务,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工作效能,营造依法、公平的治税环境。强化企业纳税责任,将企业纳税情况与要素供应和财政扶持相结合,加大对纳税大户的表彰奖励、宣传推介和扶持力度,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强化税收征管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征税协税护税督查工作机制,对区县、涉税部门征税协税护税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着力形成以税务机关为征收主体,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税收征管工作格局。积极推进税源“网格化”管理,建立基层协税护税员制度,充分发挥镇办、村居等基层工作人员熟悉情况、就近监管的优势,建立横向到全行业、纵向到各涉税单元的税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提高税源掌控能力。加快涉税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涉税信息采集报送和应用制度,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控,提高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把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财政增收上来。
    (三)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科学运筹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向民生领域和重点社会事业倾斜,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是稳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保障房建设筹资机制,扎实做好保障房项目资金的对上争取工作,为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提供资金支持。二是促进重点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严格落实教育支出法定增长要求,支持完善多层次教育体系,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推动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做好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做好“十艺节”承办参赛等工作。三是严格支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民生改善和经济转型发展上。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追加管理,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支出监管,推进厉行勤俭节约工作深入开展。
    (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统筹发展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支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认真落实十万农户脱贫奔康工程,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综合发展能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二是推进区县域科学发展。兑现收入分成、税收增长考核奖励、综合实力排名位次前移等促进区县域科学发展的扶持政策,激发区县竞相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用足用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资源枯竭型城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沂蒙革命老区等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策划和资金争取工作,为区县域科学发展增添外部动力。三是支持省、市级示范镇建设。全面落实扶持示范镇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建设,提高示范镇产业支撑能力。建立多元化的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吸收社会投资、金融资本和外资参与示范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四是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化工、氟硅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聚集区发展,通过财政奖励、贴息等手段,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建立市内产业转移引导奖励机制和地方税收分享办法,引导企业和生产要素有序向园区集中,形成集约集聚集群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五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完善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实行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支持森林围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作开展,加快建设美丽淄博、生态淄博。
    (五)深化财税改革,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推进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强化税收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密切关注房产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动态,抢抓工作主动,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密切跟踪和积极应对国家和省因“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可能进行的财政体制调整问题,提前谋划,认真做好基数争取工作,维护好地方利益。健全完善预算制度,细化公共财政预算,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充分发挥财税调节作用,有效运用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积极探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巩固提升财政“制度建设年"成果,推动建立以内控机制为基础的工作规则,优化以提高效能为目标的工作流程,健全以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为重点的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建立绩效管理责任体系,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财政绩效管理机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等改革,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提高财政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完善“公物仓”制度,规范资产处置和对外投资管理,提高资产配置效能和使用水平。强化财政监督,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基础信息资料体系,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税收征管质量、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强化镇办财政资金监管和服务发展职能。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加快形成安全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强化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防范地方财政债务风险。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3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发展实干,努力为加快建成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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