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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市级决算的审查报告
—2013年6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淄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树武
发布时间:2013-06-30 16:28:17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市财政局《关于淄博市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市级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62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2%,增长16.06%;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496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3%,增长13.27%。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3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3%,增长15.15%。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24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1%,增长13.01%。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及上年结转等转移性收入,扣除上解及结转下年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共计2908832万元,增长14.98%;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7850万元。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区县上解及上年结转等转移性收入,扣除上解省、补助区县及结转下年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共计669676万元,增长10.25%;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3211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2年决算(草案)较好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按照“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总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增财源、惠民生,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级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市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级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和细化;结转结余较多;预算制度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有待改进等。市审计部门围绕市级预算执行和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重点项目投资等方面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揭示了预算执行和政策效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完善体制、制度方面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201 3年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确保我市2013年预算的顺利完成,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税种的税收征管,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经济决定税收,在当前经济增长放缓、财政增收难度加大的情况下,防止征收过头税。密切关注房产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动态,认真研究“营改增”等税制改革进行的财政体制调整问题。及早谋划,积极应对,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制政策环境。
    (二)大力培植财源。坚持项目为纲、发展增收,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落实“转、调、创”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把纳税500强和创新发展500强企业作为财源建设的主要载体。有效整合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涉企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转方式调结构、培植壮大优质高效财源的关键领域,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三)集中财力保重点支出。科学运筹财政资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先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需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改进作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民生改善和经济转型发展上。
    (四)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形成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组成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实现政府所有收支预算全覆盖。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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