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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3年8月28目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卜德兰
发布时间:2013-08-29 08:41:08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今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总要求,着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全市财政经济保持平稳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财政收支“双过半”目标。
    财政收入: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69608万元,占预算的51.72%,增长8.35%。其中市级完成233990万元,占预算的50.57%,下降0.31%。全市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116192万元,占预算的40.27%,下降7.60%,主要是由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回落、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及免抵调额度减少所致;营业税207654万元,占预算的.51.37%,增长27.22%;企业所得税93651万元,占预算的45.38%,下降14.90%,主要是企业效益下降及汇算清缴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个人所得税20275万元,占预算的48.62%,增长13.43%;其他地方税收528815万元,占预算的60.16%,增长19.39%;非税收入403021万元,占预算的48.66%,下降0.31%。非税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一次性收入较多、收入基数较高及今年以来国家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所致。
    财政支出: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12656万元,占预算的51.95%,增长16.24%。其中市级完成348140万元,占预算的47.08%,增长11.20%。全市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030万元,占预算的45.08%,增长6.58%;公共安全支出69575万元,占预算的39.02%,增长19.66%;教育支出346713万元,占预算的47.05%,增长15.61%;科学技术支出511347万元,占预算的59.86%,增长34.5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126万元,占预算的82.59%,增长45.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95万元,占预算的51.67%,增长24.98%;医疗卫生支出113579万元,占预算的55.61%,增长14.33%;节能环保支出38285万元,占预算的43.81%,增长38.2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9454万元,占预算的67.05%,增长4.77%;农林水事务支出163323万元,占预算的57.50%,增长27.6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4311万元,占预算的54.27%,增长24.57%。
    上半年,我市预算执行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影响,各级坚持发展增收,把推进转调创和培植壮大财源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财政政策激励机制、财政资金统筹机制、财源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围绕项目建设、“双500强”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培育等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政增收点。坚持管理提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组织税收工作的意见》,着力强化区县政府在组织税收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的主体责任,着力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着力加强税源管控和监督检查,取得积极成效,推动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进度快于时间进度1.72个百分点,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66亿元,占预算的53.11%,增长12.42%。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个主体税种合计完成43.78亿元,增长5.01%,呈现出稳中有进的运行态势。二是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各级紧紧围绕全年预算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治税、科学治税,通过严格税收征管、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强化欠税清理等措施,努力实现应收尽收,迸一步提高了收入质量。上半年,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57%,比上年同期提高2.55个百分点。其中,区县级税收比重为73.43%,比上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三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预算执行中,各级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资金筹集调度,集中财力向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完成85.39亿元,增长17.17%,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52.95%,比上年同期提高0.42个百分点。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科学技术、节能环保、文化体育与传媒等重点支出均高于总支出增幅。在保重点的同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效果明显。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幅低于总支出增幅9.66个百分点。
    总体上看,上半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情况是好的,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各行各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完成全年预算任务面临诸多挑战。主要是,财政增收基础不稳固,财政收入结构仍待优化,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预算调整方案
    为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今年我省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省分配我市的债券资金规模为58900万元,其中五年期、七年期各占50%。按照国家和省要求,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在保证归还以前年度到期债券本金的基础上,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益性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经市政府研究,今年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市级留用25000万元,其余33900万元转贷区县。参照省做法,对各区县的转贷额度按照负债水平和偿债能力相匹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区县财力状况确定。
    按照财政部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应全额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为此,依据《预算法》有关规定,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调增25000万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相应增加25000万元,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转贷区县的33900万元,由各区县政府按法定程序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后调整年度预算。
    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统筹用好债券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严禁用于非公益性建设项目,严禁用于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用于经常性财政支出。二是加强转贷资金管理。对转贷各区县的债券资金,由各区县在分配额度和规定用途范围内确定项目,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并报市财政局备案。三是切实履行还款责任。按照“谁借款、谁还款”的原则,提前制定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确保债券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三、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下半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本次常委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理念,坚持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推动财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以转调创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杠杆作用,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和壮大财政增收基础。一是创造良好的财政政策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稳增长、调结构财政扶持政策,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减轻负担、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在落实好国家、省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淄博老工业城市实际,研究好、建设好自身财政政策环境,着力打造财政政策洼地,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推动项目集中布局、企业集群发展、产业集聚膨胀,发挥好财政政策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助推作用。二是创新扶持方式。推进财政和金融政策有机融合,完善政府性存款业务资源配置与金融机构对地方贡献挂钩机制、财政贴息与银行信贷联动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抓好产业基金运作管理,通过阶段性股权投资、过桥还贷等形式,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投入一发展一退出一再投入”的基金良性滚动发展机制。做大做强政策性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增强为区域内重大项目融资担保的能力。三是健全完善财源建设服务体系。严格落实重大项目规费减免政策,搞好政策宣传、公示,明确减免或先征后返办理程序,切实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加强涉企和项目收费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防止转为其他形式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探索实行建设项目收费“一费制”,实行“一次预收、办结结算、及时分割”,切实改善收费环境。
    (二)加强组织收入工作。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政策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形成以税务机关为征收主体,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税收征管工作格局,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能,营造依法公平的治税环境。积极推进税源“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横向到全行业、纵向到各涉税单元的基层综合治税管理体系,提高税源管控能力,促进税源转化为税收。加快涉税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涉税信息采集报送和应用制度,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控,提高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把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财政增收上来。健全征税协税护税督查工作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找准征管薄弱环节,堵塞征管漏洞,推动税收收入平稳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机制,规范征缴行为和减免程序,确保实现应收尽收,努力增加政府可用财力。
    (三)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预算正常执行。一是保重点。加大资金调度统筹力度,集中财力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保障市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最大限度地压减无关发展与稳定、没有实际效益的支出项目,努力化解收支矛盾。对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二是压一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部署要求,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民生改善和转型发展上。三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用好用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资源枯竭型城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沂蒙革命老区等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策划、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努力缓解地方支出压力。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认真做好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结合省对下财政体制调整,有针对性地做好组织收入和重点支出保障工作,同时健全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着力构建各级财力同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健全预算体系,细化完善预算编制程序和内容,推进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有机融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体系、国库现金管理体系、财政信息管理体系、资金运行管理体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大力压减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财政基础管理,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础信息资料体系,为预算安排、资金监管提供准确依据。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发挥好镇办财政服务发展、强化监督、推动改革等方面的作用。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财政发展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加快建成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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