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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县两级全部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发布时间:2019-04-26 14:24:22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预算工委

  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央和省委分别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本级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规定的时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各设区的市要在2018年年底前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各县(区)要在2019年年底前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2018年12月,淄博市制定下发《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通知》(淄办发〔2018〕61号),从“明确报告工作的任务要求、认真做好报告工作和报告的审议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制度,积极向县(区)委汇报。截止目前,8个县(区)已经全部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淄博市县两级已经全部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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