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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2年6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卜德兰
发布时间:2012-06-29 10:40:00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1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财政决算
    (一)收入决算。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35852万元,完成预算的l09.Ol%,增长25.36%。其中,税收收入l374073万元,完成预算的l02.55%,增长17.93%,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7.49%。主要税种决算情况是:增值税246638万元,完成预算的91.26%,增长7.69%;营业税2 98903万元,完成预算的l04.50%,增长21.22%;企业所得税l93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21.68%,增长43.58%;个人所得税36616万元,完成预算的l01.52%,增长l3.70%。非税收入661779万元,完成预算的l25.43%,增长44.25%,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2.51%。主要收入项目决算情况是:国有资产收益347128万元,完成预算的l47.46%,增长62.20%;行政性收费149924万元,完成预算的l05.97%,增长l8.54%;排污费、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89327万元,完成预算的l08.99%,增长35.24%。
    (二)支出决算。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97857万元,完成预算的l04.11%,增长l6.61%。主要支出项目决算情况是:一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275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6.05%,增长11.57%;公共安全支出121901万元,完成预算的l02.91%,增长l4.22%;教育支出536676万元,完成预算的ll8.5 6%,增长33.59%;科学技术支出42985万元,完成预算的l03.80%,增长16.7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5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 2%,增长l6.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8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6%,增长l7.73%;医疗卫生支出102261万元,完成预算的l03.84%,增长l7.39%;环境保护支出26225万元,完成预算的l05.02%,增长16.7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l858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8%,增长l0.09%;农林水事务支出122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1%,增长l7.40%;交通运输支出33707万元,完成预算的l00.81%,增长4.84%;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120771万元,完成预算的l00.54%,增长13.76%。
    (三)财政平衡情况。当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及上年结转等转移性收入,扣除上解及结转下年等转移性支出,全市财政总支出2531904万元,增长25.42%;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7773万元。
    二、市级财政决算
    (一)收入决算。2011年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58805
万元,完成预算的ll4.61%,增长31.81%。其中,税收收入119131万元,完成预算的95.63%,增长l4.76%。主要税种决算情况是:增值税21412万元,完成预算的82.04%,下降l.55%;营业税47404万元,完成预算的94.73%,增长ll.78%;企业所得税20599万元,完成预算的l04.36%,增长25.24%;个人所得税4832万元,完成预算的ll3.6 9%,增长27.33%。非税收入239674万元,完成预算的127.16%,增长42.31%。主要收入项目决算情况是:国有资产收益128605万元,完成预算的l52.85%,增长52.85%;行政性收费58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3.38%,增长27.96%;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专项收入24657万元,完成预算的l27.82%,增长40.60%。
    (二)支出决算。2011年市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63932万元,完成预算的l05.90%,增长l7.55%。主要支出项目决算情况是:一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59349万元,完成预算的l03.10%,增长l0.31%;公共安全支出54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4.65%,增长l6.17%;教育支出90431万元,完成预算的121.27%,增长35.22%;科学技术支出13330万元,完成预算的l05.52%,增长l8.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l0622万元,完成预算的l04.52%,增长16.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6%,增长l8.87%;医疗卫生支出28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07%,增长l7.68%;环境保护支出l74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7.11%,增长l7.8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1963万元,完成预算的l01.57%,增长6.64%;农林水事务支出30128万元,完成预算的l06.52%,增长18.50%;交通运输支出l59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4%,增长l.85%;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19325万元,完成预算的l07.63%,增长l9.80%。
    (三)财政平衡情况。当年市级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区县上解及上年结转等转移性收入,扣除上解省、补助区县及结转下年等转移性支出,市级财政总支出607398万元,增长22.39%;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3211万元
    2011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积极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各行各业奋发有为、科学发展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仍然偏低,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财政刚性支出越来越多,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围绕大局,把握重点,扎实做好2012年各项财政工作
    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思路措施,对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本次常委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全市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发挥财政政策效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好财政政策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以项目为纲”的工作理念,研究好、建设好财政政策环境,加大对扩内需、稳增长政策的争取力度,抢抓发展机遇。坚持把培植、涵养、壮大财源作为财政工作稳中求进的基本立足点,综合运用政策、资金、服务等杠杆手段,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确保财源基础更加稳固、财力规模不断壮大、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植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推动实施新一轮技改计划,加大对创新成长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培植壮大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加快中心城区东部化工区搬迁改造和南部区域产业布局调整,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研究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政策措施,着力支持鲁中商贸中心、鲁中物流旱码头、鲁中区域性金融中心、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四大服务业品牌建设。大力支持梯次农业发展,研究制定好支持南部有机农业、中部生态农业、北部产粮大县发展的政策措施,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二)抓好增收节支,确保实现收支预算任务目标。坚持依法治税,完善税源控管体系,推进社会综合治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稽查稽核力度,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切实提高税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水平。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机制,规范非税收入征缴行为和减免程序,大力推行“一费制”征缴管理模式,提高征管效率。强化效益观念,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优化收入结构,提升收入质量。在抓好财政增收的基础上,切实抓好财政节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控制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向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倾斜,向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倾斜,切实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能力。一是坚持保重点。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预算正常执行。更加注重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对涉及民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资金,给予优先保障。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环境保护等的支持保障力度,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加快推进区域统筹发展。结合中央和省支持政策,健全完善相关扶持措施,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加大对财政相对困难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推进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中心镇、中心村发展支持力度,拓宽镇域经济发展空间。三是继续做好对上争取工作。把握好中央和省支持黄三角高效生态经济区、沂蒙革命老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等财税政策,加强政策研究,搞好工作沟通对接,加大对上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缓解地方支出压力。
    (四)加强政府资源运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围绕“资产管理制度化、资产运营规范化、资产购置程序化、资产处置公开化、资产收益最大化”的“五化”目标,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授权,抓好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投资、融资和运营,保障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要。按照“政府监管、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要求,规范政府资源运营主体运作方式,建立健全资产运营保障机制,保证政府资源、资产运营收益和社会公共效能的最大化。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创新监管方法,拓宽监管范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高效使用。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引导力控制力,通过明确国有资本功能定位、科学确立战略规划、推动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推行业绩考核评价等手段,着力打造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动力和影响力明显的国有企业集团。加强行政事业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推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五)规范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做到先有制度、后分资金,投入重回报、效果有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综合效益。狠抓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完整性科学性。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资金、重大政策、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研究应对税制改革政策,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试点改革政策内容、推进程度及实施效果,认真测算改革对地方财政运行的影响。加强跨地区企业和中央石化企业税收问题研究,密切关注房产税、资源税、环保税等改革动态,搞好前瞻性研究,争取工作主动、维护地方利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抢抓机遇,主动有为,扎实工作,努力为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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