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两区一村”整治改造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6-29 10:56:25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为了认真总结我市“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动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市人大城环委近期对全市“两区一村”整治改造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两区一村”整治改造情况的汇报,到周村区汇龙街棚户区改造项目等有关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从调研情况看,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两区一村”整治改造的决策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突破口;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抢抓机遇,行动迅速,积极推进,成效显著,市政府确定的三年整治改造计划已全面超额完成。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市累计完成“两区一村”建设投资98.3亿元,累计开工项目157个,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52%;累计完工项目148个,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43%;累计完成整治改造面积1276.24万平米,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25%;累计安置居民40799户,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36%;累计完成老旧居住小区整治面积211.54万平米,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95%;累计完成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整治585.74万平米,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01%。同时,争取省及中央各类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458万元。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及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所有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均达省主管部门的考核要求。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两区一村”整治改造作为我市有史以来投资最多、规模最大的住房建设项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筹划、运作土地和融资平台,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周清利市长任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与区县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市政府领导同志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任务,经常深入现场督导工作。为了确保建设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批准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事项的决议》。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各区县及高新区逐级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形成了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和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市“两区一村”整治改造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各区县、高新区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实施机构。各相关部门顾全大局,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完善政策,多措并举。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政策的运作流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一是加大政策指导力度。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淄政发[2008]83号文件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出台了16个政策性指导文件,形成市政府会议纪要6份,在土地、规划、拆迁、项目运作、项目建设等方面,为项目实施指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市政府搭建的融资平台,使用50亿的贷款启动资金,为项目前期启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为确保启动资金落实到实处,市政府对贷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定了《淄博市市级政府专项偿债基金管理办法》和《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资金拨付、使用、监督和到期偿还管理,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作。三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各区县以土地市场为平台,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以获取的土地级差收益为保障,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对“两区一村”实施改造。四是加大优惠政策执行力度。市政府对相关扶持政策进行梳理,以政府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减免事项,共涉及30余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0余项服务性收费。这些减免政策为项目实施单位降低了运作成本,减轻了资金压力,切实调动了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的积极性。
(三)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突出规划引控作用,高起点制定建设改造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突出抓好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在选点布局、户型设计、基础和公共设施配套方面,充分考虑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抗震等级以及人防工程设置,引导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百年住宅”。洪沟片区改造作为我市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抓好还迁房建设的同时,规划建设了学校、文化、医疗和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提升了这一片区的功能。桓台县按照“一个中心、四个片区”的发展思路,结合片区的功能定位,统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公共事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优化村镇布局,充分发挥了规划的引控作用。周村区委托同济大学等对全区改造项目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切实提高了改造项目的规划水平和档次。
(四)积极稳妥,分类推进。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好、建房积极性比较高的带头建设,分期分批展开。特别在拆迁安置、用地补助等敏感问题上,坚持阳光操作、正面引导,讲求方式方法,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建立健全严格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形成了对申请、审批、拨付、使用、监管的规范化流程,对资金流向实施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建设改造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招投标、施工审查、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精心打造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三年来,在推进的157个项目中,未出现群体性信访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件,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二、强化措施,加快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步伐
我市“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节约了大量土地,拓宽了发展空间,显著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城市面貌和市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拥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年改造整治计划虽然已全面超额完成,但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后续运营管理任务艰巨等问题和不足。我市作为老工业城市,多年遗留的城市老旧区块还有很多,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做。下一步要在“两区一村”改造建设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加大力度,进一步协调推进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着力完善现代化城镇体系,加快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步伐。
(一)总结经验,统筹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开展“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历经三年,既全面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还积累了诸如“建立融资平台、政府主导、科学规划、阳光操作、市场化运作”等经验做法,创建了一条旧城改造乃至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的新路子。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对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居者有其屋”、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深远意义,牢固树立城乡统筹发展和“全域淄博”的理念,认真总结、借鉴、升华“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继续扎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旧城改造、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城乡住房规划建设。
(二)强化监管,促进城乡住房规划建设健康发展。要高起点、高标准搞好规划建设,提高文化品位,确保有特色、档次高;重视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强化后期物业管理等工作,尤其是农村住房的建设改造,对基础设施、生产布局、休闲娱乐、绿化美化、物业管理等通盘考虑,切实达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资源共享、经济美观的目标;重视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全方位地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扶持等各项机制,使农民的养老保险、长远生计得到保障,为农民的长远发展留出空间;落实兑现各项优惠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归集偿还政府融资贷款,实现资金良性循环;进一步加大建筑质量监管力度,确保建设质量;加强安全生产,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使建设改造项目真正成为党委和政府满意、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
(三)政府主导,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要抓住中央、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投入的有利时机,抓紧开展工作,积极对上争取,最大限度地获取资金支持;要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无论货币补贴、实物配租还是经济适用房的分配,都必须规范运作,逐套逐户建立台帐,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全部用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和低收入群体,确保分配公平、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各级政府要把保障性住房摆上重要位置,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惠及更多的城乡居民;要加大以奖代补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按照省里要求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机构,扩大住房保障的工作队伍,适应新形势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四)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四个层级协调发展。按照“中心凸显、十字展开、组团发展”的总体思路,构筑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农村社区)“四个层级”紧密衔接、布局优化、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城镇体系,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一是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功能。以建设“现代化双百”城市为目标,按照“一城四区”的功能分区要求,统筹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提高完善公用设施配套能力,全面提升中心城区服务和带动功能。二是协调推进次中心城区建设。次中心城区要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布局实施一批对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园林和民生建设项目,进一步形成与中心城区有机衔接、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的格局。三是着力加强中心镇村建设。突出抓好马桥、凤凰、昆仑三个试点镇建设,以扩权强镇为动力,在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生态文明、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集中抓好一批中心村或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为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2012年6月27日
一、“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从调研情况看,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两区一村”整治改造的决策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突破口;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抢抓机遇,行动迅速,积极推进,成效显著,市政府确定的三年整治改造计划已全面超额完成。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市累计完成“两区一村”建设投资98.3亿元,累计开工项目157个,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52%;累计完工项目148个,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43%;累计完成整治改造面积1276.24万平米,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25%;累计安置居民40799户,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36%;累计完成老旧居住小区整治面积211.54万平米,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95%;累计完成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整治585.74万平米,占三年目标任务的101%。同时,争取省及中央各类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458万元。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及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所有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均达省主管部门的考核要求。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两区一村”整治改造作为我市有史以来投资最多、规模最大的住房建设项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筹划、运作土地和融资平台,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周清利市长任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与区县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市政府领导同志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任务,经常深入现场督导工作。为了确保建设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批准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事项的决议》。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各区县及高新区逐级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形成了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和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市“两区一村”整治改造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各区县、高新区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实施机构。各相关部门顾全大局,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完善政策,多措并举。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政策的运作流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一是加大政策指导力度。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淄政发[2008]83号文件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出台了16个政策性指导文件,形成市政府会议纪要6份,在土地、规划、拆迁、项目运作、项目建设等方面,为项目实施指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市政府搭建的融资平台,使用50亿的贷款启动资金,为项目前期启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为确保启动资金落实到实处,市政府对贷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定了《淄博市市级政府专项偿债基金管理办法》和《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资金拨付、使用、监督和到期偿还管理,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作。三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各区县以土地市场为平台,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以获取的土地级差收益为保障,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对“两区一村”实施改造。四是加大优惠政策执行力度。市政府对相关扶持政策进行梳理,以政府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减免事项,共涉及30余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0余项服务性收费。这些减免政策为项目实施单位降低了运作成本,减轻了资金压力,切实调动了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的积极性。
(三)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突出规划引控作用,高起点制定建设改造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突出抓好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在选点布局、户型设计、基础和公共设施配套方面,充分考虑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抗震等级以及人防工程设置,引导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百年住宅”。洪沟片区改造作为我市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抓好还迁房建设的同时,规划建设了学校、文化、医疗和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提升了这一片区的功能。桓台县按照“一个中心、四个片区”的发展思路,结合片区的功能定位,统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公共事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优化村镇布局,充分发挥了规划的引控作用。周村区委托同济大学等对全区改造项目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切实提高了改造项目的规划水平和档次。
(四)积极稳妥,分类推进。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好、建房积极性比较高的带头建设,分期分批展开。特别在拆迁安置、用地补助等敏感问题上,坚持阳光操作、正面引导,讲求方式方法,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建立健全严格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形成了对申请、审批、拨付、使用、监管的规范化流程,对资金流向实施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建设改造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招投标、施工审查、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精心打造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三年来,在推进的157个项目中,未出现群体性信访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件,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二、强化措施,加快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步伐
我市“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节约了大量土地,拓宽了发展空间,显著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城市面貌和市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拥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年改造整治计划虽然已全面超额完成,但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后续运营管理任务艰巨等问题和不足。我市作为老工业城市,多年遗留的城市老旧区块还有很多,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做。下一步要在“两区一村”改造建设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加大力度,进一步协调推进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着力完善现代化城镇体系,加快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步伐。
(一)总结经验,统筹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开展“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历经三年,既全面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还积累了诸如“建立融资平台、政府主导、科学规划、阳光操作、市场化运作”等经验做法,创建了一条旧城改造乃至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的新路子。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对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居者有其屋”、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深远意义,牢固树立城乡统筹发展和“全域淄博”的理念,认真总结、借鉴、升华“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继续扎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旧城改造、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城乡住房规划建设。
(二)强化监管,促进城乡住房规划建设健康发展。要高起点、高标准搞好规划建设,提高文化品位,确保有特色、档次高;重视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强化后期物业管理等工作,尤其是农村住房的建设改造,对基础设施、生产布局、休闲娱乐、绿化美化、物业管理等通盘考虑,切实达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资源共享、经济美观的目标;重视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全方位地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扶持等各项机制,使农民的养老保险、长远生计得到保障,为农民的长远发展留出空间;落实兑现各项优惠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归集偿还政府融资贷款,实现资金良性循环;进一步加大建筑质量监管力度,确保建设质量;加强安全生产,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使建设改造项目真正成为党委和政府满意、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
(三)政府主导,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要抓住中央、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投入的有利时机,抓紧开展工作,积极对上争取,最大限度地获取资金支持;要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无论货币补贴、实物配租还是经济适用房的分配,都必须规范运作,逐套逐户建立台帐,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全部用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和低收入群体,确保分配公平、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各级政府要把保障性住房摆上重要位置,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惠及更多的城乡居民;要加大以奖代补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按照省里要求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机构,扩大住房保障的工作队伍,适应新形势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四)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四个层级协调发展。按照“中心凸显、十字展开、组团发展”的总体思路,构筑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农村社区)“四个层级”紧密衔接、布局优化、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城镇体系,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一是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功能。以建设“现代化双百”城市为目标,按照“一城四区”的功能分区要求,统筹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提高完善公用设施配套能力,全面提升中心城区服务和带动功能。二是协调推进次中心城区建设。次中心城区要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布局实施一批对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园林和民生建设项目,进一步形成与中心城区有机衔接、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的格局。三是着力加强中心镇村建设。突出抓好马桥、凤凰、昆仑三个试点镇建设,以扩权强镇为动力,在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生态文明、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集中抓好一批中心村或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为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