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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2年6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敬波
发布时间:2012-07-02 10:26:28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理念,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全市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筑牢了根基、奠定了基础。
    一、始终坚持以业务建设为中心,确保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落实到基层
    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前沿阵地作用。着眼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同发展。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26人,占同期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总数的98%;高度重视预防工作,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提交职务犯罪年度预防报告,积极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同步预防,建立警示教育展览室,组织“珍惜岗位,远离职务犯罪”巡回宣讲,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着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破坏环境资源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共查处此类案件240人。着眼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非法集资集中整治等专项工作,共批捕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91人,起诉392人。
    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9787人,起诉15895人。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37件次,检察长接访817人次。特别是针对今年维稳任务重的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市委“五个防止发生”的意见,出台信访维稳工作预案,组织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月”活动,实行党组成员带案下访等制度,实现了在党代会、两会期间到省进京零上访目标。
    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的一线平台作用。全市基层院不批准逮捕2880人,不起诉4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31件,纠正漏捕漏诉694人,提出和提请刑事抗诉66 件;纠正刑罚执行和变更执行中的违法行为3211人次;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57件,提请和建议抗诉517件,办理执行调解监督、督促支持起诉等新型案件117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三问”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双联”等活动,努力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肃查办惠农资金发放、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共查处此类案件202人;强化对劳动争议、保险纠纷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共办理此类案件308件;开通9669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和12309统一举报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与市直8个部门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共受理热线事项8905件,提供法律咨询6183件,提供维权救助、协助解决民生事项245件;着力打造亲民、爱民、便民、利民绿色通道,建立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真心实意为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二、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突出抓好党的建设,探索推行在业务部门设立专职党支部副书记、在一线办案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等制度,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突出抓好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坚定基层干警的理想信念,规范基层干警的执法行为。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委统一部署,对基层院检察长进行了调整,切实把班子配强配好;出台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强化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规范党组会、检委会议题,严格执行议事规则,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
    加强专业化建设。大力实施“素质工程”,积极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出台专门人才管理办法,制定年度培养计划和岗位练兵方案,建立全员培训档案,开展培训练兵264场次,培养市级专家型人才34名,涌现出全国、省市级十佳和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44人,23名同志入选省市级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稳步提高。
    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批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模范群体和先进个人。全市基层院共获省级以上表彰72项,临淄区院被表彰为全国 “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淄川区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基层检察干警获省级以上表彰57人次,徐会生被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毕玉宝被荣记“个人一等功”。
    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廉政建设月”等活动,编印《检察纪律手册》,定期播放警示教育片,在局域网开设“廉政之窗”栏目,加强日常教育;积极构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一案三卡、电子执法档案等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以执行“禁酒令”、办案纪律和警车使用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执法执纪监督检查;选聘26名人民监督员和169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8次,以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保公正、赢公信、促廉洁。
    三、始终坚持以检务保障为支撑,努力夯实基层检察工作的物质基础
    在落实经费保障上下功夫。2011年,地方财政向检察机关拨付经费6299万元,比2008年增长42%,经费保障力度明显加大;2009年中央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我市检察机关当年接受转移支付资金1585万,2010年接受1900万,2011年接受2431万元,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增大。
    在提高信息化水平上下功夫。两级院均已建成互联网门户网站、机要通道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完成局域网建设并全部联入检察专线网;将信息化纳入对基层院的考核,实现网上办公、办案、综合事务管理和绩效考核;对新建检察业务技术大楼的基层院,坚持科学规划,确保信息化建设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在强化业务科技装备上下功夫。坚持科技强检,不断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办公办案设备逐步改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指挥等系统均已建立,实现了与看守所监控系统的联网,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
    在推进“两房”建设上下功夫。确立了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效率运转,着力打造精品工程的“两房”建设思路。市院的检察业务技术大楼正处于全面装修阶段,张店、高青、高新等区县院的“两房”建设顺利推进,淄川、博山、临淄、沂源等区县院的“两房”建设也已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计划。
    四、始终坚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提升基层检察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强化执法规范化机制建设。着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已建立案管机构8个,配备人员23名,切实加强规范执法的实时监督;制定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明确了业务工作规程;探索建立案件裁判结果两级院同步审查、案件有关事项向督察办和纪检组报备等制度,为规范执法提供了制度保证。
    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围绕实现一流管理目标,健全完善文档、车辆、财务、案件等管理制度,形成了详尽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体系;探索实行检察官分类管理,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着眼上级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在基层院的落实,建立大督察工作格局,开展集中督察96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31个,促进了基层院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工作的落实。
    加强工作创新机制建设。开展“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以机制体制创新,培育检察工作新亮点,促进单项工作亮点纷呈,带动整体工作稳步提升。周村区院依法督促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省、市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沂源县院针对失火致山林毁损案,创新提出了“补种复绿、以种代偿”的赔偿方式,经验材料被省院转发;临淄区院率先在全省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推动了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张店区院建立了“逮捕必要性”论证机制,批捕工作质量明显提高;淄川区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引入社会调查员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桓台县院试点住乡镇、村居检察联络员制度,将检察服务延伸到最基层;高新区院一体化捆绑工作模式,被《检察日报》以专版予以刊发。
    五、始终坚持以派驻检察室建设为着力点,切实健全完善基层检察服务网络
    完善机构设置。在人口较多、维稳压力较大、辐射功能较强的中心乡镇设立了19个派驻检察室,共配备派驻检察人员58名,实现了派驻检察工作全覆盖,使检察工作更加“接地气”,贴近百姓;更加“顺民意”,服务民生。
    加强管理监督。制定派驻检察室工作规则,明确了派驻检察室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了接访、办案等34项制度,出台了基层院内设业务部门对派驻检察室工作进行指导的意见,及时帮助解决执法实践中的问题,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健全服务网络。除19个派驻检察室外,在尚未设立派驻检察室的乡镇建立34个民生检察联络室,选聘住村镇的1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民生检察联络员,由基层院或派驻检察室派员定期巡回工作,进一步扩展了检察工作服务空间。
    强化职能发挥。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做社会矛盾化解的“减压阀”,开展涉农涉检信访专项治理和集中排查息诉活动,调处矛盾纠纷978件次;做社会管理创新的“助推器”,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村帐管理、村务公开等检察建议28份,对辖内基层单位开展普法教育570场次,配合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管理帮教;构筑基层公正廉洁执法的“防火墙”,受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产品生产经营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4件,监督公安派出所报请立案22件,督促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17件,促进了基层公正廉洁执法,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再次充分证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全市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强力监督。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检察队伍现状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全市共有基层检察干警729人,其中政法编制669人,事业编制21人,工勤39人。基层院承担着全市80%以上的业务,2008年以来,因离岗、调离等减员161人,但新进干警只有141人,案多人少的矛盾仍比较突出。二是基层院检务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经费方面,经费保障尽管明显改善,但多数基层院仍存在办公、办案经费紧张的问题;“两房”建设方面,已开工建设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计划建设单位迫切需要区县党委、政府在土地政策、规划设计、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信息化和科技装备建设方面,科技装备明显落后,信息化整体应用水平不高。三是基层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基层院仍存在监督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影响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常委会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内涵发展上推出新举措。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及“两会”精神,紧贴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内涵发展的意见、服务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为经济社会内涵发展清障铺路、保驾护航。二是努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做出新贡献。按照市委“五个防止发生”和“两个尽最大努力”的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查办破坏社会稳定的职务犯罪,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努力在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上有新作为。大力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用心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积极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切实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基层检察工作全过程。四是努力在推进基层检察队伍建设上迈出新步伐。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检察队伍。五是努力在提高检务保障水平上取得新成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着力解决检察经费、检察编制、检察官职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检察业务技术大楼建设,力争2013年所有基层院全面完成“两房”建设任务;强化科技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常委会精神,虚心接受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为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服务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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