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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2011年10月27目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曹在堂
发布时间:2011-11-01 15:15:38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统筹城乡发展是市委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年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对视察统筹城乡发展作出了重要指示,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侯法生多次主持召开主任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定市人大常委会要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进行重点视察。9月底至10月初,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5个调研组对我市5区3县、30个中心镇、部分中心村统筹城乡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专题听取了市政府l 3个部门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统筹城乡发展实施意见的要求,l0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部分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市人大代表、特邀的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共100余人,组成由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侯法生任组长、各位副主任及秘书长任副组长的人大视察组,对张店、淄川、桓台、临淄四区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区县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8个中心镇、5个中心村(农村社区)和9家企业。下午,召开全体视察人员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副市长周连华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并分组进行了讨论。整个视察活动规格高、规模大、组织周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现在,我代表视察组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视察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自去年以来,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按照市委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三步走”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全面展开,各项政策措施正在深入实施,初步奠定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
    1、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认识逐步到位。市委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等三个文件,专题研究部署推动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思想认识逐步到位,切实把统筹城乡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分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相关文件,建立了各项推进机制和工作措施。市及各区县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全市上下初步形成了上下衔接、左右协调、畅通联动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2、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和城镇体系初步形成。按照“全域淄博”的要求,围绕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农村社区)  “四个层级”,统筹考虑城区和村镇规划的协调关系,从整体上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空间、产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各项规划的修编工作顺利进行。先后完成了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淄博市优化功能区划和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等,编制完成了1500多个村庄(农村社区)的建设规划,城区控规覆盖率达到100%,镇住地控制性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形成了1个中心城区、7个次中心城区、30个中心镇、300个中心村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3、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正在建立。各级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创新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农村集体产权、土地管理、户籍管理、金融资源配置、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等一些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难点问题开始破解,并取得一定进展。市政府设立每年2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中心镇及试点镇发展。进一步完善了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支出重点逐步向“三农”和城乡公益事业、民生项目倾斜。在对沂源、高青两县扶持的同时,从2009年起对博山、淄川、周村三个老工业区实行了土地收益金全留和专项资金倾斜。2010全市财政性“三农”资金投入达到40.61亿元;先后对61处乡镇卫生院和1200处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改造;累计投资21.3亿元,调整城乡中小学布局,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与浙江大学合作开展的基于户籍制度改革的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委托国家行政学院开展的“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政策体系研究正在进行。
    4、关键领域重点工作有所突破。一年多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积极探索、分类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在一些关键领域重点工作有所突破。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淄川区把昆仑镇作为强镇扩权的试点,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昆仑镇市级中心镇发展改革的意见》,确定区直部门、派出机构、派驻机构下放管理权限43项,成立7个大的内设机构,设立双管单位7个。在土地流转方面:博山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引导农民通过“转让、互换、转包、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把分散经营的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比重达到18%。在产业布局调整方面:张店区根据区域城镇化水平高的实际,打破城乡界限,统筹谋划城乡发展,按照“三区四片四板块”的战略规划,大力实施产业布局调整,东部化工区搬迂、南部工业区产业整治等重大产业布局正加快进行。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方面:桓台县针对主体功能区发展定位的差异,建立由县财政和三个工业主导型乡镇为主体的县域生态补偿专项基金,从2010年开始,各拿出新增财力的10%用于限制开发区域的生态补偿。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全市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并逐步向服务均等化过渡。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实现城镇五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新农合、新农保、城镇医保基本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城乡低保制度。
    二、存在问题
    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仍面临许多矛盾和制约因素,工作上也有不少差距和有待改进的地方,主要是:
    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部门和单位对统筹城乡发展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某些方面,表现为谈增长多,论统筹少;普遍号召多,具体办法少。客观上存在现有考核评价体系不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现象,考核的科学性和导向性有待加强;主观上有的干部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工作的创新性和主动性还不够,  “等靠要”思想还有一定程度的表现,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培育中心镇建设的工作氛围还不够浓厚,存在路子不宽,办法不多的问题。
    二是支撑统筹城乡发展的产业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发展关键要有产业支撑。总的看,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低,对文化旅游产业研究不够,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任务还十分艰巨。30个中心镇中农业镇、山区镇占到一半以上,经济基础薄弱,产业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以“三个集中”为基本路径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还有待进一步推动。有的区县、中心镇在推进“三个集中”时,思路不够清晰、力度不够大,缺乏整体推进突破口。区县域、镇域内土地集约化程度低、人口集聚度低、功能分区不合理,难以从规划、建设和管理上尽快使农村、农业、农民有机融入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的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
    四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主体功能区差异化政策亟需制定。尤其是禁止开发区域,需要制定有别于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的差异化政策加以扶持,如太河、西河、源泉、石马等镇作为太河水源地和禁止开发区,区域内不能再上影响生态和环境的项目,并且原有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相继关停或外迁,其发展受到了制约,导致镇域内经济发展落后、群众生活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二是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亟需建立。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普遍存在一家一户随意流转的现象,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产权界定、流转程序、流转收益金收支等还缺少一套完善的、操作性强的细则和办法,影响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产价值的充分利用。三是产业布局调整亟需政策引导。各专业园区、特色园区主导产业应进一步明确,引导企业向有关园区聚集的政策体系应进一步完善。四是亟需通过体制与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五是中心镇管理体制改革应进一步深化。以“强镇扩权”为中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较慢,法律法规体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从昆仑、马桥、凤凰三镇试点情况看,有些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还在研究、上报审批阶段,管理权限下放、机构设置、土地指标分配、财政分成体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突破。
    三、几点建议
    统筹城乡发展是事关淄博长远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我市城镇化工业化水平高、组团式城市的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改革,重点突破,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努力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共同繁荣,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1、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统筹发展的理念指导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内
涵,认真领会、准确把握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部署,始终把统筹城乡发展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领城乡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要防止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坚持实事求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统筹城乡发展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思想认知水平,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统筹城乡发展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共识,齐抓共管,努力营造统筹城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坚持规划先行,尽快完善规划体系。坚持城乡一盘棋和“全域淄博”理念,统筹城乡发展布局。进一步完善主体功能区划、城镇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到科学规划、有机衔接,使规划真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市规划部门要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强对区县尤其是中心镇、中心村(农村社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导。要强化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加强监督检查。规划一经法定程序通过,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确保各项规划的贯彻落实。
    3、研究政策、完善法规,发挥法规政策效应。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将我市列入省或国家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城市,用足用活用好相关扶持政策,加快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按照全市确定的功能分区布局,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条件、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尽快制定导向清晰的配套政策,引导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旅游则旅游,宜生态则生态。坚持内涵发展,一刻也不放松地抓好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统筹安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制定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交通等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规划,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建设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供气、供电、排污、防洪减灾、通讯、垃圾清理等公用设施一体化。进一步研究和推动住房、就业、教育、计划生育等与户籍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逐步使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抓紧完善和制定水源地保护、生态区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努力为水源地和生态保护提供法制保障。
    4、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尽快出台长期稳定的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基金等措施,切实解决禁止开发区域经济发展落后、农民生活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突出问题。如:太河水库作为我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地,担负供应中心城区群众饮水重任,生态保护的战略意义重大。要切实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决议决定,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整合现有各级各部门的资金投入,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要完善太河库区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解决事关库区群众切实利益的行路难、吃水难、粮价补贴低等问题,让库区群众充分享受到统筹城乡发展带来的实惠,以更加自觉的行动全力支持太河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
    5、深化以“强镇扩权”为中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建设中心镇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在部分经济发达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启动中心镇发展改革试点的意见(试行)》,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具体的实施意见,通过授权或委托等多种形式,赋予中心镇在经济社会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实现权责统一,事权和财权相匹配。
    6、健全完善分类考评体系。按照市委《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出台科学的目标考核和综合评价办法,建立适应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培育建设中心镇工作的分类考核体系。全面启动对各区县及市直各部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评价考核工作,即对中心镇综合发展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奖励,也要对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扶持帮助中心镇发展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评体系促进市委意见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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