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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加强社区管理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1年10月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程嗣福
发布时间:2011-11-03 09:51:24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张店代表团杨延传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社区管理议案”(第l0号),根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内司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为切实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内司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开展调研,与市民政局多次沟通,研究办理意见。今年5月,内司委组成人员深入张店区兴乔社区、河滨社区、莲池社区调研,听取市民政局关于社区建设情况的汇报,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提议案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10月中旬,内司委组成人员深入淄川区黄家铺社区、柳泉社区,临淄区十化建社区、山王社区、闻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调研,听取了淄川区、临淄区政府社区建设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座谈会。通过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进一步了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议案的办理情况。
    内司委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组织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人才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为其开展居民自治活动提供了依据;大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了社区办公、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大了财政保障力度,自2010年第四季度起,上调了社区年度办公经费补贴标准和社区工作者月补贴标准;不断拓宽社区工作者录用渠道,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社区工作者结构不断改善。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社区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社区经费投入不足,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
    搞好社区管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意义重大。希望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把我市的社区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进一步落实好议案的办理工作,内司委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要进一步加大对老城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善老城区社区基石出设施现状,推动城市社区建设同步发展;进一步加快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步伐,确保“到2012年,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到每10户2平方米”的目标要求,为社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积极探索村改居社区管理的有效途径。研究制定村改居社区改制的具体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村改居社区纳入纯城市社区管理。
    三、规范社区服务机构工作职责,加强人员配备。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让社区工作做到权责统一、有章可循、有的放矢,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要认真落实市政府提出的社区工作者补贴政策,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补贴标准,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增强社区工作者扎根社区工作的积极性。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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