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0-31 16:12:57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段立武副主任的带领下,邀请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于9月上旬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听取了市食药局、淄川区、高青县、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淄博四中、布莱凯特酒店、桓台宾馆等1 2家单位食品安全情况,并与各区县部分人大代表和餐饮业代表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食品是民之基本,国之大事。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职能及人员转划工作全面完成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机制,使全市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全市执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共8300多家。
(一)严格执法,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市食药局及相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两会”、中高考、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重大活动,旅游旺季、夏季易发集体食物中毒季节等重点时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非法使用地沟油、瘦肉精等重点违法行为,食堂、小型餐饮单位等重点区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其中,5月份集中开展的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制定了完善的工作方案,统一调度全市监管力量,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全面推行“五专两公开”制度和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公开承诺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都在醒目位置张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食品添加剂做到专店购买、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确保规范管理到位。三是开展“五项”检查,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的品种信息、进货渠道、储存管理、规范使用、制度落实的检查力度。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食药局监管执法人员实行错时工作制,加强八小时之外、公休日、节假日的监管,加强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坚决进行了查处,确保监督检查到位。
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举报投诉251件,检查单位2万余家,提出整改意见书4000余份,立案查处餐饮案件1200余起,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受到国家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各司其职,强化监管,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面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实际,市食药局实行网格化片警式监管新机制,落实区域责任制,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无遗漏。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按照属地许可原则,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同业态许可标准,严格现场核查,从源头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二是加强食品抽验工作。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力度,保证食品安全。目前,已对重点餐饮单位的64个品种478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验,并送省有关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食品药品全部及时进行了查处,有效保证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三是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保证切实可行,明确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流程,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锻炼各环节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及时、妥当。四是全力完成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组织对有关重大活动保障定点餐饮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签订责任书,提高企业责任,保障了全市重要接待、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全市承办了l8项重大赛事,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保证了重要活动“零事故”。
(三)示范引导,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今年以来,我市从创建示范街和示范店入手,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各区县各创建1条示范街,1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全国、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创建工作。二是大力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制度。认真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与每个餐饮服务单位分别签订责任书,落实企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餐饮服务分级管理机制。在完善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档案库基础上,按照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和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一店一档”,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
(四)广泛宣传,组织培训,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食药局结合《食品安全法》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网络宣传、张贴宣传画、电话、网络咨询和投诉等形式,向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另一方面举办由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参加的食品安全培训班44期,培训人员50000余人,把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政策、法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餐饮单位和从业人员,确保宣传到位,切实提高全民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强化岗位职责,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问题
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方配套法规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分别于2009年6月和2009年7月正式颁布实施,其对以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都作出了重大调整。而目前,省、市尚没有与现行食品安全法与条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基本还是延续原有的管理制度,有的工作产生重叠、模糊和盲区,如保健食品、卤味品、奶茶店,快餐早点店等监管均存在模糊点和盲区,需进一步明确和界定。
二是监管网络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小餐饮业准入门槛低,经营网点多,而且量大。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由于监管网络不健全,至今缺乏镇一级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致使监管工作不到位。据调查,有的区县餐饮服务单位办证率仅为30%左右。
三是餐饮服务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一方面,全市食品检验技术装备差、检验能力弱,满足不了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的要求,各区(县)食药局食品快检装备缺失,餐饮服务行政执法缺少技术支撑。另一方面,食品抽样检验购买样品和检验所需费用,在实际运行中不能及时保障,致使食品安全监测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对餐饮经营人员培训,落实政府、部门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制,在全社会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消费群体的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伪劣食品鉴别能力。同时,要大力倡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增强主体意识,提高信用水平,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适时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相关单位要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现实需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适时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使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道路。
三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餐饮监管网络,特别是在乡镇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和人员,同时加强对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强化培训,保证必要的监管经费和人员待遇,以最大限度的调动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四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许可管理,严格审查核发许可证。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加强其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对仍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帮助有条件的餐饮单位迅速整改,依法经营。对达不到餐饮服务基本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五是加大协调配合力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市政府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餐饮环节监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健全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一、基本情况
食品是民之基本,国之大事。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职能及人员转划工作全面完成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机制,使全市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全市执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共8300多家。
(一)严格执法,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市食药局及相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两会”、中高考、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重大活动,旅游旺季、夏季易发集体食物中毒季节等重点时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非法使用地沟油、瘦肉精等重点违法行为,食堂、小型餐饮单位等重点区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其中,5月份集中开展的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制定了完善的工作方案,统一调度全市监管力量,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全面推行“五专两公开”制度和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公开承诺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都在醒目位置张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食品添加剂做到专店购买、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确保规范管理到位。三是开展“五项”检查,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的品种信息、进货渠道、储存管理、规范使用、制度落实的检查力度。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食药局监管执法人员实行错时工作制,加强八小时之外、公休日、节假日的监管,加强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坚决进行了查处,确保监督检查到位。
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举报投诉251件,检查单位2万余家,提出整改意见书4000余份,立案查处餐饮案件1200余起,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受到国家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各司其职,强化监管,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面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实际,市食药局实行网格化片警式监管新机制,落实区域责任制,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无遗漏。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按照属地许可原则,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同业态许可标准,严格现场核查,从源头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二是加强食品抽验工作。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力度,保证食品安全。目前,已对重点餐饮单位的64个品种478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验,并送省有关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食品药品全部及时进行了查处,有效保证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三是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保证切实可行,明确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流程,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锻炼各环节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及时、妥当。四是全力完成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组织对有关重大活动保障定点餐饮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签订责任书,提高企业责任,保障了全市重要接待、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全市承办了l8项重大赛事,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保证了重要活动“零事故”。
(三)示范引导,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今年以来,我市从创建示范街和示范店入手,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各区县各创建1条示范街,1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全国、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创建工作。二是大力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制度。认真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与每个餐饮服务单位分别签订责任书,落实企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餐饮服务分级管理机制。在完善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档案库基础上,按照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和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一店一档”,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
(四)广泛宣传,组织培训,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食药局结合《食品安全法》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网络宣传、张贴宣传画、电话、网络咨询和投诉等形式,向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另一方面举办由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参加的食品安全培训班44期,培训人员50000余人,把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政策、法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餐饮单位和从业人员,确保宣传到位,切实提高全民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强化岗位职责,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问题
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方配套法规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分别于2009年6月和2009年7月正式颁布实施,其对以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都作出了重大调整。而目前,省、市尚没有与现行食品安全法与条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基本还是延续原有的管理制度,有的工作产生重叠、模糊和盲区,如保健食品、卤味品、奶茶店,快餐早点店等监管均存在模糊点和盲区,需进一步明确和界定。
二是监管网络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小餐饮业准入门槛低,经营网点多,而且量大。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由于监管网络不健全,至今缺乏镇一级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致使监管工作不到位。据调查,有的区县餐饮服务单位办证率仅为30%左右。
三是餐饮服务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一方面,全市食品检验技术装备差、检验能力弱,满足不了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的要求,各区(县)食药局食品快检装备缺失,餐饮服务行政执法缺少技术支撑。另一方面,食品抽样检验购买样品和检验所需费用,在实际运行中不能及时保障,致使食品安全监测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对餐饮经营人员培训,落实政府、部门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制,在全社会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消费群体的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伪劣食品鉴别能力。同时,要大力倡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增强主体意识,提高信用水平,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适时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相关单位要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现实需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适时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使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道路。
三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餐饮监管网络,特别是在乡镇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和人员,同时加强对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强化培训,保证必要的监管经费和人员待遇,以最大限度的调动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四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许可管理,严格审查核发许可证。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加强其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对仍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帮助有条件的餐饮单位迅速整改,依法经营。对达不到餐饮服务基本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五是加大协调配合力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市政府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餐饮环节监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健全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吃得放心,吃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