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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2011年10月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程嗣福
发布时间:2011-11-01 14:44:41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决议草案强调,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突出抓好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突出抓好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形成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良好法治环境。决议草案还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等提出了要求。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决议草案明确提出,在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城乡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作出了细化规定。
    三、关于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
    决议草案提出,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戒形式主义。草案对各类媒体尤其是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提出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要求,强调办好普法网站,发挥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带动作用。草案还对鼓励、支持、引导和组织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并落实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城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关于进一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决议草案规定,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法治淄博建设。强调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 015年)》和《关于建设“法治淄博”的决议》,深化法治淄博、法治区县创建活动,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法治化建设;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城乡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决议草案还专门就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出了规定。
    以上说明,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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