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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十三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07-07 14:38:31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佚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在市人大常委会林春明副主任带领下,内司委于6月中旬对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汇报、临淄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召开座谈会,较全面地了解了全市检察机关2008年以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逐步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市检察院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省最早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市、区县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从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通过开通预防业务网上统计软件系统,实现了预防数据、业务报表的网上传递和统计,增加了工作的科技含量。通过创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三书一证”的做法,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组织各类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加强重点岗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预防流程图》、《预防与侦查部门工作协调联系制度》等5项规范性制度,使各项预防业务环环相扣、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二)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扎实推进

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先、防范在前,通过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根基。

一是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通过拓展宣传教育的方式和途径,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工作模式。通过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在电视台开设“廉政讲堂”,创办电子廉政期刊,制作公益广告等途径,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方便对基层群众进行宣传,采取搭建宣传车、播放专题片、发放宣传单、编排情景剧等传统形式,深入镇村、集市、田间地头以案释法。2008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11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受教育7万余人。同时,根据不同群体的职业特点,突出重点,因人施教,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干部,特别是管钱、管物、管人、管事等“四管”人员,帮助把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促其依法谨慎运用手中权力;对农村基层干部,从容易出问题的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特别是结合农村“两委”换届,耐心细致地开展法制教育,防止贿选等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对学校、民营企业、农民工等,通过选派干警兼任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印发《法律宣传手册》、发送《致外出务工人员一封信》,帮助提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是不断强化预防教育平台建设。市检察院联合市纪委在鲁中监狱建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利用服刑犯人现身说法等方式,用活生生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在此基础上,为使预防教育更加长期有效,市、区县两级检察院内部都建立了警示教育展览室,运用典型案件图片、展板、电教片,配备专人讲解,图文并茂,声像结合,协助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抓好廉政教育。

三是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宣传。今年5月,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精心布置了7个展区、183块展板,集中进行了一次生动鲜活的警示教育。通过展览,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化了对工作失误和渎职犯罪界限的认识,增强了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多措并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扎实开展同步预防。检察机关利用查办职务犯罪的资源优势,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行“廉政准入”制度,对有不良记录者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便于项目建设部门据此在招投标、物资采购等活动中对其取消资格或限制进入。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监督领导小组”,按照工作分工,完善预防责任制,全过程介入重大项目预防。深入分析项目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把招投标、项目变更、资金拨付和质量验收“四大关口”,完善防范措施,保障发展资金落实到位。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深入“两区一村”综合治理改造、交通系统建设工程等35个重大项目开展预防,涉及建设资金110亿元,帮助健全防范机制和措施126项,促进建成了一批优质廉政项目。

二是不断强化个案预防。对执法办案、受理群众举报中发现的职务犯罪苗头性问题,主动与有关单位对接,提出预防建议143件,制定预防应对预案47项。利用召开协调会等形式,会同发案单位、主管部门对发案原因进行分析,找出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帮助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回访、一案一治理,帮助总结教训,有针对性地堵漏建制。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协助重点发案单位完善治理措施258项。

三是深入推进系统预防。市检察院先后与金融、交通、教育等15个主管部门会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分别成立预防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合作,相互交流预防信息,探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预防对策,形成了配合联动、密集贯通的职务犯罪预防监督网络。

四是大力开展专项预防。市检察院围绕市委“环境立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集中开展了预防和查办破坏林业资源、矿产资源、环境资源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此类犯罪案件36人,并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提出预防建议89件。围绕老工业城市新的转型发展,结合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改造传统产业等要求,组织开展了预防犯罪维护企业权益专项活动,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围绕全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部署,深入开展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并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23项惠农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协助有关部门完善预防措施89项。全市19个乡镇检察室、34个农村联系点和法律服务站,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针对基层组织、基层行政执法部门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漏洞、不规范问题和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提出检察建议117件,促进了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职务犯罪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广大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性质、任务了解不多,特别对渎职犯罪认识较模糊,导致群众参与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积极性不高;二是侦查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形势需要。人员结构还不合理,专业人才缺乏,制约了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少数干警还存在重打击轻预防的思想,对预防职务犯罪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四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民众的自觉参与和防范举报意识。要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法治淄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努力营造清正廉洁光荣,腐败堕落可耻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民众的自觉参与和防范举报意识。二是要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和方法。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精选开展预防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载体,突出特点,多管齐下,不断探索宣传教育的新模式、新方法。

(二)进一步加强侦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预防职务犯罪是推进“法治淄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根据“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人员配备,切实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抓好学习培训,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工作实效。要深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督查调研,检查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制度建设、工作措施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要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被建议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严肃查处渎职侵权案件,指导做好预防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文明执法。

 

                                                     201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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