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评议,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组对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全市人社系统中层以上干部评议会对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座谈等形式,了解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基本情况,广泛征求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关注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把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再就业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服务、加大培训力度,构筑和谐稳定的就业再就业环境,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l3.9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2%。我市就业工作在2010年全省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一)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策落实到位
市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充实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担任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全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经常召集有关会议,研究部署就业工作。针对就业形势变化快的实际,把原来市政府与区县政府每三年签订一次就业目标责任书的做法,改为每两年签订一次,同时坚持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狠抓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就业工作牵头部门的责任,全力以赴落实政策、提升服务,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强化资金扶持,各级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积极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广泛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社会各方面都对就业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
去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7个政策性文件,在延续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了政策扶持范围,加大了政策扶持、资金支持、技能培训、创业带动就业、基层平台建设的力度,使我市的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为了促进和保证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去年全市支出就业资金8283万元,其中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六项补贴5295.73万元,惠及就业人员8.49万人次。为204名自谋职业和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27万元。为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人员减免税收436.71万元;为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减免税收l791万元,对94家劳动密集型企业从利率、额度、结算等方面提供了优惠政策。延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降低四项保险缴费费率,减轻企业负担l.8亿元,对201户困难企业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7900多万元,稳定就业岗位5.1万人次。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2010年共开发公益型岗位1650个,安置困难人员1789人次。开展了城乡“双零家庭”限时就业行动,近三年累计认定969户,成功援助l091人实现就业,实现了动态消零。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来抓。通过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去年共招募“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全科医师、到村任职大学生398名。去年我市共接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21928人,其中有19596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达到89.3%。
(二)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切实加强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了1 5个公益性人力资源市场、10个基础性人才市场、3个专业人才市场、7个行业性人才市场;在8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010年,在张店中心城区建立了5处农民工市场,可供万余名农民工参与招聘活动,基本满足了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需求。二是积极搭建就业桥梁。近两年来,市政府先后投入1828万元加强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了联网。对求职库、用工数据库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就业和用工信息对接进一步加强,全市已录入人员信息5 6.4万余条,用人单位信息2万余条。针对不同群体的就业问题,每年都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多项就业服务专项活动,2010年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共组织各类专场招聘会2000多场,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次。三是市场秩序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主动查处用人单位的不规范用工行为,2010年,全市共审查用人单位6908家,涉及职工67.4万人,补签续订劳动合同5.2万份,责令用人单位补发拖欠工资1218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3165万元。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各类职介机构和组织(个人)471户次,责令改正15家、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活动59起,有效规范了职业中介行为。及时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093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14件,组织开展了清理拖欠工资、整治非法用工、马路劳务市场整治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三)加强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一是加强了就业前培训和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实施了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职业转移能力培训、进城务工人员转移就业能力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组织开展了巾帼星火创业培训计划、青年创业在淄博等10余个培训项目,去年以来累计就业培训8.28万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90%以上,有效缓解了就业结构性矛盾。二是狠抓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创业助推“1+3”行动,举办了“创业行动推进会”、“创业行动进社区”、“青年创业服务活动”等创业带动就业活动,组织创业培训9700余人,有效解决了创业无项目、启动无资金、场地缺乏以及创业能力不强等问题。目前,全市已建立创业园(一条街)30处,园(街)内企业、个体户数达1.9万户。全市组织成功创业2.52万人,直接带动就业8.1万人次。三是加强了对在岗人员的培训。去年,全市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1.02万人,其中“金蓝领”培训621人。举办煤炭、电力行业等技能大赛l6次,全市参加人数l0多万人,产生高技能人才2339人。通过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有效稳定了企业就业岗位,减轻了失业压力。
二、存在的问题
去年以来,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就业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积极就业政策对就业促进作用的发挥;二是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就业市场的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扶持特别是支持创业的政策落实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三、几点建议
“十二五”期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给就业再就业工作增加了新的压力,形势不容乐观。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加大就业工作力度,落实就业政策,加快就业再就业步伐。
(一)进一步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大力普及促进就业的各项法律规定。要进一步加大《就业促进法》及促进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确保《就业促进法》的全面、顺利贯彻实施。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用人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就业、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贯彻落实好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的需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结合我市实际,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让更多的用工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享受到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在弓l导和帮助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意识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用工需求的变化,采取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等方式,为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农民提供更为广泛和富于针对性的求职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等服务,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帮助劳动者掌握更多的实用技能。把进一步开发新的就业领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起来,根据企业、项目用工需求和本地劳动力状况,提前对就业岗位进行调查摸底,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四)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规范用人单位招工和职业中介行为。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的职业中介,保护求职者权益。完善对各类劳务派遣组织的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201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