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首先,感谢多年来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受市政府委托,汇报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请评议。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市就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不断完善就业与社保联动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l3.9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2%。今年前五个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均超额完成同期计划,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近期,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来我市调研时,对我市就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五项城镇社会保险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实现市级统筹,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我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就业工作在省委、省政府2010年对各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分别位列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我市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城市、医保门诊统筹试点城市、唯一一家地市级电子认证系统试点城市,并被授予全国“金保工程”示范城市、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全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多次被评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功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多次指出,要把做好就业放在民生工作的首位,作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内容。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亲自担任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全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多次召集有关会议,研究部署就业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周连华靠上抓落实,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积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市人大非常关注就业工作,每年“两会”期间,都对就业工作提出许多有针对性的议案;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就业工作调研,开展就业工作视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有力促进了我市就业工作的开展。
市政府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了目标责任制,每两年与区县政府签订一次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区县、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发改、人社、财政、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认真落实就业政策,大力强化就业服务;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广泛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社会各方面都对就业工作给予了关注和支持,形成了促进工作的合力。
二、完善政策措施,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功能
一是不断完善就业政策措施。2010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7个政策性文件,在延续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了政策扶持范围,加大了资金支持、技能培训、创业带动就业、基层平台建设的力度,使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二是狠抓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2010年全市支出就业资金8283万元,其中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六项补贴5295万元,惠及就业人员8.49万人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27万元,减免各类税收2227万元。延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负担1.8亿元,对201户困难企业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7900多万元,稳定就业岗位5.1万人次。2010年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 650个,安置困难人员l 789人次。开展城乡“双零家庭”限时就业行动,近三年帮助96 9户109 1人实现就业,实现了动态消零。
三是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扩大实施大学生基层就业项目,2010年招募“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全科医师、到村任职大学生398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l32家,组织3 366名毕业生参加见习,同比增长68.3%。2010年我市共接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2.19万人,其中有l.96万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达到89.3%。
三、加强职业培训,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功能
一是深入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通过招标确定了27家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实施了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职业转移能力培训、进城务工人员转移就业能力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等四个培训工程,同时组织开展了巾帼星火创业培训计划、青年创业在淄博等l0余个培训项目,去年以来累计培训8.28万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90%以上,有效缓解了就业结构性矛盾。
二是狠抓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认真落实《淄博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创业助推“1+3"行动,举办了“创业行动推进会’’“创业行动进社区"等创业带动就业活动,组织创业培训9700余人,有效解决了创业无项目、启动无资金、场地缺乏以及创业能力不强等问题。目前,全市建立了创业园(一条街)30处,园(街)内企业、个体户数达1.9万户。全市组织成功创业2.52万人,直接带动就业8.1万人次。
三是全面加强在职培训和技能提升。2010年,全市指导各类企业开展在岗培训9.2万人次,新培养高技能人才l.02万人,其中“金蓝领"培训621人。举办各类技能大赛l 6次,参赛人数1 0多万人,产生高技能人才2339人。通过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有效稳定了企业就业岗位,减轻了失业压力。
四、强化就业服务,发挥服务促进就业的功能
一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了l 5个公益性人力资源市场、10个基础性人才市场、3个专业人才市场、7个行业性人才市场;在8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010年在中心城区建立了5处农民工市场,可供万余名农民工参与招聘活动。今年市政府确定,在陶瓷科技城会展中心主楼二层改建新的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建筑面积l.3万平方米,目前已经动工建设,力争国庆节前投入使用,建成后将进一步发挥就业服务整体功能。
二是积极搭建就业桥梁。近两年来,先后投入l828万元加强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市、区县、乡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了联网。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求职库、用工数据库,全市已录入人员信息5 6.4万余条,用人单位信息2万余条。针对不同群体的就业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4—5次就业服务专项活动,2010年全市共组织各类专场招聘会2000多场次。
三是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劳动者合法权益。2010年,全市年检审查用人单位6 908家,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l093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14件,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五、完善社保体系,发挥社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
一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近几年来,先后建立了城镇居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保制度,并实现了参保人员的广覆盖,开展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至此,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职业人群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同时,我市城镇五项保险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第一家实现了市级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为劳动者就业、自主创业尤其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坚持抓好各项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建立了就业与社保扩面联动机制,实行基本信息共享,对实现就业的人员跟踪做好社会保险服务,为他们稳定就业提供保障。对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而加入社会保险的人员,在办理社保时及时提醒他们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实现了就业人数与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的同步增长。截止今年5月底,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参保达264.3万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达l92.7万人,实现了广覆盖。另外,失业保险参保65.9万人,工伤保险89.9万人,生育保险55.0万人。
三是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7年提高待遇,月人均养老金达1636元。连续8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90元。我市职工、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0万元、12万元,医疗费在政策范围内的报销率分别达到7 5%、60%以上。工伤保险待遇同步提高,1—4级工伤人员定期待遇月人均达1 570元。
四是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过采取预留资金、财政补贴、医保基金补助三方筹资办法,全面解决了5.5万破产关闭企
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其中市属以下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3.3万人,财政补助1.6亿元,社保基金补贴4.3亿元。通过完善政策,先后将4.2万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针对部分关停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后养老保险无法接续的问题,创造性地实施了搁置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养老保险费的办法,已惠及职工l 0504人,有效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我市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就业总量压力仍然比较大,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剧,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短期内将带来一定规模的岗位流失,给就业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三是货币金融政策的进一步收紧,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就业需求下降;四是就业资金投入还不足,影响了积极就业政策对就业促进作用的发挥;五是就业市场的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就业优先”这一主线,坚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两手抓,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三大群体的就业工作,采取产业拉动就业、政策扶持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促进就业、服务助推就业五项措施,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制度,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的持续稳定。一是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新一轮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发挥就业政策的促进作用。二是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统筹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做好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三是着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四是突出抓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搭建“一体化”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创业服务年”系列活动,提高创业成功率和服务水平。五是大力开展职业培训,继续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劳动者就业素质。六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劳动99”三版和基层平台操作系统的应用和推广,加强基层保障平台的信息化建设,为就业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有力地支持。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