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首先,感谢多年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受市政府委托,汇报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5-2007年)是市委、市政府为根本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和谐宜居淄博,实施的一项重要计划。通过艰苦努力,完成环保投资55亿元,对1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了新改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2万吨/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200多公里;完成了20家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治理任务,对2500条炉窑进行了治理,关停、取缔了燃煤工业炉窑700条;对1300多条炉窑实施了清洁燃烧技术改造,拆除废弃、闲置烟囱1000多条,累计关停“土小”企业2084家;建成了淄博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对“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山石资源的矿山和其他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矿山进行了关闭;完成了6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在张店区中埠镇中埠村、贾村水库等地积极开展了氧化塘处理生活污水试点工作。
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年)是市政府在实施《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5-2007年)》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促进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而制定实施的环境保护综合性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责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重点突出了“管、调、治”,通过实施清水润城、大气净化、生态家园、环境友好、数字环保等5大工程,加强环保监管、结构调整、污染防治力度,要达到主要水体变清,重现鱼类;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及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2%的目标。共完成环保投入125亿余元,完成30个大项44000余个小项整治工作,追加治理项目349个,完成率为99.96%。
一、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完成情况
(一)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为确保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得到深入实施,针对我市能耗高、排放量大、污染重的实际情况,推行了环境总量分类控制、加严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企业生产全过程清洁、循环、智能管理等措施,利用倒逼机制促进污染防治。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建陶行业环境管理规范》、《淄博市露天矿山开采环境管理规范》等15个行业环境管理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制定了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建陶企业规范精细管理文件,对相关企业实施精细规范管理。利用引导和约束等多种途径,实施分类管理,使企业形成自我申报污染源、自我监控、自我工艺升级改造、自我达标排放的环保新机制,提高企业的自我管理水平和社会诚信度。
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多次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共进行环保现场执法检查3.8万人次,检查污染点源2.6万余个次,对1425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顶格处罚”。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或冒着高温酷暑,或利用深夜,深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专门成立夜查科,负责夜间的环保执法检查工作。强化了环保监管工作,设立投诉电话,实行人工24小时值守,并建立了集投诉、处置、处罚为一体的快速反应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流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网格式巡查。定期组织到乡镇进行环保大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对污水处理厂、各类除尘器等污染治理设施安装专门环保电表,实行专人管理,现已为656家排污企业安装了环保电表,使重点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率达到了95%以上。
(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情况
市政府成立了淄博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领导指挥部,加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服务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大局。制定了《关于加快全市建陶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到2011年底,淘汰压缩5亿平方米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能力。根据制定的几大行业环保规范,先后关停了钢铁企业29家、小造纸企业25家、淘汰72条立窑水泥生产线等。取缔关停能耗高、污染重的石灰窑、砖瓦窑、缸瓦窑、焦宝石、小化工等“土小”企业2973家。张店区、淄川区、周村区对境内的砖缸瓦窑全部实施了停产或拆除,张店区彻底告别了粘土缸瓦窑生产时代。
(三)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1、大力实施了清水润城工程。投资39.6亿元,以猪龙河、孝妇河、淄河、乌河、支脉河等5条河流变清为重点,结合“治用保”的思路,实施了水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前期治理的成果。完成了2500余项工程建设,治理污染企业1000余家次,实现了全市8条重要河流(含齐鲁排海管线)水质全部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恢复鱼类生存的水质目标要求,COD平均浓度为37.3mg/L,达到1980年以前的水质水平。一是完成投资19.12亿元,实施了孝妇河、淄河干流、沂河、猪龙河、涝淄河、乌河综合整治工程,对河道两侧景观进行了全面治理,建成了水清、岸绿、景美的绿色场所。二是实施了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投资2.87亿元建成投运了周村区王村污水处理厂、光大水务(淄博周村)净水公司、临淄区齐城污水处理厂,扩建了淄川利民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博山、桓台、高青、沂源污水处理厂的一级A改造任务。同时,全市新配套建设城市污水管网317公里,雨水管网171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8.87%。三是实施了企业点源污染防治,投入企业污水治理资金近6亿元,突出抓好了齐鲁石化、博汇、汇丰、东佳等86家重点企业的污染深度治理,实现了重点排水企业的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实施了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先后完成了学府花园、万杰集团亭园小区等8处居民小区及博山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淄淄河污水处理厂等4处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中水回用量达到11万吨/日。五是实施了水源地保护,对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基础环境调查和评估及更新调查工作,组织编制了《淄博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每月对水源地进行一次水质监测分析,每年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并于六五环境日在全市环境状况公报中进行公布。重点加强了大武水源地和太河水库的保护,投资3500万元对齐鲁石化公司排污管网进行了架空改造,投资2600余万元先后组织实施了水库上游8条小流域治理工程。
2、着力抓好了大气净化工作。投资54.2亿元,以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扬尘、化工异味及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突出抓好了齐鲁化工区、张店东部化工区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8710项治理任务,治理污染企业4770余家,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近7万吨,减少粉尘排放50多万吨,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的突破性转变,2010年与2007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了50.44%,二氧化硫浓度(SO2)下降了43.66%,良好及以上天数从2007年的26天上升到2010年的140天。一是着力抓好了燃煤电厂污染防治工作。投资30多亿元对全市38家燃煤电厂实施了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建设静电除尘器109台套,大布袋除尘器31台套,建设和完善锅炉炉后脱硫设施20余台套。二是着力实施了非电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对建陶企业集中进行大规模综合治理,各企业建设了物料密闭贮存棚,建成煤气站脱硫塔208台,窑尾脱硫塔98台,大布袋除尘器660余台套,实施了煤气炉双段间冷式改造,同治理前相比,每年可减少粉尘排放38.9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75万吨。铁鹰钢铁、宏达钢铁、隆盛钢铁等6家钢铁焦化企业完成了污染治理任务,宏达焦化投资1.8亿元的干熄焦工程基本解决了熄焦产生的粉尘等有害物质造成的污染。以张店、淄川、博山、周村等区域为重点,对274台锅炉进行了清洁能源置换或是拆除,完成了719家非电企业污染治理任务,对44台锅炉进行了脱硫治理,对125台炉窑进行了清洁能源置换,对60台炉窑进行了脱硫治理。三是着力实施了化工异味治理。对全市列入整治范围的419家化工企业,全部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把中心城区周边12个镇(办)的153家重点化工企业作为整治重点,制定了专门的防治手册。通过三年的治理,基本解决了化工异味对城区的影响。四是着力实施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投资180万元购置了机动车排气自动检测车,每天上路进行流动检测;投资180万元建设了道路固定式机动车排气自动检测站;投资500余万元建成了19条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对所有需要年审和外地转入车辆实施机动车排气强制检测。在全市范围内顺利实施了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的试运行,共发放合格标志23.9万个。五是着力实施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以交通道路、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物流园区、粉性物料贮存运输等领域为重点的治理行动。新购洒水车60余辆、机扫车18辆,新建车辆轮胎冲洗和场区喷淋设施1675套;完成了198处货场、103处物流园区及经营场所的场地硬化,完成交通主干线与支线连接路口、街道两侧门面房前场地硬化547处、414万平方米;依法全部关停了中心城区周边的17家露天开采矿山和石子加工企业。
3、全面实施生态家园工程。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投资30余亿元,集中开展了以四宝山、沣水、黑铁山、玉皇山、萌山水库、峨庄、太河、池上、源泉、淄河、马踏湖等为重点的生态恢复工作,完成了近80000处沼气工程。实施了荒山绿化、农田林网、绿色通道、“三环”绿化、经济林建设等林业建设工程。我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2%,森林覆盖率35.0%,全市植树造林13.01万亩,新建农田林网6万亩,在路域水系两侧建成防护林带210公里。加大了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和山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对三区一线可视范围内已破坏的45处山体进行了生态恢复。启动了张店南部地区生态恢复工作,对沣水、湖田等乡镇17家采石厂进行了关停。建成了“村集、镇运、区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集中收集的生活垃圾运往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了无害化处理。积极利用国债项目,全市累计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79357个、大中型沼气工程22处,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16个、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示范村30个,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4、大力实施环境友好工程。投资近1亿元,完成了11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覆盖范围内的6区2县全部建设了垃圾中转站,目前,该电厂已基本实现满负荷运行,日处理垃圾1300-1400吨,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淄川区投资800万元新建了双杨镇固体废物处理站,对建陶企业泥浆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监管,确保全市城镇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加强了危险废物和核辐射管理工作,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和废弃放射源收贮率均达到100%。为彻底解决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安全处置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9家燃煤电厂进行污泥焚烧发电处理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成立了环保产业协会,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发展为支撑,通过招商引资、联合开发、嫁接移植等方式,支持各类企业进入环保产业。
5、努力完善数字环保工程。投资近1亿元,完成了市县环保监控中心建设,安装联网289台监控设备,并对重点区域、河流断面及敏感地段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142台,废气污染源在线设备147台。安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6个,建设6处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控点。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建立预警报告制度,对全市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污染进行无缝隙监控。积极建设视频监控和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重点环境问题的每周视频调度和解决状况的视频监督,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考核。将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完不成任务者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市政府每年下达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落实责任。每月对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编制全市《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工作通报》,对各区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将环保工作重心下移,强化了乡镇的环保工作,把强化乡镇环保责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完不成环保工作任务,环境质量差的乡镇实施环保“一票否决”。
(二)突出重点,全力防治。针对我市地域面积小、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容量小的特点,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现状,突出抓好了污染较重的几大行业污染防治,制定了严于国家和省标准的排放要求,对化工、造纸、火电、钢铁、焦化、水泥、建陶、石灰碳酸钙等行业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降低环境污染,逐步实施以环境容量控制排污总量,确保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实施以奖代补,调动企业治污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围绕污染治理重点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实施以奖代补,调动企业治污的积极性,累计兑现财政贴息及各类奖励资金近3亿元,争取省及以上补助资金1.36亿元。强化经济约束手段,及时将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到位,保证了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资金;实行分档用水水价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举办了“2008中国淄博生态与环境产业论坛会”、“淄博首届十大环保杰出人物”、“淄博环保形象大使”评选等大型活动。在淄博电视台相继开设了“治污减排在行动”、“关注环保”、“生态与生存”等专栏,已累计播出专题节目480余期。招聘了40名环保协管员、12000多名环保志愿者。制作了集宣传、信访、执法为一体的环保“大篷车”,定期到农村大集、社区提供服务。动员全社会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
三、几点体会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全面完成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坚强基础。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市人大的关心与支持。市政府成立了环保工作委员会,先后20多次召开全市水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环保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每年专门安排碧水蓝天行动计划视察和环保世纪行活动。周清利市长亲自致信区县长及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对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市长拿出主要精力到碧水蓝天工程一线,高密度现场办公,解决突出问题。各区县、各乡镇对碧水蓝天行动计划高度重视,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是在乡镇层面上,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真正做到了环境问题有人管、有人干。
(二)形成合力开创环境保护的大格局是全面完成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转变思想,群策群力,统一思想,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为碧水蓝天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市人大、市政协针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出许多的建议和议案,通过办理这些文件,开阔了环境污染防治的思路,促进了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市发改、经信、住建、水利、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河道综合治理、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全面开展工作,保障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大量环保志愿者、环保协管员的参与,热心群众的举报和信访,给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大量有效信息,尤其是对日常巡查不到的偏远地区环境问题的解决,对环境质量的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充分利用环保倒逼传导机制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是全面完成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通过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第一关,坚持四个不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已无环境容量的地区,新上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对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脆弱及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不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坚决不批),坚决不允许新建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实施总量控制和总量替代,充分利用“倒逼传导”机制,促进了企业的升级改造,淘汰落后,取缔关停土小企业;积极开展了工业园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提高了进园企业标准,有利于园区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以上工作,实现了以环境保护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以环保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尽管通过实施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是距离国家、省、市和群众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关怀监督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为抓手,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重点,联合其他部门,全面强化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综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进一步完善有关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加严环境保护执行标准,督促企业按照行业规范进行整改,按照环境容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调动污染治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污染治理项目的进行,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积极推行新技术,以科技为引领作支撑,开展环境污染防治瓶颈问题的攻关研究,服务转方式调结构大局,以环境改善优化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调整,推动科学发展,圆满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任务,实现环境质量根本性转变。
以上汇报,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