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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两区三村”等住房建设改造情况的视察报告
发布时间:2010-07-05 10:32:12  文章来源:市人大城环室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推动全市“两区三村”等住房建设改造工作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开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于6月18日对全市“两区三村”等住房建设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周连华关于全市“两区三村”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分四个视察组,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队,分别对张店、淄川、周村、博山四个区和高新区的“两区三村”等住房建设改造情况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13个工程项目。视察前,市人大城环委分别到有关区县和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现在,我代表视察组向常委会报告视察情况,请予审议。
    一、“两区三村”等住房建设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从视察情况看,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的决策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突破口;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抢抓机遇,行动迅速,积极推进,成效显著,受到了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响应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截止5月底全市共开工改造项目196个,累计投资83.5亿元,完成拆迁35510户、681.2万平方米,完成建设面积667.6万平方米,腾空土地1万余亩;农村危房安置改造8551户、安置改造面积58.9万平方米,初步显现了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城乡统筹、改善城市环境、拓展发展空间的多重功效。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廉租住房开工942套,经济适用房施工面积达到22万平方米,累计为8900户困难家庭发放了廉租房货币补贴。2009年我市提前一个月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住房保障任务,列全省第一位。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两区三村”改造作为我市有史以来投资最多、规模最大的住房建设项目,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市长周清利亲自筹划、运作土地和融资平台,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副市长周连华靠上做工作,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逐个区县进行调研、督导和检查,及时调度、指导项目进展情况。为了确保建设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批准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事项的决议》和《关于批准建立淄博市城郊农村住房建设基金的决议》,批准市政府授权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承贷主体,采取“统借统还、政府担保”的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96.84亿元,目前实际到位资金87.34亿元。截止5月底,已拨付各区县、高新区66.41亿元。为了督促两个《决议》的有效落实,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决议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建设改造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先后召开十三次调度会、专题会和现场会进行部署、调度和督导。与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区县及高新区逐级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形成了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和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市“两区一村”整治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两个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各区县、高新区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实施机构。各相关部门顾全大局,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张店区的“两区三村”改造思路宽、力度大、规模大,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其他区县也都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有序地向前推进,形成了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 完善政策,多措并举。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政策的运作流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去年,市委、市政府抓住扩大内需的历史性机遇,科学决策,统一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两区三村”工程项目,为建设改造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各区县以土地市场为平台,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以获取的土地级差收益为保障,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对“两区三村”实施改造。截至目前,省政府已批准了我市2009年7个区县、20个项目区的增减挂钩计划,有效地缓解了项目改造过程中的土地制约。周村区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对复垦的土地按每亩25万元给予补偿,解决村居改造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同时,对收储的腾空土地加快市场化运作步伐,通过招拍挂进行出让,出让后的政府收益全部返还给村居,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三是合理减免规费。市政府对相关扶持政策重新进行梳理,先后出台5个补充性《纪要》,对享受扶持政策的项目标准作了进一步界定,减免了30余项行政性收费。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市政府确定的减免费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各区县立足实际,研究出台了更加优惠的政策,积极有效地推进了住房建设改造工作的开展。

   (三)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突出规划引控作用,高起点制定建设改造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突出抓好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目前“两区一村”项目已基本完成规划设计;列入农村改造计划的村庄多数已编制了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他村庄正在编制。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在选点布局、户型设计、基础和公共设施配套方面,充分考虑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抗震等级以及人防工程设置,引导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百年住宅”。洪沟片区改造作为我市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抓好还迁房建设的同时,规划建设了学校、文化、医疗和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提升了这一片区的功能。桓台县按照“一个中心、四个片区”的发展思路,结合片区的功能定位,统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公共事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优化村镇布局,充分发挥了规划的引控作用。周村区委托同济大学等对全区改造项目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切实提高了改造项目的规划水平和档次。博山区在坚持高标准规划的同时,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局部建设规划,对正在建设的几个社区进行整合,重新规划设计,提升小区的建设标准和整体功能。

   (四)积极稳妥,分类推进。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好、建房积极性比较高的带头建设,分期分批展开。特别在拆迁安置、用地补助等敏感问题上,坚持阳光操作、正面引导,讲求方式方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没有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建立健全严格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形成了对申请、审批、拨付、使用、监管的规范化流程,对资金流向实施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建设改造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招投标、施工审查、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精心打造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工作的开展,使我市的城市化水平实现了大幅度提升和历史性跨越,显著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有效拉动了消费需求和投资增长,节约了大量土地,拓宽了发展空间,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促进了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全市统一启动大规模的住房建设改造在历史上还是首次,面广量大,情况繁杂,由于工作起步不久,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及时研究解决。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区县还缺乏强烈的机遇意识和进取精神,存在等待观望现象和畏难发愁情绪;有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研究政策、破解难题、推动落实上用心用力不足;有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干部群众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不够充分,影响了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区县之间工作进展的差距较大,部分区县的开工项目已经占到了三年计划的70%以上,个别区县则不足1/3;还有的区县只有个别乡镇制定了整村改造计划,多数乡镇尚没有实际行动。

  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有的地方对供热、供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美化、亮化等环境设施建设,以及二、三产业的发展布局统筹考虑不够科学合理。有的地方存在急于求成的倾向,建设档次较低,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没有实现人居环境的全面改观。

    四是政策运用不够充分。对资金、土地、信贷等优惠扶持政策研究不透,缺乏适合当地实际的具体措施。尤其是土地政策,涉及规划修编及规划控制下土地利用的刚性要求和弹性空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置换、收费及返还等等,有些同志还不甚清楚,导致在做群众工作时难以准确把握,工作推进上成效不明显。同时,土地、规划等手续审批周期长,导致多数改造项目手续不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整体进度。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期待。各级要通过各类媒体、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特别在拆迁安置等方面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让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拆迁安置方案、未来生活环境、后续保障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克服畏难发愁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加大力度,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要进一步完善贷款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申请贷款的项目要严格审核,加大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管和审计;对拨付到具体项目上的资金,要进一步加强全程跟踪监管,使资金真正用到项目建设上,确保专款专用,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

   (三)落实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各项制度,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要按照资质等级、企业信用等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使用;要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项目选址、地质勘察、建筑设计、施工组织、建材选用、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都要严格把关。要始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质量,宁可时间长一点,进度慢一点,也要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要通过典型示范,抓好新能源和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倡导节能环保的居住理念,切实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确保每一个建设改造项目,都成为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

   (四)统筹兼顾,高起点、高标准搞好规划建设。在严格执行各项规划的基础上,要舍得花钱请高水平的规划机构进行设计,抓好自然和文化特色的保护和开发,提高文化品位,确保有特色、档次高、与城市风貌和谐统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时机,对城镇及拟改造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合理调整,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要在统筹兼顾、完善配套上下功夫。“两区三村”建设改造要重视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确有困难的也要与周边的商业、文化、医疗等服务设施衔接好。尤其是农村住房的建设改造,要克服“重建房、轻配套、轻管理”的倾向,坚持改造建设与后期物业管理、农业现代化及规模化经营等相结合,按照建设集约化、布局合理化、居住生态化、管理人性化的理念,对农村住宅的基础设施、生产布局、休闲娱乐、绿化美化、物业管理等通盘考虑,尽量避免原拆原建,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切实达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资源共享、经济美观的目标。

   (五)完善政策,促进建设改造工作平衡开展。解决好资金和土地“瓶颈”问题,是顺利推进“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工作的重要保障。市政府对解决资金和土地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贯彻力度,制定具体政策,抓好落实。要充分研究政策,特别是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搞好增减挂钩和土地收储、出让;要认真研究梳理综合运用增减挂钩、扶贫开发、政府奖补、规费减免、信贷融资、集体采购等政策措施,扶持项目建设改造;要针对上级有关补助政策的变化,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相应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保证建设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政府主导,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要抓住中央、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投入的有利时机,抓紧开展工作,积极对上争取,最大限度地获取资金支持;要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无论货币补贴、实物配租还是经济适用房的分配,都必须规范运作,逐套逐户建立台帐,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全部用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和低收入群体;各级政府要把保障性住房摆上重要位置,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惠及更多的城乡居民,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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