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市财政局《关于淄博市2009年财政决算和2010年1-5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876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7%,增长12.28%;全市预算支出完成14133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1%,增长11.51%。2009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9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9%,增长19%。市级预算支出完成346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6%,增长13.81%。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09年全市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及上年结转收入等转移性收入,扣除上解及结转下年支出等转移性支出,共有可用资金1627252万元;全市财政总支出1619741万元,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7511万元。2009年当年市级财政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区县上解及上年结转收入等转移性收入,扣除上解省、补助区县及结转下年支出等转移性支出,共有可用资金398777万元;市级财政总支出395572万元,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3205万元。
2010年预算调整方案是:收入预算由1442220万元,调整为1476220万元,调增34000万元;支出预算由1540500万元,调整为1574500万元,调增34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省分配我市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400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决算草案较好的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扎实推进财税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着力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预算。2010年预算调整方案,符合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投资能力的需求,也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后收支安排平衡,符合法律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10年预算调整方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级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结构还不尽合理,财政增收基础还不够稳固;二是财政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三是随着各级融资余额的不断增加,还本付息压力也在逐渐增大;四是财政监督、跟踪问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确保我市2010年预算的顺利完成,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健全完善“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严肃税收征管纪律,进一步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力度,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将各类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免程序,强化征管,切实做到依法管费,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解缴入库。加快推进国有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对自然资源和城市公共资源,探索实行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积极研究和密切关注资源税、房产税等财税改革动向,及早谋划,认真应对,确保完成今年人代会确定的预算任务。
(二)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杠杆作用,推动经济内涵发展。积极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支持培植现代服务业等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内涵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杠杆作用,落实财政奖扶政策,强化财税政策与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领域、投入到培植壮大优质高效财源的关键领域,不断提高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夯实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健康增长的基础。
(三)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支出。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集中财力保增长、保民生、保就业,确保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铺张浪费,积极推进公务卡改革,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四)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研究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办法,严格预算执行和支出管理,努力提高政府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形成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组成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实现政府所有收支预算全覆盖。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财政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的“治污减排”专项债券和“两区三村”改造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