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号

任前法律考试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工作监督
关于“关注老年事业发展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0-09-03 10:47:33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王爱华等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注老年事业发展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转交市政府办理。接到议案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照议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一研究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了全市养老事业的顺利开展。下面,我受市政府委托,就议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分析形势,进一步健全完善推进养老服务的政策制度体系

    我市于1987年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近年来,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2009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68.4万,占全市总人口16.2%,比全国12.6%、全省14.59%的比例分别高出3.6个百分点和1.6个百分点。据预测,今后我市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7%的速度增长。人口老龄化将对我市劳动力结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和老龄产业发展带来直接影响,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市改革发展中不容忽视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将加快老年事业发展列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养老服务事业的思路措施,并责成民政、老龄办、财政等相关部门于2008年、2009年两次就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机构星级化管理、老年产业开发等进行了两次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也非常关注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社会化养老工作的专项调研,并牵头组织相关政府部门赴外省市考察调研社会化养老和老龄补贴制度,为推动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指导和借鉴。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淄博市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开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年活动的通知》,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社区居家养老、规范养老机构建设、城区“三无”老人财政集中供养等政策性文件,区县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文件。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淄博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列入调研计划,市政府正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力争尽早完成地方立法。

    二、制定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工作全面发展

    针对目前全市95%以上的老人选择在家中养老,居家养老是社会化养老主要形式的现状,借鉴外地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了“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国办机构为示范、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工作总体推进思路,依此为指导,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的扶持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养老机构的供养规模,提高老年人供养质量。我市不断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市和区县普遍实行了“三优先一减免”政策,即:优先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优先安排资金预算、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养老事业发展营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同时,不断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资助力度。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养老机构的资助资金达近2.5亿元,其中对87处乡镇敬老院改扩建的扶持资金达到1.57亿元。目前,全市养老机构达到184家,拥有床位18752张。其中社会养老机构92处、床位12372张(其中,国办1处、街道乡镇办13处、企业办5处、村(居)办31处、医院办具有护理院性质的5处、民办37处)。全市有乡镇敬老院92处、床位6380张(每个乡镇1处敬老院),全市6380名五保老人中的5506名老人在敬老院中集中供养,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6.3%。全市每百位老人实际拥有床位2.72张,床位拥有率居全省第7位。今年起,高青县、沂源县2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开工建设,淄川、博山、临淄、周村四处区级社会福利中心手续基本都已办理完毕,陆续将开工建设,以上6处区县级福利中心计划设置床位1700张,届时全市养老机构拥有床位数将达到20425张。全市每百位老人实际拥有床位将达到3 张,百位老人床位拥有率居全省前列。同时,不断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今年投入280万元对所有农村敬老院五保老人实行“五个一”,即一天一个鸡蛋、一年一身衣服、一个敬老院一台洗衣机、一台豆腐(豆浆)机、一年一次集体文艺活动;制定下发《淄博市社会养老机构星级管理办法》,对全市88家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百分制达标考核,首批评选出21家星级养老服务单位,其中四星级养老服务单位5家、三星级养老服务单位16家,进行了通报挂牌。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确定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星级单位进行扶持资助。按照计划,明年年底前,全市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达标率达到不低于50%。

    二是将社区居家养老放到突出位置,积极推行“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的养老照料模式,为居家老人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召开有关会议,要求各区县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扩大覆盖、提升档次”的原则,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选择全市基础较好的社区为试点,建立了10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其中,张店5处、周村2处、桓台3处),主要承担为居家老人提供包括建立档案资料,开展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养老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1多万人次。在张店区的迎春苑社区、兴乔社区、周村元宝湾社区、桓台县的兰香园社区分别建立4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向社区老人提供文体娱乐、托老照料、助餐、午休等照料服务,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5000余人次。坚持“助困助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全市837名社区特困老人和困难“空巢”老人,由市区两级每年投入100.44万元购买服务,依托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养老站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提供上门照料服务。另外,对全市347名城镇“三无”人员,按600-700元/月的供养标准逐步纳入财政供养。同时,注重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人员保证。要求各社区居委会指定一名人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面向应届大专毕业生招考的46名公益性岗位社区养老服务员全部上岗。博山区从慈善资金中列支专款,招聘20名“4050”人员充实到2个街道、5个社区居委会,从事居家养老工作;协调淄博师专自2007年在全市大中专院校中首次开设“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累计招收学员100余名;对全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及部分社区工作者和志愿服务者进行了养老知识培训和服务技能培训。

    三是积极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连续两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爱心助老送温暖”活动,动员企业、爱心人士、社会志愿者面向“四老”人员开展走访慰问、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健康服务、文体助老、法律助老等活动;今年以来,民政、老龄、社区志愿者组织联合启动了“夕阳助老”帮扶社区“空巢”老人活动,社区志愿者与全市23867名社区困难“空巢”老人结成“一助一”和“多助一”帮扶对子,为老人开展助餐、助医、助急等“十助”志愿服务活动,为老人送去关爱和温暖,营造了“空巢不空”、“孤老不孤”的社会尊老爱老助老氛围。

    四是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发展机制,落实发展老年产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单位面向老年群体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积极打造“银发产业”。市政府就老年产业在规划、用地、审批、税费、水电气暖、融资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涉及老年人的企业、单位已达120家,产值近亿元。

    三、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心、善养老人的浓厚氛围

    注重在全社会宣传弘扬尊老敬老的文明风尚,积极倡导营造关心老人、赡养老人是公民应尽义务和道德责任的浓厚氛围。除每年的“老人节”等节日期间开展尊老敬老活动外,还先后组织开展了“孝感淄博模范人物评选”、“孝文化教育基地”评选、百岁老人生活图片展等一系列旨在倡导尊老敬老孝老文明风尚的活动。今年6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善养老人”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截至目前,共收到征文166篇。以上活动的开展,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当前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对策措施

    当前,我市养老事业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政策引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包括指导政策不够系统、政策含金量不高,财政投入不足、优惠政策落实难协调等成为制约社会化养老工作发展的政策瓶颈;养老机构规范化水平普遍较低,养老服务特色较单一;社区居家养老站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受社区场地、扶持资金等影响,发展相对缓慢;目前的养老资源分配和服务对象侧重中,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社区的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发展缓慢,等等,这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积极研究解决。

    今后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养老事业的推进力度: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主的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将社会化养老工作列入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列入考核,重点推动。要坚持在社会养老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快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国办养老服务为示范、机构养老为补充,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大力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强化基层社区的养老服务功能,把养老服务纳入城乡社区的基本工作内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设施等,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主体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加大对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投入力度。政府要加大国办养老机构的投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制定出台对养老机构建设的奖励扶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养老机构的每张床位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制定计划,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予以资助和补贴。同时,要不断加大农村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补贴力度,实现城乡资源同步建设。

    三是增加财政资金投入。要确保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营经费,保障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养老需求,同时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给予适当补助。要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机制,按照社会养老服务的客观需要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确定一定经费基数,并按新增财力和彩票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增长系数,建立稳定的养老服务财政资金增长机制。

    四是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促进民办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优先保障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税费实行减免;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财政补贴;加大融资帮扶力度,给予养老机构以资金支持;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培训;加强养老服务监管服务,强化行业自律;在政府协调下,探索通过商业保险化解养老机构服务风险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加强社区居家养老队伍建设。从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招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加强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护理技能培训,造就一支适应老年人福利服务需求的专业服务队伍。大力发展养老志愿者队伍,形成一支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义工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开展社区邻里互助,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老年人管理服务工作,并利用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

    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社会问题,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对于实现市委确立的“转方式、调结构”中心任务、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及时研究分析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加大政策指导、资金投入和规范管理力度,整合社会资源,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提升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水平。同时,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市人大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共同为提高全市“老有所养”水平,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审议。

 

版权所有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9053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