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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0-09-03 10:53:06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于8月份对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进展情况了调研。调研期间,专门委员会先后听取了市医改办和财政、卫生、药监、人社等部门的相关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和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并与部分基层卫生工作者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去年8月份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启动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周密组织,全面部署,大力推进,成效明显。全市各级财政已安排资金4.87亿元,支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4959万元,支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市、区县财政已拨出2763万元,用于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各级财政共拨付资金7784万元,全面实施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启动实施六项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2009年,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7.86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新农合参合农民232.97万人,参合率达到99.88%。对参保城镇居民和参合农民的补助人均达到80元;将全市5.5万名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初,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2009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以上和56.6%。医疗救助面不断加大,2009年度全市各级支出救助资金1520万元,累计资助“参保”“参合”、救助困难群众9.6万人次。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国家、省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后,我市成为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的城市。3月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暨卫生工作会议,进行了启动动员和全面部署,印发了《淄博市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会后,各区县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落实。各级卫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清资和药物盘点工作,基本摸清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性质、人员状况、资产与负债、职工待遇、近两年业务收支、药品加成、医保报销等现状。3月15日,物价部门及时公布了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216种省增补药物的省定最高采购限价,大多数区县如期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有关部门还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开发了基本药物购销存管理软件,开展了调研督查等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共对360批基本药物进行了质量抽验。目前,全市已有83家乡镇卫生院、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281个村卫生室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分别占到应实施总数的89.2%、73.9%、73.1%和8.78%,大幅高于省要求的覆盖面。全市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西药价格平均降幅为41-51%,群众用药负担大大减轻。市、区县政府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补偿,实行“按月预拨,年终核算”的办法,保证了机构的正常运转。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取得明显效果。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2009年,实施了中央投资的1处市级医院、2处县级医院、19处乡镇卫生院和2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按省规划要求完成了1268处村卫生室的建设任务。支持中医能力提升,扶持了1个中医优势专科和4个中医特色专科。向农村和社区推广了20项适宜卫生技术。实施“卫生强基工程”,积极开展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目前,各帮扶医院下派帮扶人员584人,免费接受基层进修医务人员383人,开展学术讲座271次,免费培训基层医务人员8595人次。

   (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2009年,全面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51.72%,0-6岁儿童预防接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0-3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7.8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8.67%,城市老年人保健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启动实施六项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儿童乙肝疫苗补种1.75万人,完成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试点任务2000人,为20586名农村孕产妇发放住院分娩补助,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免费(减费)复明手术2750例,对150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卫生监测。

   (五)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严格预算和收支管理,实施医院信息公开,健全医患沟通评价制度。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现已出台中医基层服务标准,逐步公布实施。在全省统一设置标准指导下,今年上半年着手制定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要求,制定了《淄博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17 处医院选择心血管内科等10个专业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仍需提高。个别地方由于对改革的要求和重大意义认识不足,推进医改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主动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信心,存在畏难发愁情绪和等待观望现象。

    二是执行政策不够严格。调研中发现,已上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个别基层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和库存非基本药物的销售未严格执行零差率的规定,存在不同程度的加成现象。

    三是中医药的优势还未得到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中医药的特色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国家对中医药的特殊扶持政策和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产业发展的协调性还亟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整体部署,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力争创出淄博特色。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各区县、相关部门落实医改方案的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医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确保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积极、平稳、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营造医改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改工作的宣传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我市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四大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效,以及我市医改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特别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改革措施,以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就医观念,从而在全市营造支持落实医改方案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突出重点,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整体水平。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的保障职责,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所需经费进行科学测算和评估,加大财政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农村等医疗卫生条件薄弱地区的投入,加强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施和队伍建设,强化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医德教育,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要制订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服务机构;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优化整合、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和规划布局,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四)深化改革,确保我市医改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医改进程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切实抓好医改方案的组织实施。要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要强化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要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把医改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201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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