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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领导视察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0-05-12 10:44:21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5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副主任吴明君、林春明、韩家华、曹在堂、王世庆及秘书长王敦浦参加视察。副市长刘有先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淄川区和博山区的口头、镇后、源泉等几处水源地保护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太河水库水源地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围绕着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刘池水在座谈中指出,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这是继去年8月住淄全国、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之后的又一次重要活动。其目的就是加快推进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步伐。总的感觉,去年以来,市政府针对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据《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淄川区、博山区政府及市水利、环保、林业、建设、农业、发改、财政等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将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了有关区、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水源保护的有关政策,组织编制了《淄博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事项,禁止新上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开发建设项目,依法取缔了水库内的网箱养鱼、旅游娱乐设施、机动船只、临时码头、饮食服务等项目。加强了水源地保护执法检查,水利和环保部门都建立了专职的执法监察队伍,配备了必要的执法装备,实行执法检查目标化管理和半军事化管理,根据职责分工具体抓好水源保护的执法监察工作。结合“引太入张”供水工程建设的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以确保太河水库水源地安全。同时,制定完善了扶持太河水库水源保护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水源地保护工作。

    刘池水强调,通过实施太河水库水源地综合保护措施,太河水库的水质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升,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是库区内群众对水源地保护的认识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进度还不够快;三是库区内的垃圾、污水处理以及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还刚刚起步,力度还不够大、措施不够强、效果不够好,离市委、市政府以及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好太河水库水源地。

    刘池水要求,在下一步的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中,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将太河水库作为淄博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淄博和谐发展,共建美好家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关系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着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如果做不好,将无法向全市人民交待。因此,要从战略资源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加快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出台。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要深入调研和论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层层推进。要通过政策措施的倾向性和利好性,充分调动太河水库水源地所在区县、乡镇党委政府的积极性,充分调动水源地保护区内老百姓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全市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三是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区县、乡镇要在汛期到来之前,抓紧时间把主河道和主要支流的污水、固体垃圾以及违规建筑清理好,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庄。四是要尽快修改完善《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法》。随着时间的推移,管理办法中的许多条款已不适应目前的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希望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调查论证工作,尽早提交常委会审议,为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文字:杨朝顺 傅樱 摄影:杨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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