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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活动动员讲话
发布时间:2009-06-04 14:46:35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同志们: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为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在我市的深入贯彻实施,今天我们将对《就业促进法》和《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确保达到预期目的,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提几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8月30日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之前,省人大常委会也出台了《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对“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各方面都非常关注,特别是去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就业问题成为各方面关注的焦点。去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中,就结合人大监督工作实际,明确提出:“坚持把关系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使人大监督与全市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普遍呼声息息相应,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在今年的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许多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要求“高度关注就业问题,推动淄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全市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广泛、深入地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决定立案交政府办理。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事关社会稳定。关注就业就是关注民生,就是实实在在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业促进法》是一个民生之法,和谐之法。就业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他们的生存、发展、价值实现,甚至包括他们后代的希望。《就业促进法》是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就业,促进就业。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就业促进法》进行执法检查,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深入贯彻实施,促进公平就业,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参加检查的各位同志都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关注民生、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认真做好这次检查工作。要通过执法检查,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淄博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

    二、突出检查重点,保证检查质量

    这次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级政府围绕促进就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持了全市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就业促进法》刚刚开始实施,再加上去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就业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全市就业压力逐步加大,大学生就业困难,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就业工作的开展,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就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就业促进法》以扩大就业、保就业和统筹就业为指导,明确了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明确了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促进就业协调机制,并对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法律规定。这次执法检查,就是围绕《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重点检查各级政府是否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的突出位置来抓;《就业促进法》的规定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及中央各部门密集出台的政策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加快经济发展与解决就业问题是否做到了统筹兼顾;各有关部门在扩大就业中的职能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支持就业、关注就业是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检查组要突出检查重点,保证检查质量,采取听汇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区县领导、部门领导、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就业形势形成共识。

    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印发了就业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市人大内司委编印了就业工作调研材料汇编。各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政策,熟悉情况,努力做到有的放矢,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共同把全市的就业工作搞好。

    三、用好执法检查成果,推动全市就业形势健康发展

    这次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继续,执法检查成果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能寄希望于一次检查就能解决就业问题,但是通过执法检查,可以进一步增强落实“一法一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逐步解决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全市就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因此,这次执法检查是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检验。各检查组召集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好。各有关区县要积极搞好配合。委托自查的区县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搞好本区县的执法检查,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自查报告。检查结束后,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提交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次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唯一一次执法检查,也是实施《监督法》以来一次比较大的执法检查,参加执法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要树立高度的主人翁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在支持中履行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支持。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推动全市就业形势的健康发展,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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