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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2年4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丁冠勇
发布时间:2012-05-14 16:49:54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阶段。下面,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狠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事故预防管理,“党委领导,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负责,社会监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不断完善,事故综合预防水平稳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各项主要控制指标逐年下降,道路交通秩序稳定好转。2011年,全市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同比分别下降8.28%、4.17%、11.29%、4.78%,有效保持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完善社会化管理机制。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每年都通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会及政府常务会、专题调度会等形式,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时研判形势,部署任务。清利市长经常深入一线视察调研交通安全工作,并多次就道路交通管理重大问题、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等作出批示指示。市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范畴,去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督导相关部门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从制度、措施、成效等方面科学设置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全面、客观地评价区县、部门工作实绩。指导各区县政府制定了“十二五”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和管理规划,健全完善了“市、区县、乡镇、村居”四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进一步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确保每个乡镇、村居、社区都有专人负责辖区交通安全工作,强化了全社会的交通安全管控。日常监管中,充分发挥市、区县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了协调议事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交通安全检查,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组织领导、公安主导推动、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具体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社会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着力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夯实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各级各部门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社会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同步发展,以落实政府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单位落实、社会参与、有责追究’’的全覆盖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去年以来,一是坚持各级政府守土有责,细化分解目标责任,逐级抓好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府与区县政府,区县政府与镇、办及有关部门,镇、办与辖区所属村(居)、学校住地单位,企业法人与驾驶人,层层签订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34万份,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四级责任体系。二是督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为抓手,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交通安全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等活动,积极指导所属单位、所属行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交通安全培训,主动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了“每月一公布、每季一考评、半年一总结、年底全面考核"制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淄博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严格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藏制度,对辖区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由市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发生死亡1至2人道路交通事故,由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地方和单位,及时予以通报,进行重点监管,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去年,市安委会先后对临淄“3.1”、博山“6.23”、周村“8.16”三起涉及营运车辆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倒查追究,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单位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着力强化重点车辆监管,不断提高危险点源管控水平。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重中型货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历来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委会制定印发了《关于依法整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重型货运车辆及驾驶人实行重点监管,突出防止群死群伤等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一是严格准入把关。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把重点车辆的注册登记关、审查检验关,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审批核发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把客货运经营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安监部门严把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关;质监部门把好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关;教育部门把好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关,切实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局面,从源头上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组织常态化清查。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力量对全市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了底数摸排,掌握信息数据,逐一造册建档,纳入户籍化管理,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质。健全完善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状况、交通违法信息常态化清查机制。对重点车辆,由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深入运输企业、学校等单位,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日常运行情况进行集中清查,对安全技术不达标、车况老化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责令整改或停运,确保问题车辆不出门、不上路;对重点驾驶人,不定期组织违法记录及记分情况集中清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及时抄告责任单位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确保问题驾驶人不驾车上路。三是强力推广应用重点车辆监管平台。在重点车辆所属单位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安装管理终端,健全管理网络,落实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监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企业)自管、部门监管”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了重点车辆及驾驶入管理成效。去年,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淄博产业结构实际,突出抓了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出台了《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与部门、学校幼儿园、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家长或监护人各个层次的责任,加大了危化品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保障了重点领域重点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对我市校车管理做法进行了报道,姜大明省长先后两次在省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上,要求推广淄博校车管理经验。
    (四)着力强化隐患查改,不断提升事故综合防范能力。市政府一直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强化事前预防,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科学分析研判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特点,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进行整改,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从根本上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去年,市道路交通安委会,对排查出的7处等级督办危险路段进行了综合整治,至年底,完成了6处等级督办路段的整治工作,改善了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住建部门,建设、改造城区道路5条7178米,提高了城区道路通行能力;交通运输部门,在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安装中央隔离设施l84公里,重建、加固四五类桥梁9座,设置危桥禁行标志38座,强制卧铺客车拆除改装铺位38辆,收缴超员班线客车从业资格证7辆,全面落实了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了“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坚持日常严管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组织春运交通安全、创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客运交通安全百日整治、校车交通安全、“三超一疲劳”、“一打四防”等专项整治行动l7项,查纠交通违法行为ll4万余起,始终保持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城管执法部门,以“创城’’为抓手,清理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点8000余处、探头市场98处,解决了一批影响交通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农机部门,开展了春季、三夏、三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查处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382起;旅游管理部门,督促旅行社落实出车检查制度,加强了对旅游用车的安全监管。同时,各部门密切协作,严格落实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与周边区域的信息互通和路面执法协作,开展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客货运交通安全等检查整治活动,检查运输企业322家次、客运车辆12850辆次,危化品运输车辆1495辆次、校车2012辆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74份,取消校车营运资质4辆,整改交通隐患46处,清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了事故发生。
    (五)着力强化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交通科学管控水平。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科技兴安”的部署要求,积极借助科技的力量,切实提升信息化动态监管水平,加快实现由人防向人防技防相结合的转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一方面,运用工程改造、路口渠化、单行限行等措施,优化路网结构,科学组织交通,消除交通乱点堵点;加强治安卡口监控系统、803省道和309国道全程监控系统、移动警务系统、交通诱导系统、警车警员定位系统和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管控体系建设,完善道路交通监控网络,采用电视监控、雷达测速、信号控制、交通诱导等交通控制技术,有效提升了路面交通的科学调控水平。另一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提高交通安全信息化管控能力。引进、研发应用了机动车查验信息化应用系统、驾驶人实际道路考试自动评判系统,实现了机动车查验信息无线传输和汽车驾驶人考试全程电脑评判、成绩自动上传,进一步加强了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开展“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推进年”活动,建设应用电视监控l71处、治安卡口53处、闯红灯抓拍86处、自动抓拍240处、信号控制255处、交通诱导21处,电子监控建设完成率达到通车里程的90%;研发应用了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平台,发挥监管、预警、短信告知等8项功能,落实单位(企业)自管、部门监管职责,建立了对重点车辆的实时动态管理模式;落实新改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要求,年内新建灯控路口14个,维修信号灯152处,增设、更新交通标志601面,施划交通标线43万平方米,设置隔离护栏35600米,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在全市设立急救站36家、急救点4家,配备急救工作人员970人、急救车81辆、车载急救设备800余件,进一步提高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六)着力强化安全宣教,不断增强群众文明交通素质。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全完善“政府领导、媒体联动、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发挥声、屏、报、网主流媒体的作用,在各级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37个,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刊播公益广告,倡导文明交通,在全市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交通安全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为载体,组织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26项、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五进”活动l830次、普法教育430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2400幅,印发宣传挂图、装饰条、宣教光盘等材料50万份,参与群众120余万。形成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启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乡村文明行动”,实施交通安全宣传“一二三四五”工程,开展交通安全走进驾校活动,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到交通安全宣教基地进行警示教育,重点加强了对机动车驾驶人、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素质有了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关系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始终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总体来看,我市事故综合预防水平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客观上机动车总量大,且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车辆和驾驶人增长迅速,管理难度逐步增大。截至2011年底,全市道路通车里程1.18万余公里,机动车保有量114.6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88.4万余人,交通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诱发事故的因素越来越复杂,短时期内难以实现彻底好转。另一方面,工作中个别区县、部门和部分企业重视程度不够,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工作不够严细;安全监管科技含量不够高,现代化监管手段相对滞后,一些城郊及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护和管理设施缺乏;危化品运输、客运车辆、重型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仍显淡薄等问题,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制约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下一步,市政府将紧紧围绕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主题,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推动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努力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认真分析研判城乡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犯罪。加强先进科技装备建设应用,建立完善适应淄博交通特点的交通组织模式,提升城市整体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一打四防"、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护校安园’’等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各类执法管理手段,净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严格落实交通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继续抓好对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混乱路段的集中整治,着力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三是进一步加大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托淄博市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平台,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提升全市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切实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源头防线。
    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力度。细致倾听、认真面对社会各界对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民意需求为导向,积极改进管理服务举措,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需求,不断提高助推发展、助力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素质,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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