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号

任前法律考试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工作监督
市人大农委对我市《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2-07-06 08:37:36  文章来源:市人大农业室   文章作者:傅  樱

    7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武带领农委部分委员对我市《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淄川区气象站,听取了淄川区气象局和市气象局工作情况汇报。

    王树武副主任在听取汇报后指出,气象工作在政府的重视、业务部门的努力和社会的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树武副主任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气象“一法两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预报预测的准确率,进一步增强我市气象的防灾减灾能力;二是要对在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做好进一步研究和探访,努力加以解决,更好的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三是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前做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项目的人才储备工作,加强气象硬件建设与建立完善气象公共服务体系相结合,满足群众对气象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精细化的要求,依法推进我市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版权所有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9053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