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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法律考试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
◇ 桓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任德盈
发布时间:2010-11-09 17:10:24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今年以来,桓台县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中共桓台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城乡统筹、建设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示范县,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加强监督工作,推动科学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把监督重点与全县工作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有力推动了桓台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业结构调整突破年”工程加强监督,保证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为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科学谋划工作项目,积极履行监督职能,认真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土地管理、税收征管、工业经济运行和节能降耗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支持推动县政府深入实施转方式、调结构,切实加快科技创新和节能降耗步伐,全力以赴抓投入上项目;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按照县委“三个一”挂包要求和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企业界人大代表制度,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与企业共克时艰、共谋发展;常委会每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视察调研,都把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对相关部门的第一建议和要求,在全县营造了“在发展中转方式调结构”的浓厚氛围。

(二)倾力加大对民生事业的监督,推动了城乡统筹发展。

围绕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河流水系综合治理等重大民生工程,实地视察工程现场并听取审议了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保证了工程的进度与质量,目前,总投资1.8亿元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经投入1.1亿元,8月底将使8个镇204个村24.6万人用上与县城居民“同源同网同质”的“放心水”;针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这一民心工程,通过全面听、现场看、提建议、促整改,推动了这一工程在全县11个镇、335个行政村的全面落实,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要求,实现了100%无害化处理;对新农村建设这一事关城乡统筹发展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每年都以视察、调研等形式进行重点监督、经常监督、全程监督,将其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重中之重,目前全县有37个村完成或正在改造建设,共开工住宅楼451栋,已建成256栋,年内马桥镇将整建制完成村庄整合、旧村改造任务,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围绕群众关注的就医、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现实利益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卫生、防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专项工作报告,监督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半年全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政投入资金达1.95亿元,获得“中国最关注民生的县(市、区)”荣誉称号。目前,全县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3.4%,政府每年支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和养老补贴达2650万元;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大病报销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农民参合率已达99.7%。

围绕城乡统筹发展这个主题,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全体同志用2个月时间分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总结了我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统筹城乡发展的成就与经验,并就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提出了建设性建议,相关调研报告《城乡统筹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延伸》得到县委高度重视和认可。

(三)依法加强计划、预算监督,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法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计划执行、预算执行、财政同级审计等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县政府2009年财政决算,监督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定信心、抓住机遇、抓紧时间、科学发展,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十一五”目标顺利实现。上半年我县完成生产总值148亿元、税收15.0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8.35亿元,呈现出平稳较快、又好又快的发展局面。

(四)积极加强执法监督,保证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贯彻执行。

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价格法》等10部法律贯彻执行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五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县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立足规范,认真行使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了人大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依法认真行使任免权,保证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行。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任命前组织法律考试、拟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常委会会议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并从今年开始将当场颁发任命书的对象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政府组成人员、“两院”领导成员扩大到“两院”所有中层人员,进一步增强了任免工作的规范性和被任命人员接受监督、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上半年,我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一府两院”人事任免事项81人次,所有任免事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均获全票通过。

二是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强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作用。我们不断强化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职能,坚持重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大额融资及重大财政收支项目必须经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审查决定。今年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桓台县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建设与发展规划(2010——2012)》的报告和说明,并针对这一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了决议,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彰显了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扎实做好人大基础工作,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上半年,我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谋划落实代表工作、信访工作、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等人大基础工作,推动了人大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的各项制度,通过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企业界及农村人大代表、邀请市县人大代表轮流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制度的巩固实施,积极引导代表执行职务;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和向代表印发常委会《会刊》等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征求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指导基层人大积极加强代表小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通过基层人大和代表小组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学习和活动,使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主任会议成员每人负责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点督办工作,并结合年中走访代表活动,组织22个承办部门的负责人零距离、面对面逐件向提建议代表当面答复办理情况,使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5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得到了认真办理和答复,大大提升了人大代表的地位和权威。

在做好代表工作的同时,我县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执法检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人才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信访工作及人大代表“访选民、听意见、提建议”活动的工作调研,圆满完成了上级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各项任务;积极加强对镇级人大工作的指导,激发了基层人大工作活力;主动加强对外工作交流,组织机关干部先后到博山、博兴、高青等区县学习考察人大工作,拓宽了人大工作的视野与思路,全县人大工作得到了整体推进。

二是积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坚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阅批重要信访件等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督办落实,并通过人大信访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和政策,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共处理群众来信8件、接待群众来访28起42人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按照县委要求每人每月一天参加县大班子领导公开接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积极督促解决群众诉求,有力发挥了县人大常委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三是积极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人大工作的影响力。围绕城乡统筹发展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认真开展会前工作调研,切实增强了审议、决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形成了13篇有分量、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取得了丰硕的调研成果;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人大宣传工作的层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上半年开展的全市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中,我县有2件参评稿件获奖。

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我县人大常委会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尤其是联系代表的机制和实效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下半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将以贯彻落实这次读书会精神为动力,认真研究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借鉴兄弟区县人大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全会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全面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保证“十二五”规划的科学制定和实施,作出更加积极的努力,为推动城乡统筹、建设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示范县再作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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