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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人大工作根基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 马翠萍 耿根华
发布时间:2010-10-16 18:04:09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源泉。近年来,临淄区人大常委会以创新、发展代表工作为目标,努力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点燃代表创业激情、凝聚代表力量上做文章,着力创新活动载体,构建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加强制度建设  促进代表工作规范有序

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的必要保证。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促进工作,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健全培训学习制度。代表素质的提高是行使权力的基础。常委会一直把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放在重要位置,每年都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对代表实施集中培训。换届后,常委会把强化代表责任意识、提升代表素质作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学习、专题培训和履职交流有机结合起来,让优秀代表传授履职心得,并组织代表参观视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活动来巩固和提高代表学法用法的水平。通过持续不断的培训学习活动,使代表们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增强了依法履职能力。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各级人大代表带头落实区委“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中心工作,在推进工业化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联系基层和代表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小组、代表联系选民和各级人大代表联合活动制度,实现了常委会与代表联系方式立体化、代表与选民联系经常化、代表活动制度化、小组活动规范化。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建立起了联系基层和代表工作网络。一方面,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对14个乡镇(街道)人大实行分工包片,积极参加乡镇(街道)人大组织的代表活动,及时通报常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以座谈、走访、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各乡镇(街道)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另一方面,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以短信、简报、邮寄材料等形式,向代表通报常委会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并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改进“一府两院”工作通报会形式,面对面交流,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

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都是来自于群众的呼声,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影响着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确保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到实处,常委会将代表在人代会和闭会期间所提建议意见转交“一府两院”办理时,规定领衔代表自始至终全过程参与承办单位办理工作,面对面监督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年中通过召开调度会、听取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重点建议跟踪督办。实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制度,对代表不满意的重新办理。对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情况的汇报,以票决形式进行表决。2009年代表提出的140条建议、意见,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分别达100%和96%。

丰富活动载体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开展代表活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经。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努力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不断增强代表活动的吸引力,通过扎实有序的开展活动,为代表执行职务、履行职权、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通过主题活动提升人大代表的凝聚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在人民群众中有着很高的威信和影响。人大代表履职如何,代表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成效,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为进一步增强权力机关的凝聚力,常委会开展了代表争做“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科学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的“四争做”活动。开展“四争做”活动是代表履职原则要求的具体化,它不仅明确了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的目标和方向,而且让代表履职有规范要求、有行动目标、有履职标准。活动中,各级代表着眼大局出计献策,爱岗敬业,拼搏奉献,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通过代表联系选民接待室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筑起代表建言献策的便捷渠道。为更好的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在全区广泛设立了代表联系选民接待室和代表小组活动室,使之成为代表学习培训的基地、履行职责的平台、联系选民的场所和集中活动的阵地。2009年设立代表联系选民接待室142 处,建立代表小组活动室17处,为代表反映民意、建言献策提供了便捷服务。为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常委会精心制定代表年度活动方案,量化活动内容,采取代表集中大型调研视察和代表小组调研视察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水资源保护、创新型城市建设、节能减排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了14次调研视察,形成了20多篇有针对性的调研、视察报告,为决策全区事务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通过代表参与“两院”活动促进公正司法。实现司法公正是全社会共同的期盼,为改变人大代表对“两院”工作接触少、了解少,监督效果不明显的局面,常委会组织代表到法院旁听庭审,开展事前监督评议,及早发现和反映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效的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通过代表关注,“两院”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办案的自觉性显著提高。2008年以来,已有200多人次代表旁听50多起案件,提出改进建议30多件。在重大案件庭审中,部分人大代表以法庭陪审员的身份参与案件审判工作,对促进依法审判、公正裁决发挥了积极作用。常委会还定期组织代表通过视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让代表和“两院”近距离接触,既保障了代表知情权,又增强了审判、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建立激励机制   调动代表履职热情

建立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探索和创新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激发代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全面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从监督“一府两院”到接受选民监督,这既是督促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一项重要举措。常委会积极推行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按照“不断总结完善,不断创新思路”的原则,组织代表在述职评议前,深入选区走访单位和选民,广泛征求意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报告,在述职评议会上,由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评议,最后将选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民主测评结果反馈给述职代表本人,进行整改落实。代表端正认识、选民公正评价,进一步提高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激发了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选民对代表的信任及对代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扎实开展评先选优活动。在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是激发代表提高素质、发挥作用的有效措施。常委会在代表中广泛发动,将代表参与主题活动的表现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条件。代表们谋创业、赛干劲、比贡献,形成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在评选中按照“事迹突出、优中选优”的原则和“履行职责好、参加活动好、联系选民好、遵纪守法好、本职工作好”的标准,经过代表小组推荐、人事代表室考察、主任会议研究、在所在选区公示等程序,选出优秀区人大代表,在区人代会上进行隆重表彰。对优秀代表的事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向优秀代表学习、依法积极履职的氛围。

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为有效激发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代表活动有案可查。常委会从2008年起建立了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档案,对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记入档案。深入履职档案以乡镇(街道)人大为单位对人大代表在区人代会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审议讨论报告发言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情况,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及活动中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情况、走访选民、持证视察、述职、受邀参加旁听、听证、征求意见等活动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力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区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通过代表履职档案的建立,有效调动了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热情,广泛联系选民,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较好地发挥了模范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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