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张店区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视察淄博、张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工作主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履行法定职责作为基本方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动富裕文明和谐中心城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人大工作的首位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区的有机统一,把坚持区委的领导放在人大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地维护和服从区委的领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争取区委支持。自觉把区委决策的落实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贯彻始终。正确处理与政府、法检两院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把党委重大决策的、政府着力推进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为人大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推动工作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把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作为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
按照《宪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具有的职权主要有四项,即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区县人大常委会拥有除立法权以外的其他三项权力。人大的工作要围绕以上几项展开:
(一)善于利用淄博市立法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淄博市作为全国较大城市具有地方立法权。张店是淄博市的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室要通过加强与政府联系、调研、走访选民等方式及时掌握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对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及时整理汇总,以区人大常委会或10人以上人大代表联合提名的方式形成议案,提交市人代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争取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推动面上共性问题的解决。
(二)依法规范行使人事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完善组织部门情况说明、法律考试、供职报告等程序,及时将党委提名人选任命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强化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衔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涉及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重要规划及其他有关重大事项纳入常委会2010年审议计划,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将区委意图变成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有关工作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手段,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完善机制,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在法律监督方面,重点听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围绕劳动保障、国土资源保护、节能减排、教育、安全居民小区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就业促进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项检查,推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监督、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好相关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以及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在工作监督方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常委会重点听取全区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现代服务业、都市农业和“两区三村”改造、南部工业产业升级三期工程开展及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民办12件实事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等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开展视察,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加强跟踪督办,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政府在常委会上汇报上次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二次审议,并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开展情况进行视察,确保意见落到实处,维护常委会监督的法律性、严肃性。
(四)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要继续巩固坚持我区人大代表工作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不断探索,努力实现新突破、新进展。常委会机关要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努力当好“代表之家”。要始终将代表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代表小组、集体活动等方式加强学习,常抓不懈,提高素质。按照小型、多样、就地、实效的原则,指导代表小组制定计划,健全活动制度,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提高活动实效。进一步规范完善代表联络选民工作室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渠道。继续在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进行述职评议,激发代表的履职责任感和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的参与,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视察、调研活动。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制定联系办法和反馈意见,定期联系代表,征求对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加大重点建议和意见的督办力度,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实行主任会议成员分工督办,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视察,督促政府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坚持镇办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议、集体学习和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总结、推广镇办人大工作经验,切实增强基层人大工作的实效。
三、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升履职水平的基础
常委会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肩负着参谋助手、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职能。常委会机关人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努力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人大及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知识,用心把握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用心把握全区工作大局,用心把握人大的法定职权和作用,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要发挥人大专业特长,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调研,写出较高层次的调研报告,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着力提高常委会监督质量,针对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丰富调研方式,延伸调研触角和层次,听取部门汇报,召开服务主体、执法对象和下属机构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终端问效,努力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文件,规范工作程序,努力推动人大机关各项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四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认真、专业、务实”标准,强化进取、务实、创新的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激情工作法、快乐工作法,努力为机关人员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关心干部成长进步,支持机关人员创新举措,施展才华,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争创一流业绩。五是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健全宣传网络,强化宣传责任,完善制度措施,确保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开展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高工作实效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六是加强对外联络交往。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区委、“一府两院”和区政协、人武部等大班子及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作室联系,密切联络和交往,促进工作开展,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中心城区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