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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法律考试

认真抓好代表素质建设 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 临淄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09-12-12 12:09:48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近年来,临淄区人大常委会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加强人大全面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严把入口关、加大培训力度、表彰激励等措施,使代表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严把入口关,确保代表的基本素质

区人大常委会为全面提高代表的整体水平,严把入口关。2007年底,我区进行人大换届选举时,为确保新一届代表的整体素质,在选举工作中提出了代表准入的五个条件和代表候选人实施“两见面”的考察办法,提高了代表的准入门槛。一是提出了代表的准入条件。即: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忠实地为人民服务、具有参政议政的热情和能力。只有符合这五个条件的选民,才能被提名推选为正式代表候选人。二是对代表候选人实行“两见面”的考察办法。第一个“见面”是指考察组与初步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见面,重点了解参选人的基本情况、为何参选代表、如何当好代表等等,进行初步把关。第二个“见面”就是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之后,投票选举之前,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其目的是增进候选人和选民的相互了解和互动,并接受选民的检验。在新一届的人大代表中,大专以上学历占54.8%,比上届上升21个百分点;平均年龄42.6岁,比上届下降4岁,人大代表总体趋向知识化、年轻化,为做好新一届的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学习培训,打牢代表履职的思想理论基础

常委会把强化代表责任意识、提升代表综合素质作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初任培训。换届后,常委会认真研究制定了培训计划,对新任代表,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的培训。采取集中讲座和分组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专题辅导讲解了《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围绕人大代表怎样做“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等进行了重点讲解。通过培训,使代表们明白了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权利和义务,了解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提高了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加强履职培训。为使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常委会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代表履职的需要,重点围绕如何开展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如何提出和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等业务知识,采取以会代训、分组辅导、经验介绍、答疑解惑、互动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培训活动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更加富有成效,受到了代表的欢迎。

三是加强专题培训。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常委会年度法律培训计划和审议议题,适时组织了《监督法》、《环境保护法》等专题学习培训,使代表在参加视察、调查和参与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前,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有关工作情况,从而在视察、调查、会议审议等活动中提出更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

三、建立激励机制,增强代表提高履职能力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仅靠外因是不够的,必须激发内在动力。工作中我们通过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组织代表述职和开展评先树优活动等措施,不断激励代表增强提高履职能力的自觉性。

一是开展述职评议活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活动,让选民对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进行有效监督,既是督促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述职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代表述职活动。代表在述职评议前,要深入选区走访单位和选民、广泛征求意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报告,在述职评议会上,由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进行评议,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等次进行民主测评,最后将选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民主测评结果反馈给述职代表本人,进行整改落实。

二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为有效激发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代表活动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建立了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档案。从2008年起对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履职档案以乡镇(街道)人大为单位统一保存,主要对人大代表在区人代会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审议讨论报告发言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情况,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及活动中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情况、走访选民、持证视察、述职、受邀参加旁听、听证、征求意见等活动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存档,力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区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

三是定期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在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是激发代表提高素质、发挥作用的有效措施。区人大常委会自上届开始开展了评选“优秀区人大代表”活动。制订了《关于评选优秀区人大代表的试行办法》,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原则,以代表履职情况为依据,经过代表小组推荐、人事代表室考察、主任会议研究、在所在选区公示等程序,选出优秀区人大代表,在区人代会上进行隆重表彰。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优秀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形成了人人学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代表辞职制度。为了充分体现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建立了代表辞职制度,打破人大代表任期“终届制”。区人大常委会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出台了《临淄区人大代表辞职试行办法》,对于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不能很好执行代表职务的,长期不提议案建议、不能发挥代表作用的,劝其辞去代表职务;对违反代表法规定,问题严重的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可依法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或由原选举单位罢免其代表资格。

四、以活动为载体,注重在实践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在加强培训、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代表实践活动,提升代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是通过落实代表小组定期学习制度,提高代表适应形势、把握大局的能力。指导各代表小组以“代表小组活动室”为阵地,及时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使广大代表的思想和行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围绕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履职尽责。

二是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提高代表执行国家职务,履行国家权力的能力。有计划的分批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会前组织参会代表按照会议议题提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围绕会议议题搞好调查研究,对议题所涉及的专项工作的客观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做到深刻了解、准备充分;在审议时注重引导代表积极发言,以提高代表执行国家职务,履行国家权力的能力;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分析概括、积极采纳,充分尊重代表的权利。

三是通过开展调查视察活动,提高代表提议案建议的水平。在平时的培训学习中,注重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代表专题调研和组织代表进行会前视察时,鼓励代表带着问题开展活动,使代表在活动过程中有所见、有所思、有所得,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议案和建议。同时积极引导代表围绕自身所在行业和熟悉的领域,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利用座谈讨论等形式去分析问题,透过现象准确把握问题的实质,提出有深度、有份量、具有独到见解的建议意见,切实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如皇城镇人大组织代表对如何搞好农业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这一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时,代表们根据调查了解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了关于以反租倒包建设农业园区的建议,得到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予以采纳,最终确定以反租倒包的形式来落实农业设施建设任务。代表提议案建议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各承办机关和组织的办理质量。如今年代表所提“关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偿标准的建议”,由于有调查、有分析、有方案、操作性强,得到了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现已按照“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0元以上,最高报销额提高至10万元”的要求全面完成。今年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建议意见的数量比去年增长15%,办结率提高20%,建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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