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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法律考试

“四项”创新激发代表工作新活力
——临淄区人大积极创新代表工作机制侧记◇ 马翠萍
发布时间:2009-06-24 16:34:35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换届以来,临淄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积极为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创造条件,使全区的代表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创新培训机制,提升整体素质


换届后,常委会把强化代表责任意识、提升代表综合素质作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了对代表的培训力度。


一是加强初任培训。换届后,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对新任代表,加强了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代表们明白了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权力和义务,提高了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加强履职培训。针对代表履职的需要,临淄区人大重点围绕着如何开展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如何提出和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等业务知识,采取以会代训、分组辅导、经验介绍、答疑解惑、交流互动等方式,对人大代表进行了系统培训。


三是加强专题培训。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常委会年度法律培训计划和审议议题,组织了《监督法》、《环境保护法》等专题的学习培训,从而使代表在视察、调查、会议审议等活动中提出更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创新联系机制,拓宽联系渠道


换届后,临淄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建立起代表联系网络,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


一是建立联系基层制度。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对14个乡镇、街道人大实行分工包片。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积极参加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组织的代表活动,及时通报人大常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以接待、走访、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和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


二是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定期为代表发放有关学习资料,并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通报“一府两院”工作情况,使代表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创新督办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办理


临淄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和建议的督办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严格督办程序,创新督办方法,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实行集中交办制度。人代会会议期间,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区政府督查室实行联合办公,在代表团审议地点开辟专门办公室,作为代表议案和建议现场办公处,用两天的时间收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并进行分类整理。闭会期间,又督促区政府及时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议,集中进行任务分解,落实部门责任,提出办理要求。


二是实行重点督办制度。去年,常委会从代表提出的10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中,经主任会议研究讨论后,筛选出10件确定为年度重点督办件。这10件建议涉及城市整体形象、工业园区建设、新农村和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都是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重点建议的确定引起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把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与加强和改进政府自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办好一件,带动一面”。


创新保障机制,搭建履职平台


一是规范代表小组建设。换届以来,常委会积极寻求代表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按照便于组织、有利活动的原则,设立了20个代表小组,并在辖区内国有特大型企业齐鲁石化公司专门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起了正常有序的活动。为切实加强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履职载体作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代表职责及活动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指导各代表小组建立起了规范的代表活动室,为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设立代表联系选民接待室。为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更好的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制定了《关于设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接待室的实施意见》,目前共设立了18处代表联系选民接待室。通过设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接待室,有利于人大代表更好地深入基层和社区,使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更密切、更广泛。


三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临淄区人大为每位区人大代表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并把代表履职档案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审查提名下一届代表候选人的重要依据,通过履职档案的建立和实施,促进了代表小组按时组织开展小组活动,并进一步调动了代表参加活动和履职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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