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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麻镇人大“四个到位”促议案建议办理
◇ 李效成 王宗海
发布时间:2009-06-24 16:54:17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沂源县南麻镇人大遵循“人大交办、政府负责、部门承办、代表监督”的办理机制,对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坚持 “四到位”,确保把议案、建议件件办到代表、群众的心坎上。


一是责任明确到位。 坚持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任务落实到领导,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的工作机制。实行办理工作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与部门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各承办单位实行定办理领导、办理人员、办理规程、办理时限、办理质量的“五定”办理制度,确保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程序规范到位。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了议案承办工作责任制、检查催办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议案办理时间、答复内容、答复方式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对承办人明确提出主动办理、重点办理、现场办理以及与代表见面到位、实地调查到位、书面回复到位的“三到位”要求;对答复内容不够充实、敷衍塞责的退回原单位进行重办,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责成办理单位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确保整个议案、建议办理流程都做到有章可循。


三是质量要求到位。坚持把办复率、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议案、建议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对于能答复的及时答复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以及直接要求解决钱物、帮助解决某个局部或行政村的具体问题等类似本身质量不高的建议认真做好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地让代表满意。抓好“办答复”与“办实事”的关系,重答复更重落实,力求达到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的效果。


四是监督检查到位。加强跟踪办理,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解决问题有始有终。镇督查室严格按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政策要求、工作规则,加强与各承办单位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督促各承办单位抓紧办理。镇人大主动到承办单位检查、抽查办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法定期限办理和回复代表。通过部门联动机制,做到了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促、事后有检查,使办理工作在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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