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号

任前法律考试

创新是树立地方人大良好形象的关键
◇ 沂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副主任 赵希忠
发布时间:2009-06-24 16:24:38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面对新的形势,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在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有所作为,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牢固树立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精神勇于实践,大胆突破固有思维,不断改革工作方式,在继承上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塑造并树立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使人大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


一、创新思维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树立人大的改革形象


人大工作的创新首先必须在思想观念上创新,没有更新的观念,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举措。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解放思想,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克服因循守旧,树立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鉴于此,我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抓学习当作提高自身素质的根本举措,坚持常抓不懈,健全完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改革学习方法,巩固学习成果,潜心打造学习型机关、知识型机关。一是坚持每周五机关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打好政治理论基础、法律知识基础、经济科技知识基础,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制定了视察前学法制度。在换届后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上,我们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明确将视察前学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规定凡是列入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认真进行视察和调查研究,自觉做到了视察调查先学法,讨论问题不离法,作出决议依据法。对此,我们采取了各工作室轮流讲法制度,机关8个工作室每年讲法不少于一部。每年春节上班后第一天,我们就部署好全年的学法计划,制定排挡表,印发给机关每一名工作人员,并认真组织实施。截止目前,先后对《代表法法》、《组织法》、《监督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十余部法律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三是举办专题法律讲座,开展理论研讨,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更加深刻地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自觉履职的意识。这些举措,极大地促进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学习新知识,树立新观念,研究新情况,寻找新思路,树立新形象的自觉性。


二、创新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树立人大的法治形象


对人大工作而言,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离开了持续不断的制度创新,人大工作将成为缺乏生命力的无源之水。换届后,我们坚持从基础性工作抓起,从经常性工作做起,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狠抓了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在不断完善程序中加强工作力度,提高工作实效,推进人大工作的创新。在工作制度方面,先后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监督工作办法》、《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和《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等11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常委会和办事机构的工作行为。在联系代表方面,制订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坚持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多途径加强与代表的工作联系。在机关内部管理上,我们从干部考勤、文件档案、车辆安全、经费使用、行政接待、工作督办等方面健全完善了12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给“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戴上了一道“紧箍咒”,也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使人大各项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创新运作机制,发挥工作职能,树立人大的高效形象


人大工作要做到高效运转,必须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为推动各工作室的工作开展,新一届人大换届过程中,我们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将机关3名工作室主任推荐为人大常委会委员。这样有利于常委会机关工作室开展活动时可以独立开展调查活动,拓宽了工作渠道,收到了良好成效。二是是根据工作特点,注意将工作室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使常委会工作和工作机构工作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三是加强了工作机构与常委会的紧密联系。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突出工作的计划性和目的性,规定在每次视察前,由相关工作室根据视察内容,提前进行调研,制定详细视察方案,提出视察重点,并严格按照视察方案操作,深入实际,掌握实情,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这样做,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了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又及时为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使工作机构的工作与常委会工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四、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树立人大的为民形象


人大工作的思路创新,就是要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围绕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符合本地实际,能够推动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因此,我们坚持了以下几点:一是精选议题。就是立足于自身优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及时了解党委的意图,掌握社情民意,努力做到工作干到需要上,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二是突出特色。即找准自身优势和党委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从多角度观察、分析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换届以来,我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将《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淄博市全民健身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的执行以及环境治理、农村宅基地整治、人民调解室建设等情况纳入工作计划,开展视察调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敦促政府落实,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较好树立了人大的亲民、为民形象。


五、创新调研形式,坚持实事求是,树立人大的务实形象


加强工作调研,坚持实事求是人大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原则。人大在调查研究上有着独特的优势,我们本着“选择调研课题要精、调研要深、反映情况要实、意见建议水平要高”的原则,重点选择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如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情况、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情况、“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民主法制建设情况、公民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情况、优化县内发展环境情况等。在工作调研中,我们注意调研方法的综合运用,既掌握一般的调研方法,又实践和熟悉适应人大工作实际的调研方法,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结合,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网上调查等开展调研工作,提高调研水平。同时,把科学求实与开拓创新的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着重于理论的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加强了对人大具体工作的研究,并结合实际进行探讨和思考,充分发扬讲实情、说真话的精神,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中肯的建议,督促有关问题的及时解决,从而较好地树立人大的务实形象,达到了应有目的和效果。


六、创新监督方法,强化督办落实,树立人大的权威形象


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协助推行工作,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有效树立人大权威的根本途径。换届以来,我们从完善监督机制入手,不断强化监督手段,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狠抓跟踪督办,依法大胆行使监督职权。为此,我们专门制定了《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凡是对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活动中提出的建议,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转办的人民群众的信访件,承办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督查事项的承办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办理并报告办理情况。并责成相关工作室对办理情况予以跟踪督办。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未按规定执行或落实,不予办理或办理不力的,县人大常委会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或质询,并相应作出责成作出书面说明、给予通报批评、建议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直至依法免去或撤销有关责任人员的职务,或者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罢免其职务的处理,以保证常委会所作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得到全面落实。□

版权所有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9053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