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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几点思考
◇ 刘龙飞 马翠萍
发布时间:2009-06-24 17:26:13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监督“一府两院”最重要、最基本的形式和途径。开好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对于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和作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现实意义。


一、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也逐步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会议质量也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宪法和法律对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尚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主要表现: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积极性不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仅满足于听,而忽略了审。分组和联组审议不发言,或少发言,或敷衍几句,履职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二是审议议题不深入。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善于运用辩证的观点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问题,停留在泛泛的讨论上,提不出新观点、新方法、新对策。有的不敢讲真话,怕得罪人,发言留有余地,讲话似是而非,不能坦陈己见,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如同隔靴搔痒。三是形成的审议意见缺乏可行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其目的在于加强监督,促进工作。这就需要在审议基础上进行分析归纳,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但现实中存在常委会审议意见空话多、套话多,缺乏可操作性,这就导致了办与不办一个样,起不到监督作用,达不到促进工作的目的。四是会议秩序不严谨,随意性大。有些同志由于事务性工作较多,没有把精力集中到开会上来,很少能在审议时参加会议参与讨论,听取意见,解答询问,影响了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


二、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对策


围绕如何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各地人大在实践中创新思路,开拓进取,探索出了许多成功经验。


(一)重视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以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要教育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怀为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自觉为民谋利益。


(二)精心选择会议议题。议题的确定必须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中心选题,围绕民主法制建设、“一府两院”工作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选题。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选择议题宜少不宜多,宜小不宜大,宜精不宜滥,每次会议只需突出一、二个重点,否则容易走过场。

(三)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对会议议题都要进行调查了解、分析问题、找出原因、作出判断、提出措施。要特别强调调查的广度和研究的深度,调研工作是直接为会议审议服务的,针对性很强,必须下真功夫、实功夫,要把审议的议题调查清、研究透。调查报告一定要讲实情,实事求是。讲成绩有一说一,不要粉饰太平;讲问题客观实在,一针见血,不要遮遮掩掩;提建议要具体明确,易于操作,不要模棱两可。


(四)改进会务工作,严肃会议纪律。要保证会议人员参会率,提高会议的民主程度和议事水平。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考勤、请假、登记、公布等制度,使常委会会议质量首先在人员出席上得到保障。规范列席人员行为,保证会议审议有人听,组成人员询问有答复,从根本上改变会议自审自听的现象。严肃会场秩序,杜绝会场变市场。


(五)紧扣会议议题,提高审议质量。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议事,议事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会议的质量。审议发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力求言之有据有物,言出有理有法。发言要规范,力戒乱谈散扯。所提问题要有全局性,意见要有针对性,建议要有可行性,形成可操作性强的、高质量的审议意见。

  
(六)督促意见落实,确保监督实效。“一府两院”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办理和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人大常委会。对办理期较长或暂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审议意见交办后,人大常委会也要继续跟踪督办,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必要时可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视察,或组织检查组深入有关部门检查落实情况,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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