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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法律考试

“0”比“10000”的背后
——张店区人民法院开展“公信法院”创建活动侧记◇ 程 皓 杨朝顺 翟乃荣
发布时间:2009-05-29 11:26:19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去年以来,张店区人民法院以开展“公信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法院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事事有规则,人人有责任”的管理机制,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先后有11个部门和21名干警分别被省、市、区授予荣誉称号或立功授奖,并荣获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三等功。

2008年,张店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219件,审执结10530件(含旧存),未发生一起新上访案件。

“零上访”,既是人民群众对张店法院工作的最高褒奖,更是王建东一班人带领全院广大法官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大力推进法院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效能化的结晶。

更新观念——锁定“三个至上”不动摇

治院理念,是整个法院工作的“旗帜”和“灵魂”。

王建东,自2007年11月调任张店区人民法院院长之后,按照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治院理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重新定位,确定了以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为核心的指导思想,为“公信法院”创建活动装上了先进的“导航仪”。

——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平稳发展,张店法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法律调节、保护、规范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公正地审理了各类商事案件,其中2008年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3719件,通过对商事案件的审理,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诚实信用的建立。加大了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其他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去年共审结此类案件59件73人。

——牢固树立为民观念。为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张店法院将“以当事人为本”作为司法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大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以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衙门作风,事事、处处、时时体现出对当事人应有的人文关怀和人格尊重。在立案环节上,积极改善服务态度,细化便民措施,印制发放便民诉讼材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迅速立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对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对涉及下岗职工、老幼病残、进城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案件,加快审判效率,积极提供司法救助,去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00件,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35件,减免缓诉讼费23万余元。另外,张店法院还在未设立法庭的部分镇或社区建立了法官便民工作站,配备了联络员和调解员,开展法律服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就地开庭。

——牢固树立稳定观念。为建设“平安张店”,张店法院始终把惩罚犯罪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作为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突出了对抢劫、抢夺、强奸、盗窃、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2008年共审结此类案件397件653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突出了对雇凶伤害他人、寻衅滋事、绑架勒索、拐卖儿童、非法拘禁、运输、贩卖毒品、法轮功邪教犯罪等社会影响较大或带有团伙性质犯罪的打击力度,从重从快,严厉惩处,2008年共审结此类案件75件126人,平均结案周期26天。

——牢固树立和谐观念。为充分发挥好民事审判工作疏导矛盾的职能作用,张店法院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以定纷止争为目标,最大限度地调解结案化解矛盾。2008年,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有3219件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调撤率达到57.8%,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张店法院将于近期专门成立法律调解中心,解调从立案起就开始参与,使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前、审判前、审判中、审判后等各个环节。

——牢固树立社会观念。张店法院注重发挥好刑事审判工作惩办与教育的职能作用,全方位、多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除未成年人犯罪、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的案件外,去年对590起案件869名被告人全部进行了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为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分别到大学、社区、企业和学校开庭审判21次,宣判案件63件106人。通过设置法庭开放日、举办模拟法庭、召开法律咨询会、开设法制专栏、提出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公民的法制教育,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创新管理——构筑公信法院新机制

为建立和完善“公信法院”保障机制,王建东院长坚持从内部管理创新入手,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强化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文明司法、规范高效的行政管理和审判工作机制。

——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为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管理机制,去年以来张店法院先后制定完善了32项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使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发到各庭室,对新出台的制度和各项工作要求,利用局域网的平台作用,及时公布,传达到人,使每名干警及时掌握院里的精神和要求。同时,定期组织干警进行制度学习,抓住违反制度的典型事例,反复进行制度教育,不断培养干警的规范意识,自觉用制度改造思想,规范言行,提高遵守、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科学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张店法院按照上下对口、职权明晰、相互制约、科学配置的原则,对立案庭、各业务庭和派出法庭的案件管辖范围进行了重新确定,改革了案件的送达、诉讼保全方式,实现了劳动争议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婚姻家庭案件的审判专业化,民商事案件审结率大幅度提高,审限明显缩短,未结案件数下降明显。去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审结率同比提高22%、18%和29.8%。

——积极构建立体化责任体系。为不断提高审判效能,去年以来,张店法院健全完善了以立案庭为责任主体的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机制,开展了“办案提速”工程,加强了立案、审理、宣判、执行等各环节的协调和衔接,实行了最短审限管理;建立了以审监庭为主体的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坚持对已结案件实行纸制卷宗和电子卷宗的同步考核评查,对上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定期通报和逐案评查,确保了案件质量;完善了以政治处为责任主体的法官业绩评价考核机制,加强了岗位目标管理,把晋级晋职、考核奖惩与工作实绩相结合,充分调动了法官工作积极性。

——依法破解执行难瓶颈。为积极应对执行案件越来越多的新形势,张店法院完善了执行联动威慑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执行机制,实行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深化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等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做到文明执行,依法执行。对那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绝不手软。去年共强制执行案件1534件,占执结案件数的58%。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逃债,欠帐不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时作出限制离境的命令等,这些措施的实施起到了较好的法律威慑作用,提高了执行效率。对确有困难暂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采取以物抵债、分期付款、债转股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

强化素质——树立公信法院新形象

队伍建设,是创建“公信法院”的基础和根本。

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群体,王建东院长确定了“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加强了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培训和监督,确保了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领导班子建设实现新突破。为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王建东院长提出了“团结、求实、创新、廉洁、干事”的班子建设目标,他要求每一名班子成员都严于律己做表率,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干事创业的模范带头作用。他不断强化领导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对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对象采取预防措施,指导分管部门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一经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积极建立高效的领导工作机制,以提高科学决策、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司法审判四方面能力为目标,健全完善了党组学习、议事、决策制度,实行每周一次党组会和每月一次院务会制度,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法官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为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法律五进、“假如我是当事人”等主题教育活动,使审判作风有了明显改进。不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庭审观摩讲评、优秀审判文书评选、优秀调研评比、岗位练兵竞赛等多种形式的业务竞赛,使广大法官的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以培养学习型、专家型法官为目标,出台了关于干警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规定,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专业深造,对学有成效的干警优先使用,目前一大批受过系统专业培训的中青年法官逐渐成为审判业务骨干。

——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张店法院以办公应用为基础,以办案应用为重点,以综合事务管理应用为保障,在实现办公办案信息化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措施,完善了信息技术设施,全面改造、完善局域网和广域网,实现法院系统内的广域互联和信息共享;加强了办公系统应用,除涉密文件外,各类公文均在网上起草、签发和传输,从去年9月1日起,全面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加强了办案系统运用,通过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立案、分案、庭审、合议、文书制作审核、宣判、送达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管理,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全程、动态管理;加强了综合事务管理应用,完善业绩档案系统,建立了队伍管理、审判业务、信息化手段“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全面实行网上绩效考核和网上事务管理。

——考核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在考核主体上,张店法院实行了“一加六”模式,即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全面的考核工作,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审监庭六部门负责审判、廉政、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考核工作;在考核办法上,实行了“一加二”模式,即以《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为依据,将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的各项指标量化进行考核,如对办案数、结案率、调解率、信访率等都规定一个基数指标,高于或低于这一指标就进行相应的加减分。同时,建立审判质量和法官综合业绩两个综合考核体系,实现对每名法官的综合评价,考核小组每季度都组织具体的考核部门对每个庭室、每名干警进行打分考核,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汇总确定后予以公布。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进行奖惩,奖惩与考核结果挂钩,每个庭室、每名干警的考核得分是其奖惩的直接依据。在全市法院工作考核中,名列前两名的进行表彰奖励,末位者实行部门负责人淘汰制,对工作突出者,通过全院通报、会议表彰等形式进行奖励;对违犯制度者,通过取消评优、通报批评、诫免谈话、离岗反省等形式,适时进行处罚,并计入个人廉政和工作业绩档案。

加强监督——筑牢公信法院“防火墙”

要创建“公信法院”,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监督。为此,张店法院先后强化了内外监督两个层面。
在内部监督方面,张店法院完善了“三条线”,即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的行政监督线,主要通过岗位目标的完成情况、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来进行监督;审判监督庭的审判监督线,主要通过对审执结案件的质量评查及错案责任追究来实现对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监察室、政治处的纪检监督线,主要通过对干警的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审判作风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来实现监督目的。为切实避免严政策、宽处理的倾向,该院从发现问题、调查评析、认定责任、落实处罚等方面,建立了规范的问责程序,坚持“阳光操作”,做到违规必究,过错必追,严格落实,决不手软。去年,张店法院对所有上诉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承办人和业务庭实行了扣分处理,对迟到早退人员进行了全院通报,对有人民来信来访的法官全部进行了谈话,对查实确有问题的法官实行了诫勉谈话、岗位调换等处理措施。

在外部监督方面,张店法院强化了“三个面”:即密切了与党委人大的联系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报告制度,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监督面,去年,张店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57名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1260件,普通程序参审率达到46%,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扩大了社会监督面,通过设置法庭开放日,召开公判会,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开展百名法官社情民意大调研等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新起点,新跨越。目前,王建东院长正带领他的团队,在新的高度上开始了新一轮的“公信法院”创建活动,并向全国优秀法院的目标发起了冲刺,我们坚信张店法院的明天将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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