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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八项制度促代表建议办理
◇ 高 杨
发布时间:2009-05-29 11:25:20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张店区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中,将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狠抓代表建议办理八项制度的落实,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有序、高效运转、反馈及时的办理网络体系,保证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

在具体办理工作中,张店区主要建立和坚持了以下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一是办前会商制度。对收到的人大代表建议,在交办前拿不准或需多家单位承办的,召集相关部门逐件进行协商落实,明确责任,力争做到交办准确,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二是工作培训制度。针对每年各承办单位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张店区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程序规范》,在交办会后对各单位具体办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三是现场答复制度。在区“两会”期间选择部分热点建议,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当场向代表予以答复;四是集中答复制度。为确保办理质量,规定4—6月份为人大建议集中办理时间,7月份为集中行文答复时间;五是三方会签制度。各承办单位经过认真办理后,草拟答复意见,就代表所提问题给予全面、负责的答复,当面征求代表意见。答复意见先由承办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再征求代表意见并签字,最后由区政府督查室审核把关;六是座谈会制度。为积极主动地接受代表监督,政府规定凡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以上的单位要及时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面对面答复代表建议,并回答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七是视察制度。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进—步加强沟通,达成共识;八是考核制度。年终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联合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各单位办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列入年终政绩考核核,在下一年度以区人大、区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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