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3-08-14 09:37:56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2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清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副主任王法亮、尚秋云、王树武、王树槐,秘书长刘秉敏出席会议。
会议投票确定今年专项工作评议的部门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规划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并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这6个部门集中进行评议。
会议听取了《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暂行办法(修订稿)》的说明和人事任免报告。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暂行办法》及人事任免案。
周清利在讲话中指出,去年换届以来,我市人大各项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明显,很多工作都有创新、有提高。特别是注重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各位主任、各位常委以及人大机关的同志,都以极大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人大工作中,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把各项事情办得实而又实,为全市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清利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地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积极主动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倍加珍惜人大工作的好局面,突出加强立法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要扎实搞好专项工作评议,促进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作用,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开展工作,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周清利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始终注重廉洁自律,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信任。
副市长李灿玉,市法院院长刘亚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敬波,各区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投票确定今年专项工作评议的部门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规划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并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这6个部门集中进行评议。
会议听取了《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暂行办法(修订稿)》的说明和人事任免报告。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暂行办法》及人事任免案。
周清利在讲话中指出,去年换届以来,我市人大各项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明显,很多工作都有创新、有提高。特别是注重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各位主任、各位常委以及人大机关的同志,都以极大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人大工作中,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把各项事情办得实而又实,为全市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清利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地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积极主动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倍加珍惜人大工作的好局面,突出加强立法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要扎实搞好专项工作评议,促进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作用,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开展工作,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周清利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始终注重廉洁自律,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信任。
副市长李灿玉,市法院院长刘亚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敬波,各区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