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号

任前法律考试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04-12 15:07:45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款、《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李强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胡茂昌为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审议。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版权所有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9053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