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下,紧跟市委中心部署,以创建“公信法院”为载体,以强能力、强管理、强基层为抓手,按照“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调节经济关系、依法服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共新收各类一审民事案件55442件,审结51313件(含旧存,下同)。
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旨。一是切实把依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市委“三保”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策考量,提出了有利于企业破解难题等“五个有利于”原则,进一步完善了以“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关注的涉企案件”等为主要内容的“四条意见”和“六项举措”,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围绕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并细化23项具体措施,积极引导全市法院校准服务坐标,全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通过组织召开金融企业、担保企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形成多项调研成果,得到市委刘慧晏书记等领导的高度评价。加强对涉及新上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担保等重点、新型案件的审理,共新收各类合同、公司、金融等案件28411件,审结26055件,标的额57.45亿元;按照“保护创新、引领创新、促进创新”的工作思路,出台专门意见,着力保障先进生产力,并依法审结了青岛啤酒不正当竞争案等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知识产权案件,积极为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围绕市委深化结构调整工作部署,认真参与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工作,圆满完成了万杰高科重组,东部化工区搬迁等一批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二是切实把“依法审判、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作为民事审判的基本目标。注重克服当前各种非法律因素对民事审判的影响,坚持在严格依法公正办理案件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改进司法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各类案件;认真把握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对面广量大、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千方百计定分止争,设身处地排忧解难,努力修补受损的社会关系和亲情关系,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服判息诉。在已审结的民事案件中,经过一二审和再审后的服判息诉率达到99.6%以上。积极组织开展“五个一百”活动,深入110家机关,150家企业,120个农村,115个社区,120家学校,征求群众意见625条,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29起;以深入推进“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全市倡导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活动”,及时掌握各类不安定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切实把“抓法庭、强基层”作为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的重要环节。专门召开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具体意见;立足“做大法庭、做精机关”,进一步规范、优化职权配置,赋予人民法庭一定的执行权,并鼓励新进人员到法庭锻炼。同时,注重加强对人民法庭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效能。1—9月份,25处人民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20321件,占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收案的75.18%。
二、紧紧围绕“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办案目标,以“强管理”为突破,不断提升民事审判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一是立足提升质量抓管理。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命门”,着力完善流程管理,强化节点控制,深化内部挖潜,努力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同时,通过健全完善案卷质量评查月通报、省法院发改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审委会专门研究、案件质量定期分析评估等制度,切实加大分析研判力度,不断提高审判水平。二是大力推动审限内提速。大力推广最小审限工作法,探索实行按天数考核审判执行效率,切实把案件审限量化到每一个诉讼节点;不断完善案件分类管理、专门合议庭审理制度,通过实行业务带头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措施,努力加快办案节奏。1—9月份,全市法院民事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3.51%。三是积极建立完善“一纵四横、多点联动”的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按照“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优先适用调解”的工作原则,以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和“法官便民工作站”四个节点纵向连贯,并切实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行业调解的横向互动、有效对接,综合运用各种调解手段最大限度地化解和减少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先后指导周村、张店法院建立完善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案件联动化解机制,并联合市公安局、市劳动仲裁院举行工作现场会予以推广。1—9月份,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52.69%。
三、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全面践行“以当事人为本”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工作水平。一是着力构建“当事人认可、社会认可”的业绩评价机制。按照“为当事人服务、受当事人监督、让当事人满意”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以当事人为本”司法理念的意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评价大讨论”等活动,并通过逐案发放司法评议监督卡等形式,切实把人民群众特别是当事人的评价和反馈意见引入考核评估之中,充分调动干警为人民司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不断改进为当事人办好事、服好务的措施和方法。通过制定实行民事诉讼指导规定、民事诉讼风险告知、立案引导等制度,在基层大力推广诉讼服务大厅,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同时,突出民事审判特点,注重做好法律释明和判后释法工作,努力消除当事人误解,不断增强当事人对司法判决的理解和认同。三是以“法官便民工作站”为平台,努力创新基层便民工作模式。为切实解决“一乡一庭”撤并后留下的司法“真空”,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全市法院在未设法庭的乡镇合理设置34处“法官便民工作站”,并实行“5+4+6”工作模式,着力打造“一小时司法服务圈”,得到了最高法院充分肯定,《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予以刊发。截止目前,全市“法官便民工作站”共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40人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3次,受教育群众7300余人次。
四、紧紧围绕素质提升和作风转变,以“强能力”为主线,不断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一是着力提高司法水平。深入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结合建立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评定和激励、裁判文书差错问责、典型案例点评等配套制度和机制,引导和督促干警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为高快好省办案,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注重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司法能力与工作方法研究,确保广大干警多办案、办好案;二是着力转变审判作风。立足民事审判面广量大、直接面对和调整社会各方利益关系、群众性广泛等特点,积极开展争当“亲民法官、平民法官、公信法官”活动,大力推广亲情式审判方式,切实推动审判作风建设的具体化、实践化;三是着力强化廉洁司法。围绕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不断深化民事审判审务政务督察纠察工作,并实行了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实行公示、信访举报谈话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严肃审判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同时,在民事审判业务部门设立4名廉政监察员,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严格规范法官和律师业内交往活动倡议书》,确保广大干警始终做到秉公办案、廉洁司法。多年来的司法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始终贴紧市委工作大局,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必须始终把严格依法办案作为民事审判根本要求,努力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三是必须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民事审判工作主线,坚持判决与调解相结合、公正与和谐相统一,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四是必须积极创新基层司法服务方式,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开展好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努力实现问题在基层防范,矛盾在基层化解;五是必须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解决自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五、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当前,法院民事审判与市委和全市人民的期望、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一是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深刻变革,案件增幅大,审判压力重,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二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各种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人民法庭以及法官便民工作站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民事审判外部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少数当事人通过网络传媒、非正常上访等非诉讼渠道给审判工作施加不当影响,个别案件仍然受到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民事审判工作,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民事审判工作的关心与重视。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坚持内涵发展、深化结构调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民事审判服务大局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挥“法官便民工作站”工作职能,进一步深化司法便民利民各项措施,不断推进司法服务延伸;三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更加注重严格依法审判,始终做到依法、严格、细致办案,及时公正地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四是始终坚持“能力更高、作风更硬、形象更佳”这一目标,不断细化各项管理和监督措施,进一步推进民事审判队伍建设;五是紧紧围绕“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职权配置,并在人员、装备等方面不断加大倾斜力度,努力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法院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能,为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