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关于批准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事项的决议》和《关于批准建立淄博市城郊农村住房建设基金的决议》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项目贷款授信和融资到位情况
2009年1月1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城中村改造和城郊农村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议案的说明》,通过了《关于批准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事项的决议》(淄人发〔2009〕4号)和《关于批准建立淄博市城郊农村住房建设基金的决议》(淄人发〔2009〕5号),同意市政府授权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作为统借统还主体,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80亿元,其中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城中村(以下简称“两区一村”)改造项目贷款50亿元,城郊农村住房建设项目贷款30亿元。根据《决议》要求,市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加大融资力度,截止目前,项目融资授信额度已全部批复,大部分资金已落实到位。授信情况。有关金融机构共批复“两区一村”和城郊农村住房建设项目授信额度101?84亿元。其中,“两区一村”项目授信额度71.84亿元,分别是农业银行淄博分行30亿元,兴业银行济南分行20亿元,中国银行淄博分行16.84亿元,交通银行淄博分行5亿元;城郊农村住房建设项目授信额度30亿元,由工商银行淄博分行授信。融资到位情况。截止目前,“两区一村”和城郊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3.59亿元。其中,“两区一村”项目贷款实际到位43.59亿元,分别是农业银行淄博分行11.75亿元,贷款期限8年,年利率5.94%;兴业银行济南分行10亿元,贷款期限5年,年利率5.76%;中国银行淄博分行16.84亿元,贷款期限8年,年利率5?94%;交通银行淄博分行5亿元,贷款期限5年,年利率5.76%。工商银行淄博分行城郊农村住房建设项目贷款30亿元已全部到位,贷款期限5年,年利率5.76%。以上贷款利率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二、资金管理和分配使用情况
为加强融资资金管理,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淄博市市级政府专项偿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淄政发〔2009〕36号)、《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淄政发〔2009〕38号)、《关于城郊农村住房建设实施意见》(淄政发〔2009〕40号)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偿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资金使用实行“统一融资、分级使用、统一还款”,项目建设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建筑企业参与”,确保了融资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根据各区县“两区一村”和城郊农村住房建设项目的工程量、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市政府对融资资金进行了分配。截止目前,实际拨付相关区县30.85亿元。其中,“两区一村”项目拨付13.85亿元,分别是张店区2.6亿元,淄川区0.82亿元,博山区1.44亿元,周村区3.52亿元,临淄区0.8亿元,桓台县3.75亿元,高青县0.6亿元,沂源县0.32亿元;城郊农村住房建设项目拨付17亿元,分别是张店区8亿元,淄川区0.8亿元,博山区1.4亿元,周村区0.7亿元,桓台县4.9亿元,高青县0.1亿元,沂源县0.1亿元,高新区1亿元。
三、项目进展情况
(一)“两区一村”改造工程
总体目标。2009—2011年,全市计划改造20个棚户区,安置面积60.27万平方米,安置7028户。整治改造38个老旧工矿居住区,其中整治14个老旧工矿居住区,整治面积195.25万平方米,整治27450户;改造24个老旧工矿居住区,安置面积87.65万平方米,安置9979户。改造69个城中村,安置面积327.67万平方米,安置23605户。今年工作任务。改造8个棚户区,安置面积32.86万平方米,安置3124户。整治改造25个老旧工矿居住区,其中整治7个老旧工矿居住区,整治面积61.85万平方米;改造18个老旧工矿居住区,安置面积77.70万平方米,安置8467户。改造41个城中村,安置面积183.03万平方米,安置14216户。截止7月底,全市开工建设项目41个,完成拆迁面积184.78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113.49万平方米,完成安置房施工面积45?7万平方米。
(二)城郊农村住房建设项目
总体目标。2009—2011年,全市计划对138个旧村进行改造,改造户数为55338户,旧村占地面积为51242亩;计划建新村116个,改造安置面积766.22万平方米;改造完成后腾空土地面积33713亩,腾空率为65%。
今年工作任务。改造105个旧村,改造户数16479户;改造安置面积194.2万平方米;改造完成后腾空土地面积3419亩。
截止7月底,全市旧村改造开工项目43个,完成拆迁面积113.29万平方米,安置房已开工面积75.99万平方米,已完成安置房施工面积30.15万平方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两区一村”改造和城郊农村住房建设项目,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要按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控制资金风险,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完工,推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